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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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概述及设置的意义和依据

党的基层组织概述及设置的意义和依据

党的基层组织概述及设置的意义和依据
党的基层组织概述及设置的意义和依据
1、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2、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的意义和依据
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的意义:第一,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有利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我们的党是一个具有6960多万党员的大党,我们的党员分布在各个社会基层单位,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着十分具体的工作。

如果仅仅靠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就不能适应党的建设的要求,从而会降低党员质量,涣散党的组织,削减党的功能。

第二,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实现。

在党处于执政地位的今天,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

因此,只有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才能使党员在基层单位模范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实践中发挥表率作用,为实现党的领导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的依据: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要以党章为依据。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临时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谈谈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

谈谈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

谈谈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在调整党组织设置上进行了深入研究,探索了一些新的方式方法,比如,“支部+中心”、支部进楼宇、支部进生活小区、产业链建支部,等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为研究新形势下的党组织设置方式提供了成功经验。

总结上述一些经验做法,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设置基层党组织应引入“统筹”理念,在目前纵向建立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共建、联建基层党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十字型”基层组织网络。

共建,就是在同一行业、同一领域中共同建立党组织,实现党建资源的共用与共享,以促进共同发展。

村村共建:就是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以大村、强村、富村为主体,覆盖到小村、弱村、穷村。

通过村村共建,实行村村合并,减少村干部职数,增强新合并村的整体实力,促进共同发展。

企企共建:就是以好企业带差企业,大企业带小企业,以大企业、好企业为龙头,将同一行业相近或相邻的非公有制企业整合起来,建立行业党支部。

联建,就是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中联合建立党组织。

如:村企联建、村区联建、区企联建,建立起跨行业、跨地域、跨领域的基层组织网络。

采取共建和联建的方式,会更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协调功能,更有利于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更有利于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更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教案: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教案: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教案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一、党的组织体系1、党的组织体系构成党的组织体系构成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构成。

党的中央组织的构成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

党的地方组织的构成是: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市(地区)、自治州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地区是省委派出机构,根据省委授权领导本地区工作,是任命制,不是代表大会选举制);党的县、区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也有三个层次构成:党的委员会(党委)、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和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

按照党章规定,基层组织的行业构成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军队连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

2.党组织之间的隶属关系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应与行政隶属关系一致;若行政隶属关系地域之间相距较远,可实行属地化管理。

3.基层党组织和地方党组织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共同点是: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政策、方针、决定、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⑵领导班子的产生要经过党员大会和党的代表大会产生;⑶有规定的任期。

不同点是:⑴地方党组织全面领导本地区的工作(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⑵基层党组织又区别为一部分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如街道、乡、镇、社区、农村党支部);一部分党组织参与领导或参与决策本单位的重大工作,但不包办行政业务工作(如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另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如党和国家各级机关中的党组织)。

为了保证或实现党对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党在这些机关中设立了党组,党组书记、副书记由上一级党委指定。

二、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原则工作需要原则:基层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要遵循工作需要原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机构要有利于为完成基层党组织和所属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服务;二是机构设置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

一、组织规范1.中小学党组织设置。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及时设立、调整或撤销党的基层组织。

原则上,有正式党员3-50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党组织设立可根据学校党员集中情况,采取单建、联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党员人数多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

2.班子构成。

规范设置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中小学党组织一般设纪检、组织、宣传、群团等委员。

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推行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应兼任副书记。

3.任期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管理规范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要召开1次,可一并进行;支部委员会每月要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要召开1-2次。

中小学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2次党课,中小学下属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每月确定1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三会一课”应注重利用互联网、微信等载体创新开展,既要体现政治性、严肃性,又要体现生动性、实效性。

5.开好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应组织集中学习,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名党员要深入查找问题。

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目录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1)一、党的组织设置 (1)二、班子队伍建设 (2)三、党员教育管理 (3)四、党内组织生活 (5)五、场所建设管理使用 (6)五、为民便民服务 (7)八、工作运行机制 (8)九、基本经费保障 (9)一、党的组织设置1.社区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可以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名以上的可以设立党委。

社区党组织受街道党工委领导。

2.创新设置形式:创新建立地缘、趣缘、业缘等特色党组织;及时在村改社区、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设置区域性党组织;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建立网格党组织。

