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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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2017.12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使此项工作更趋公平、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我校2015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完善择优竞争机制,将真正优秀、骨干的教师推荐出来。职称评定结果要让绝大多数教职工满意,能够产生正能量,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今后学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定结果要得到全校教职工的广泛认可,增加整个职称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比、学、赶、帮、超教风的形成,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2、依法办事的原则

职称评定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所有参与本次职称评定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办事。

3、实事求是的原则

所有申报晋职的教师要保证其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也要保证实事求是地对待手中的权利。对于提供虚假参评材料或拉选票的教师,一经核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组织机构

1、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3、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

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代表和部分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在评审投票当天由监督员在具备资格的教职工中通过抽签方式产生。

4、监督员

两名教师代表

四、申报资格

1、各级别申报条件及资格详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一票否决。

3、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名。

五、量化考核

本次职称评定教师业务工作量化考核主要从以下六个维度进行: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工龄,学历学位。

2、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

3、教育工作:教育管理,教育业绩。

4、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参加公开课、参加各类大赛。

5、教育教学研究:发表论文或参编教材,著作,科研课题。

6、其他兼职工作。

六、评审步骤

1、印发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及《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

2、教师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

3、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合格的教师进行述职,并向全校教工展示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

5、审查合格的教师对照《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及《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与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分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6、为做好平稳过渡,兼顾岗位设置的特殊性,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教学和行政晋升指标。

7、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进行核分。并按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数的150%(小数点后尾数按1人计算),向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推荐候选人。

8、由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依据德、能、勤、绩等对参评教师五年来的日常工作及特殊贡献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数的100%产生正式候选人。

9、将正式候选人名单交由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对正式候选人确认或调整。如果需个别调整,需在预备候选人范围之内进行调整。票决之后,产生正式的参评教师名单。

10、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在全校公示三天。如果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核实,经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取消其评审资格。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上报。

七、其他事宜

1、此《方案》具有长期效力,原则上省、市晋职文件精神不变,此方案不做修改和调整。

2、计算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晋职当年8月31日。

3、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

2、《****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

****校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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