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贸市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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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农贸市场发展规划
发表日期:2006-01-17 点击量: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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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1.1 规划意义 (1)
1.2 规划对象 (1)
1.3 规划范围 (1)
1.4 规划期限 (2)
1.5 规划目标 (2)
1.6 规划依据 (2)
1.7 规划指导思想 (2)
1.8 规划原则 (2)
二、徐州市农贸市场发展现状 (3)
2.1 徐州市农副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现状 (3)
2.2 徐州市农贸市场现状情况 (4)
2.3 徐州市农贸市场空间分布状况 (2)
2.4 徐州市农贸市场设施现状 (2)
2.5 徐州市现状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 (2)
三、徐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2)
3.1 农贸市场规模标准 (2)
3.2 农贸市场目标服务区规划 (2)
3.3 农贸市场的空间分布和用地规模规划 (2)
四、徐州市农贸市场形态规划 (2)
4.1 农贸市场的形态类型 (2)
4.2 国内农贸市场的形态发展趋势 (2)
4.3 徐州市农贸市场形态规划 (2)
五、徐州市农贸市场的近期实施规划 (2)
5.1 农贸市场近期实施规划的原则 (2)
5.2 农贸市场的近期建设、整治及改造规划 (2)
5.3 近期实施规划的投资分析 (2)
六、实施措施与建议 (2)
第一章总则
1.1 规划的意义
生鲜农副产品事关国计民生,加快构筑农贸市场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主要表现在:
1、农贸市场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培育和完善程度与大都市目标的实现具有密切的联系。
2、健全的农贸市场是满足徐州市民对农副食品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徐州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徐州市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原有的农贸市场显得很不适应,需要构筑新的农贸市场,以满足其需求,这种需求包括:一方面农
贸市场必须一年四季能提供更多时鲜农产品和经过加工、配制得更好的农副食品以供市民选择;另一方面需要装备不同物流设施和保鲜设施,经营不同档次农产品的农贸市场,以供不同收入和消费需求的市民选择。
3、健全的农贸市场是联系城乡,加强城乡经济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经济繁荣的桥梁和纽带,这个市场反映徐州地方色彩,也体现了都市化方向。
4、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解决城市交通等问题、方便广大市民生活、满足卫生健康需求的“民心工程”。
1.2 规划对象
本规划的对象为市区农贸市场(未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是指经批准,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1.3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与徐州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为西至卧牛山煤矿,东含大黄山、大庙镇,南至连霍高速公路(不含铜山新区),北抵茅夹铁路、大运河的地域。面积553平方公里。
1.4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徐州市总体规划的远期规划相一致,为2006-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与“十一五”发展规划期限一致,为2006年—2010年。本规划的重点在近期规划。
1.5 规划目标
建立一个体系完备、运行规范、信息公开、价格公道、货源充实、质量保证(含卫生情况)、设施齐全、依法管理的现代化都市农贸市场。
1.6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5、《徐州市农贸市场基本标准(样板市场、示范市场、规范市场)》
6、《徐州市商业网点布局发展规划》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7 规划指导思想
以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通过农贸市场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市区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建设档次,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1.8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为目标,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提高档次,完善功能。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坚持新建与调整相结合;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坚持速度与效益相结合。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具体的讲有:
1、保护居民利益的原则。这里讲的居民利益,既包含生产者的利益,又包含消费者的利益。
2、合理设置网点的原则。农贸市场的设置必须体现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顾及各类市场比例结构,又要顾及彼此相邻辐射关系,还要顾及产地与销地之间的密切联系,以及居民的覆盖面,以利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居民消费的便捷化。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农贸市场作为经济组织运行,对农贸市场实行经营承包,作
为农贸市场的建设者和管理者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能应转到围绕市场间接调控、健全农贸市场科学管理制度方面。国家的宏观调控应主要利用税收、价格、信贷和商品吞吐,以及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使商品总供给和总需求保持协调平衡,为交易双方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建立宏观调控体系,达到解决无序流通和平抑价格波动的目的。
4、农贸市场经营组织创新的原则。农贸市场的建设者不仅要为农贸市场经营者提供必备条件,还要配备良好的物流设施,这是规模经营的必备条件。物流设施应充分发挥保鲜、保活、卫生检疫、环境保护、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服务职能。现行农贸市场的经营组织不仅要调整、提高、培育一支既懂生鲜农产品经营,又懂法律的营业队伍,更重要的是应采取措施以使市场交易方式集约化和规范化,符合徐州都市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徐州市农贸市场发展现状
2.1徐州市农副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现状
1、现状农产品的流通链较长。
生鲜农产品有易腐烂不易保管、不易长途运输的特点,所以这类农产品一般要求流通环节越少越好,最好采取直销的方式,集批发与零售为一体的方式能较好地为农贸零售市场?式主要是:由生产——产地中间商——市场批发商——市场中间商——零售商——消费者这样一个过程,整个流通环节较长,与生鲜农产品的要求不相符合。
2、流通环节缺少高素质流通组织和中介服务服务机构。
整个流通过程中,个体流通组织的送货量占总货量的比率相当大,而且,无论是粮油、蔬菜水果、肉蛋还是在水产品的流通过程中,都缺乏一个成熟的、既懂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高素质流通组织和中介服务服务机构,致使现阶段的流通不仅渠道比较单一,而且也没有形成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这不仅产生了农产品流通封闭性的问题,而且使整体社会经济效益低下。农户的产品难以寻找最佳的销售市场、销售对象和稳定的销售关系,增加了农副产品销售的盲目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消费者的采购成本。
2.2 徐州市农贸市场现状情况
我市市区现状农贸市场及流动摊点群共有80个,其中:登记注册的农贸市场共有43个,规划在建的农贸市场1个,自发形成的临时农贸市场、摊点群、早市36个(详见表一)。
登记注册的43处农贸市场现状情况为:规划总建筑面积37.09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0.32万平方米,市场实有建筑面积14.14万平方米,其它用途建筑面积6.18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市场25个,市场面积6.93万平方米;大棚市场17个,市场建筑面积7.21万平方米,废弃未建设的1个。按辖区划分:泉山区17个、鼓楼区15个、云龙区11个;在43个市场中,摊位利用率达到80%的有8个,占市场总数的18%;绝大部分市场利用率不足50%。目前有10个市场部分改变了用途,10个市场建好未使用或全部改变了农贸市场经营的性质。表一:徐州市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
编号市场名称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市场实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它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 经营形态建设使用情况
1 二七农贸市场17613 6861 1000 室内农贸部分改作它用
2 孟家沟农贸市场6500 3000 0 大棚农贸正常使用
3 下淀农贸市场18000 3500 500 室内农贸部分改作它用
4 祥和农贸市场3500 3500 0 大棚农贸正常使用
5 沈场农贸市场14000 5930 6000 室内农贸部分改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