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

3.设置调整:每年对基层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街道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兜底管理,动态调整。

4.纪检机构:社区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5.社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基层组织体系。

二、班子队伍建设6.班子职数: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

积极吸纳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7.班子任期: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任期为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及运行模式 PPT课件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及运行模式 PPT课件
• 撤销 • 更名 • 合并 • 转移
撤销:
•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于党员人 数减少较多(分别少于80人、40人、5人),同时在短期 内(不超过6个月)不可能增加到要求人数时,应报上级 党组织批准撤销原组织并组成相应的新的基层党组织。对 正式党员已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的支部,如在短期内(不 超过6个月)不可能增加到要求人数时,应报上级党组织 批准撤销并与邻近单位的党组织组成联合支部。或者一个 单位或区域中的党组织严重涣散,不能履行党组织的职能 时,应撤销这个党组织。而根据党员数的变化和党组织工 作状态的变化将党组织的层次提升和降格,则无需撤销原 党组织,而作为改建。
基层党组织的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 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 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工作需要原则:
• 如果单位重要,需要统一管理;党员分布较分散,单位员 工比较多;单位管理框架大,结构较复杂;短时期内党员 人数有增多的趋势等,虽然党员数不足50或100人,也可 建立党总支或党委。反之,虽然党员人数超过50或100人, 也可以不建立党总支或党委。
党政分开原则:
• 基层党的组织机构要与行政机构分开设立,不能党政交叉, 机构重叠。要从根本上保证基层党组织能够集中精力抓好 党建,基层党组织要有专门独立的机构从事基层党务工作, 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单位生产任务和业务工作的正 确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基层党组织设置及运行

基层党组织设置及运行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
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 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 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 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 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 最多不超过11名。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工作流程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工作流程——成立
1、筹备。建立党组织前,一般先在该单位组建临时党组织或 党组织筹建组,由临时党组织或党组织筹建组负责单位党组 织的组建工作。 2、书面请示。临时党组织或筹建组代表党员向提出建立正式 党组织的请示。主要内容有:单位主要情况和党员数量、申 请建立党组织的形式、构架及主要成员和负责人建议名单 (如选举的话则为建议人选)、党组织建立后的主要工作设 想等。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工作流程——成立
3、调查考察。对请示中涉及的情况以及单位中有关情况进行 调查,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设置党组织的条件是否具备,考 察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主管人员拟出情况报告,科务会讨 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4、讨论审批。召开党委会,讨论有关情况,按照《党章》及 有关规定的精神审批并批复同意建立党组织。如通过党员(代 表)大会选举首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时批复同意委员及书记 候选人预备人选,否则批复任命书记(副书记)。 5、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或筹建组收到批复后,即召开党组 织成立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规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选出的委员报上级 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 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 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 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 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 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 管理。

第一节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第一节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这些都为上级党组织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提供了实践依据。同 时,正确的方针政策制定后,还需要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这 很大程度上也要靠农村党组织的宣传、动员、教育,靠基层党 组织组织和团结党员、带领农民群众付诸实践。
所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制定有关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保证。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
1.村级党组织的设臵方式
村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 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1)村党支部: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不足 50 人的村,应设立党的支部 委员会;不足 3 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2)村党总支部:党员人数超过 50 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 50 名,但 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 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3)村党委:党员人数 100 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 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党(总)支部委员会职数设臵,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职 数应为单数,以 3-5 人为宜。最多不超过 7 人。可分别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委员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 数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 人。基层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设专门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 办法予以解决。

(4)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的重要窗口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按照 党章的规定,所有的党员都要参加党的一个支部,由党支 部负责教育、管理和监督。另外,发展党员、执行党的纪 律,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过党的支部。 可见,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状况 直接决定了党员的素质、党员队伍的状况。农村基层党组 织能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及程序发展党员,是能否 保证党员质量、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关口。

基层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党支部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图

基层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党支部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图

基层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一)党支部的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支部委员的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做出具体决定。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二)党支部委员的职责1.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与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党委(党总支)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3)负责撰写本支部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4)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本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组织内部的党群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抓好支部委员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除协助支部书记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外,还可负责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支部书记缺位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基层党组织设置

基层党组织设置

基层党组织设置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本组织,主要是指驻村(社区)的党的组织,其地位极为重要。

