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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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方案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是社会实践的重要部分,是对课堂教学的补充、拓展和深化,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观察分析社会现象和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16号文件、中宣部教育部2005年5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现就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作出以下安排。
一、社会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性质和目的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性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课,属于选择性必修内容。
3、目的: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生理解党的奋斗历程和路线方针政策,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近现代历史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解,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实践教学的对象及选拔方式
(一)实践教学的对象
实践教学的对象一般是正在开设《原理》课、《概论》课、《基础》课、《纲要》课的大学一、二年级本科和专科学生。也可吸收一部分其他年级学生参加。原则上每位学生必须至少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教学参加者的选拔方式
1、全体学生参加的实践活动。对于观看影视资料、报告会、知识竞赛、撰写学习论文、问卷调查等活动,一般要求全体学生参加。
2、部分学生参加的实践活动。对于参观考察、社会调查、座谈讨论等实践活动,一般要求部分同学参加。采取个人报名、班级推荐、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最终确定的方式选拔参加者。
3、个人报名,自愿参加的实践活动。对于勤工助学、公益活动、模拟法庭、青年志愿者行动、征文、上台授课等活动,一般采取本方式选拔。
三、实践教学的方式和方法
(一)实践教学的方式
1、亲历性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勤工助学、公益活动、科技文化服务、青年志愿者行动等活动,使学生亲身加入到现实社会生活中,直接通过视、听、行去体验和感受现实。
2、感知性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座谈、讨论、辩论赛、演讲赛、报告、观看生动而真实的影视资料等形式,即不直接置身于现实社会生活,而是间接地感受现实。
(二)实践教学的方法
1、集中组织实践活动。教研室或任课教师联系实践单位,根据实践目的选拔学生,或各班抽取,或选取某个专业、某个自然班或教学班,前往目的地参观、考察。一般应选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革开放取得较大成就的地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地区等,要发挥黄冈地区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革命老区的教育资源,建立长久性的实践基地。
2、分散性实践活动。把学生分组,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行社会调查。调查题目可以由教师先确定专题,也可以由学生自己定题,调查题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调查结束后组织交流、总结。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模式
《原理》、《概论》、《纲要》、《基础》课均可在以下模式中选择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1、基地考察:选择井冈山、红安、麻城、武汉光谷、江苏华西村等作为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生参观考察,接受革命传统、改革开放成果、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教育。
2、社会调查:组织学生开展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青少年思想教育状况、农村教育现状、黄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黄冈革命
传统教育资源、黄冈人文资源、黄冈教育品牌、黄冈普法教育状况、黄冈改革开放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调查活动,以及对学生自己的家乡展开社会调查,使学生亲身了解国情、省情、市情、民情。指导学生亲历调查和问卷调查的设计。
3、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科技文化服务、法律宣传(包括模拟法庭)、青年志愿者行动、走向基层宣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活动。
4、报告竞赛类活动: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举办专题报告、法律讲座、理论热点宣讲、知识竞赛、辩论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读书竞赛、摄影比赛、上堂授课等活动,引导学生广泛参与。
5、观展类活动:组织学生观看《日出东方》等影像资料。
五、实践教学的要求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实践课的指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育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教学。
2、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具体的实践教学计划和教案,各教学班配合教师开展实践教学。
3、精心组织,细心安排,善于总结。每次活动应有目的、有计划、有要求、有总结。
(二)对学生的要求
1、积极主动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实践目的,遵守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的指挥。
2、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每次活动结束后,应撰写心得体会。
3、展示风采,严于律己。要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展示黄冈师范学院学子风采,为学校增光添彩。决不允许有损于学院声誉的现象发生。
4、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六、实践教学的课时、学分及考核办法
1、按照“○五方案”,《概论》课已拿出36课时作为实践教学课时,应记2学分。《原理》、《纲要》、《基础》课实践教学可安排18课时,成绩作为期末总评成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