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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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相关概述 (1)
(一)公共政策…………………………………………………………(二)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三)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大致模式………………………
二、“新国五条”执行情况分析………………………………………(一)“新国五条”细则内容…………………………………………(二)地方具体实施情况分析…………………………………………三、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二)地方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四、改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对策…………………………………(一)转变单一执行主体为多元执行方………………………………(二)充分授权…………………………………………………………(三)完善监督机制的同时协调各方…………………………………(四)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相分离……………………………………
针对一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政府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并通过一定的政策执行模式,来改善和解决问题,达成特定的政策目标。这些政策要得以落实必须由地方政府来具体贯彻执行,但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依旧存在诸如权力划分不对等、执行主体单一、政策制定与执行主体重合、利益不协调等问题。本文从“新国五条”出发对这几个问题加以分析,发现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之所以不足,是由政策本身、财权与事权相分离、市场经济下的利益多元化等因素造成的。要解决这些不足,可从多元执行主体、授权、完善监督机制、政策制定与执行主体相分离这几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新国五条”
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从“新国五条”的落实中谈起
一、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相关概述
(一)公共政策
由于国情、民情、党情等方面的差异,国内外学者对于公共政策的解读存在一定的差异。
伍德罗·威尔逊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此定义深受政治与行政二元论的影响。拉斯韦尔和卡普兰认为,公共政策是一种具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强调了政策作为一种以特定目标为取向的行动计划。托马斯·戴伊则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的和不做的就是公共政策,特别是“不做”的部分。
我国学者对公共政策所做的定义中,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是陈振明的阐述,即“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以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内,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而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方法、方针、条例等的总称。”
(二)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
1、地方政府
我国的政府层级大致分为:中央政府,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其中,地方政府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中央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等都需要具体落实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并贯彻执行,这样,中央的政策才可以真正的在老百姓身上发挥作用,以达到特定的目标。
2、政策执行力
政策执行是一个动态过程,它是由政策执行主体,即一定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在我国一般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相关的政策资源,采取各种行动,将上级制定的宏观政策转化为
具体的实施细则、方案等加以落实的活动过程。
政策执行力,即政策执行过程中沿政策目标指向所形成的力量,也就是决定政策执行结果是否符合政策目标要求的内在品质。
政策执行是使得政策目标得以实现和落实的唯一途径,国家对社会和人民的统治、管理需要通过政策来加以实现,因此,政策执行的有效性需要受到高度的关注。
(三)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大致模式
1、“自上而下”模式
“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模式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中央政府根据某一时期的特定需要(比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或调控、文化建设等)制定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一般而言都比较宏观且概念化,它们需要层层“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将其微观化、具体化并加以实施。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相关部委加以制定。这种就是典型的由中央政府出台一种新的政策,再由地方政府逐级落实的“自上而下”模式。
2、“自下而上”模式
此种模式,相对于“自上而下”更具可操作性。一般情况下,是某一地方的政府针对当地出现的新问题新状况,制定一项专门改善此问题的地方性政策,并在本地实施,并取得不错的成效。接着,中央政府针对多地出现的类似问题,借鉴该地方政府的政策,加以完善并在几个地方先开始试点实行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政策。顺德的“大部制”改革到中央的“大部制”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自下而上”政策执行模式。
3、整合模式
整合模式即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充分融合了两种模式的优点,改善单一模式的不足,以达到更好的政策受益和效果。
二、“新国五条”执行情况分析
(一)“新国五条”细则内容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出台了五条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5、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二)地方具体实施情况分析
针对上述的五条新规定,虽说现在地方政府都已经出台了新的调控房价的政策,但都是大都是临近出台期限才公布的,并且几乎没有很具体的实施方案。
其中,广州是国务院“新国五条”出台后,最早公布地方调控细则的城市,但它的细则却只有短短的11个字:增加普通住房用地的供应。咋一看,还以为其出现的只是个标题,后面还会有更加详细的方案,事实上却没有。这11个字就是广州对于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地方措施,这根本就没有涉及到房产价格的限制或者对投机性炒房的有效遏制,明显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政策出台时限而匆匆做出的决定。
明确提到对购房征税的是北京,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并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这个方案相对于广州的来说就比较具体,而且矛头也直指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