设置基层党组织,首先要明确各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即全国党组织分支机构设在村一级,乡二级,县三级,市四级,省五级,中央六级。

其次,要建立必要的人事制度,规定党组织的职权范围,选拔和任用村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对他们的权限和责任作出明确的界定;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党政改革中所提出的新问题,归纳有效计划;结合社会发展实际,深化联系村民利益,加强民意渠道的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此外,要制定合理的党内经济管理制度,建立党组织财务制度,遵守党章、行政法规,同时定期检查财务账目,审核账单;制定组织指导、教育、巡查等方式,推行“自觉约束制度”,加强对党员严格的组织监督和政治管理措施;党组织高度重视文明的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文化活动、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活动和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治理模式,以提高党组织管理服务效率。

总之,妥善设置基层党组织,要求它以接近基层、灵活多样的方式参与、服务和管理基层社会,积极与村民村社组织等进行互动,形成富民、强村、美丽乡村,倡导良好风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基层党组织设置

基层党组织设置

一、党员教育管理(主要内容)
发展党员 党员教育 党员管理 出党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发展党员 程序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发展对象 接收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工作、学习所 在单位党组织
居住地党组织
单位所在 地党组织
注: 党组织收接到申请书后,
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 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党课
支部党 员大会
支部委 员会
党小组 会
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 的一种方法。党课一般半年一次,可以 党组织负责人讲,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 讲。(可以党委、总支牵头)
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 (没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支部 书记主持。
4、党员志愿服务
党员志愿服务也是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形式。“双五十”措施,即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服务50小时才能入党,倡议党员每年志愿服务时 间不少于50小时”。
一、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教育)
(二)党员教育基本内容
坚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科 学发展观和群众路线教育为主,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
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 申请人谈话。
流动党员 党组织
单位主管部门 党组织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两推”
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 党员个人推荐或党员联名推荐,推荐人要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负责。 群团组织以组织名义推荐,含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推荐组织推 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负责。
一致。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1.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为党的基层组织。

2.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1)根据党员人数设置。

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的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基层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有些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3.确定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应遵循什么原则目前,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属地管理。

即由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二是行业管理。

即由本行业或本系统的上级党组织领导。

基层党组织具体采取哪种形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有利于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4.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是怎样规定的中央组织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1)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实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实行三年任期。

(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实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实行两年任期。

2004年中央在下发的《关于适当调整市(州)、县(市、区)以及乡镇党代会召开时间的通知》中又规定:“自2006年乡镇党委完成换届选举时起,乡镇党委正式执行5年任期”。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青州市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按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待条件具备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章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第五条市委直属党委、党工委和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党委的设立和调整,由市委研究批准;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他党委的设立和调整、党(工)委更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代市委研究审批;其他单位设立党总支部和党支部,由主管党(工)委审批。

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筹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

【党建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党建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

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8.班子任期: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

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

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

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

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健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一)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10人的,可建立党支部,只设1名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1名副书记。

(二)党员10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7人。

除书记外一般应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委员等。

(三)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7人。

除书记、副书记外,一般应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委员等。

(四)党员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5-11人。

除书记、副书记外,一般应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委员等。

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如下:(一)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的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二)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立、换届选举及补选的工作程序(一)党组织的建立新组建的单位或新归口管理的单位要成立党组织,需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报告有关情况,经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组建。

选举条件尚不成熟的单位,也可由街道直接任命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待条件成熟后,再报请区委组织部批准,通过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班子。

(二)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在1-3个月内进行换届选举。

要按照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选举前应向区委组织部提出请示(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经批准后,按照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做好候选人产生工作。

候选人产生后,要向区委组织部做出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名额、产生的经过等。

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

最新整理基层党组织设置审批程序.docx

最新整理基层党组织设置审批程序.docx

最新整理基层党组织设置审批程序基层党组织设置审批程序按照《中国xxxx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xxx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党组织设置审批程序如下:1.设置单位向上级党委呈报设立机关党的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内容:⑴单位党员人数,目前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⑵设立党的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配备方案。

2.上级党委审批并下发批复。

3.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及党的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同时填报《党组织成员呈批名单》一式两份、《党组织成员任职呈报表》一式一份。

请示内容:⑴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⑵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⑶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⑷代表名额、代表结构指导性比例及分配原则(召开党员大会的不用上报此项内容);⑸党的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⑹大会选举办法。

