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类设备试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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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0编制说明 (1)

2.0设备参数 (1)

3.0编制依据及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1)

4.0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安排 (2)

4.1资料审查 (2)

4.2设备外部检查 (3)

4.3上水线、排水线设置 (3)

4.4上水泵、打压泵的选择 (4)

4.5压力表的设置 (4)

4.6基础沉降原始数据的记录 (4)

4.7封孔 (4)

5.0水压试验与基础沉降观测 (4)

6.0质量保证措施 (6)

7.0安全保证措施 (6)

8.0设备机具与措施用料一览表 (8)

8.1设备机具一览表 (8)

8.2措施用料一览表: (8)

9.0试压组织 (9)

10.0附录 (9)

附录一、塔类设备上水试压示意图 (9)

附录二、塔类设备水压试验时基础不均匀沉降观测方法 (11)

1.0编制说明

柴油电精制罐是一联合车间柴油电精制糸统的关键设备。也是该装置中直径最大、吨位最重的立式设备,为保证该重要设备的水压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措施。

2.0设备参数

电精制罐设计参数如下表:

设备名称电精制罐设备位号

容器类别I类设计压力 1.1MPa

设计温度60℃工作介质柴油、碱液、水

最高工作温度80℃焊缝系数 1.0

无损检测100%RT 主要受压元件材质Q345R

塔体厚度16 焊后热处理要求上下外封头需要外型尺寸ф3600*21000 全容积168m3

填料SS304L 设备净重60t

立式水压试验 2.538Mpa 保温厚度90

3.0编制依据及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3.1塔类设备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

3.2静设备安装施工方案(HNLS-302)

3.3《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

3.4《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3.5《石油化工钢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标准》SH3524-1999

3.6石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设备压力试验的强制性条文

3.7海南炼化相关管理规定(包括HSE的规定)

4.0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安排

4.1.1资料审查

水压试验前,应首先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资料包括:(1)制造厂的出厂合格证明书(含零部件);(2)设计修改和联络单;

(3)材料合格证;

(4)塔组装记录和隐蔽记录;

(5)焊接工艺记录;

(6)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7)热处理记录。

(8)劳动部门检查确认的记录。

(9)立式设备安装记录

4.1.2 施工工序

4.2设备外部检查

进行设备外部检查,应达到:所有焊接工作已全部完成,所有临时支撑、工卡具已全部拆除;详细检查塔的所有焊缝、法兰盖、管道盲板、垫片、螺栓、压力表的校验设置情况,以及基础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观测人员是否到场,观测标记是否清晰;了解打压泵以前使用情况,并且检查阀门的试压记录。 4.3上水线、排水线设置

设备水压试验就近使用现场消防水,可以满足试压需要。排水线则需要从塔底引至装置外路边的排水沟。具体是上水线为泵25/1、2入口的消防水线到精制器柴油入口处引入,接打压泵及水箱,然后将水源与水箱连接完成上水线的设置。在电精制器底部退油口接一DN100的放水阀门一个,并通过管道引出至装置外路边水沟处排放(详

施工准备 设备封孔 试压管线连接 设备充水

设备试压

检查确认

打开顶部透气孔 设备放水 充水50%时沉降观测 充水2/3时沉降观测 充满水时沉降观测 充水1/3时沉降观测 放水时沉降观测

见附录一)。

4.4上水泵、打压泵的选择

塔类设备最大高度为21m,而消防水线的水压可达到0.6MPa,可以满足上水需要,在上水线上设置一台扬程不小于80m的上水泵和一台电动试压泵,来满足设备的上水和加压需要,如果消防水压力不足,可用上水泵抽取消防水继续向塔供水(详见附录一)。

4.5压力表的设置

塔类设备水压试验压力,顶部为1.1MPa,底部为1.32MPa,所以选用2个量程均为2.5 MPa的压力表且压力表精度不得低于1.5级,并经校验合格,铅封。压力表分别安装在塔底进水管线和顶部放空口引出管线上。水压试验时以顶部压力表读数为准。

4.6基础沉降原始数据的记录

上水前,必须由专职人员测量塔基础沉降和塔体垂直度的原始数据,并经各方代表确认,以备与上水各阶段和排水后的基础沉降数据对照,观测各阶段的基础沉降。具体观测和记录方法详见附录二(塔类设备水压试验时基础不均匀沉降观测方法)。

4.7封孔

上水前,应检查除顶部放空以外的所有人孔、接管均已用垫片盲板封孔,所有连接螺栓均匀紧固。

5.0水压试验与基础沉降观测

5.1 沉降观测

5.1、设备封孔结束后,充水开始前,应先对设备进行一次沉降观测。

5.2、当充水量达到总充水量的1/3时,停止上水,进行充水后的第一次沉降观测,确认无问题后,继续上水。

5.3、当充水量达到总充水量的50%时,停止上水,进行充水后的第二次沉降观测,确

认无问题后,继续上水。

5.4、当充水量达到总充水量的2/3时,再次停止上水,进行充水后的第三次沉降观测,确认无问题后,继续上水。

5.5、充满水时,进行第四次沉降观测,观测24小时,确认无问题后,封闭塔顶的预留排气孔V,检查并确认具备试压条件后开始试压。

5.6、将水排干净时再进行最后一次沉降观测。

5.7充水后的五次沉降观测过程中做好沉降观测记录,无论哪次如果出现基础沉降数据超出设计规定或安全规定,即不允许不均匀沉降,且24小时内沉降量不允许超过2mm,立即将设备内的水排放干净,仔细查找并分析原因后进行处理,最后请有关权威部门确认其使用性和安全性,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再次进行设备充水,进行水压试验。

5.8试压人员分为三班,交接时须有上水情况、液位高度、设备运行情况等记录。

5.9塔上满水后应每隔4h做一次沉降观测,观测时间不少于48h,待基础沉降基本稳定后方可放水。

5.10水压试验应缓慢升至设计要求的试验压力,保压至少半个小时进行检查,无可见的异常变形、无异常响声、不降压;然后降压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长的时间进行检查,无渗漏、不降压为合格。并经相关部门代表在压力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后泄压。在试压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压并卸压,查明原因,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试压。

5.11放水前,必须先打开顶部放空口。放水过程中每隔六小时各观测一次基础沉降和并做好记录。

5.12上水试验的六个阶段,每个阶段在上水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阶段的上水。具体观测和记录方法详见附录二()塔类设备水压试验时基础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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