2017~2018学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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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院学术委员会依据《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切实履行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的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现将本学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管理,保证学术民主
(一)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依法依规处理学术事务,是学术委员会始终遵守的原则。凡重要事项,均由全体委员审议;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处理,由主任委员会会议讨论,形成共识。
(二)坚持了客观公正性。学术委员会对各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各个教学项目评审及评优推先活动中,均能公平、公正评审,保证了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在评审工作中,凡涉及到与委员本人或亲属参与的项目时,均采取回避制度,排除人为因素干扰,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性。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各项工作中,学术委员们均以对学院发展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开展工作,以“团结、协作、求实、进取”的精神发扬了学术民主。
(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气氛
为更好地总结经验、聚焦改革发展,加大分享交流研讨,以凝聚共识,学院于2018年1月24日-25日,以“研讨、共识、改革、创新”为主题召开了第十四届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通过多方面,以不同视角学习、探讨、分享和交流了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研讨会还特邀了中高职对接的青海工业职业技术学
校、西宁市湟中职业技术学校、青海省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及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的领导、骨干教师,校企合作企业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会议。本次研讨会依据学院建设发展实际,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成果交流、学生分享、企业共育”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研讨结束后,各部门根据学院开展的总体研讨活动,继续开展内部交流,中高职对接专业和邀请参会的四所学校就阶段性的中高职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交流研讨。
(二)完成各类评优推先及考核工作
1.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工作
依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院校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青教高〔2016〕39号)精神,在学院推荐、选拔的基础上,经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省教育厅审批,我院3名教师被确定为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院严格按照《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协议书》及制定的“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年度工作规划”对选拔的3名教师进行培养。并按照青海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九批高等院校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的通知》精神,院学术委员会以工作汇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3名教师进行了中期考核。
2.“358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结合“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及“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出台了《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358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每三年选拔培养
3个拔尖专业负责人,5个教研创新骨干,8个青年岗位能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十三五”期间,推行两个周期的选拔和培养。依据选拔程序,2017年12月,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院级层面述职和民主评议,评选出学院首批“358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3.微课教学比赛评审工作
根据《关于举办2017年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青建院教字〔2017〕13号)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微课教学比赛分系部、院级两个阶段进行。经系、部选拔推荐,共有18项微课作品参加院级比赛。院学术委员会及学生代表于2017年9月27日对各系部推荐的微课作品进行了集体评审,并组织青年教师进行了现场观摩和学习。
4.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使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学院开展了2017年全院青年教师的教学竞赛活动,比赛分系部、院级两个阶段进行。经系、部选拔推荐,共有12名教师进入复赛。“复赛”采用“说课”形式,院学术委员会于2017年11月8日对“复赛”进行了现场集体评审。为给青年教师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营造了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进一步发挥好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中的导向作用,学术委员会组织青年教师进行了现场观摩和学习。
5.完成专业负责人期满考核工作
根据《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青建院[2013]93号)文件要求,及《青海建筑职
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育教学计划指导书》“专业建设”专项中第一项工作的要求,制定专业负责人期满考核工作安排,在个人总结,系部考核的基础上,院学术委员会成立了考核小组,根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采用现场汇报和过程资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履职情况、工作饱满度、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引导性等方面,对2位专业带头人,21位专业负责人,11位兼职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其中校内专任专业负责人,按照总量20%的比例评出4位优秀专业负责人;校外兼职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建设参与度和过程资料,按照总量20%的比例,评出2位优秀兼职专业负责人。通过考核全面了解我院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在任期内的专业建设情况及成效。
6.完成“小岛奖学(励)金”人选的推荐工作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小岛奖学(励)金”名额分配的通知》(青教外〔2017〕6号)文件精神,院学术委员会结合申报教师近五年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等工作,充分考虑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引领表率、工作实绩及贡献度,完成“小岛奖学(励)金”人选的推荐工作。
(三)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工作
为适应青海地方经济结构调整,满足区域产业升级及技术进步需要,学院在已经形成的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工程造价5大专业群基础上,立足市场需求,对接产业行业,2018年新增“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信息安全与管理”3个专业。依托青海建筑通信职
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资源,3个新增专业深入20余家企业,5所省外开设该专业的院校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系部层面基础论证。2018年7月,由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的行业企业专家与校内学术委员会共同从可行性、必要性、就业岗位分析、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计等方面对新增专业进行论证。并从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新增专业的建设方向,为新增专业的建设打下基础。
在新时代下,学术委员会任重而道远。院学术委员会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学术权力,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在学院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进学术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努力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院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学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