4.上级党委考察、审批并下发批复。

5.党组织接到批复后,在2个月内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的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召开会议的,必须上报上级党委,并说明原因。

6.分别召开(第一次)党的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全委会议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7.党员(代表)大会结束一周内向上级党委上报选举结果,同时在《党组织成员任职呈批表》上填报选举结果。

8.上级党委一周内审批正、副书记并下发任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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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党员教育管理 二、党组织管理 三、日常党议:首次确立用无产阶级思想建军建党) • 1941-1945年,延安整风运动(清除教条主义); • 1947-1948年,土改整党运动(“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
”<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 • 1951-1954年,整党运动(提高执政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 1957年,整风运动(整“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 • 1969-1971年,整党建党运动(全国开展了以思想上整顿和组织上“吐故纳新
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
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区社会组织党委管理,不得下放。
◆票决并公示 (1) 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票决同上);逐个讨论表决。 (2)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3)公示7天。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4、接收预备党员
◆审批 权限:区社会组织党委审批。其他二级党委或基层党委、总支不能
”为主要内容的整党建党运动); • 1983-1987年,整党运动(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 • 1990-1991年,党员重新登记运动; • 1997-2000年,三讲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 2000-2001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崭新实践); • 2005-2006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运动; • 2008-2010年,学习科学发展观运动; • 2010-2012年,创先争优运动; • 2013-今,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运动。
(3) 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可以推迟讨论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 六个月。
(4)按期讨论或推迟讨论,经同意转正的,转正时间均自预备期满之 日算起
一、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教育)
(一)常规教育
1、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 党课。
审批,但应进行审议。 谈话:审批前,须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时限: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
审批,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
◆备案 区社会组织党委每半年将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名册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宣誓 以区社会组织党委为单位,每年组织一至二次集体宣誓。可借用龙
岗区党员服务中心场地。
一、党员教育管理(主要内容)
发展党员 党员教育 党员管理 出党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发展党员 程序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发展对象 接收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工作、学习所 在单位党组织
居住地党组织
单位所在 地党组织
注: 党组织收接到申请书后,
员发 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3天(或不少于24小时) •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填写有关栏目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4、接收预备党员
◆预审 参加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且支委集体讨论同意认为合
格的,报区社会组织党委预审。 预审合格,区社会组织党委须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党支部。 预审合格,由区社会组织党委向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公示
由党支部或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总支)发布公示,主要在 工作地点公示,必要时也在居住地公示,公示期7天。
◆ 备案
经票决、公示的入党积极分子,报社会组织党委备案。
◆日常教育
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按期交思想汇报(一般一季度一篇,重大事件 也要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在《入党积 极分子登记表》填写有关栏目。
一致。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5、预备党员转正
◆审批
公示无异议。党支部逐级上报至区社会组织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由支部大会讨论 通过报区社会组织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入
(1)必须携带密封的入党材料接转关系(或者提供入党材料存放地点 );
(2)工委对转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无法认定的,报区委 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预备党员身份。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3、确定发展对象
• 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 确定名额 根据发展党员规划,并征求区社会组织党委意见,确定发展对象名额。
• 票决 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全部纳入票决对象,根据发展对象名额差额票
决(程序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听取意见、同意并公示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后。由支委讨论同意,在党
◆ 票决 对象:经过“两推”,并经过半年培养,由支部党员大会票决确定为
入党积极分子 会议要求: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1/2到会,赞成票超过应到
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1/2确定,没有数额限制。(支部决议必须赞成票超过应 到会党员1/2)
后续: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 申请人谈话。
流动党员 党组织
单位主管部门 党组织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两推”
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 党员个人推荐或党员联名推荐,推荐人要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负责。 群团组织以组织名义推荐,含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推荐组织推 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负责。
◆日常教育管理 编入一个党支部和党小组。按时交缴党费。主动接受教育和考察。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时限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
◆要求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党小组提出意见(或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票决并公示 党员大会票决并公示,有关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
组织、工作单位、居住地公示7天。
一、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
3、确定发展对象
•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社会组织党委备案。
•确定入党介绍人 正式党员2名。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政审 牵头负责单位:区社会组织党委牵头。
•培训 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区社会组织党委报送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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