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财法律(12月11日)

合集下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02•【文号】金规〔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12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各金融控股公司:现将《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9月2日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金融机构涉刑案件(以下简称案件)管理工作,建立责任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稳妥处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再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外国银行代表处、外国保险机构代表机构、保险公估人等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信息报送、案件处置和监督管理等。

第四条案件管理工作坚持机构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原则。

第五条金融机构承担案件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建立与本机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内控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案件管理体系,制定并有效执行本机构的案件管理制度,负责本机构案件信息报送、案件处置等工作。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综合(26项)(一)基本法规(8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1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二)账户管理(6项)9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10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31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2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修改。

3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1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汇综发〔2020〕73号(三)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3项)1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17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四)其他(9项)18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19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2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0号2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2号——关于使用、推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有关事项2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2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24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2号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26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0项)(一)经常项目综合(3项)2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2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4项)30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3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432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93号3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2项)3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535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项)3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79项)(一)资本项目综合(7项)3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10〕29号3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4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19〕39号)修改。

2024理财担保新规则:投资者必读指南

2024理财担保新规则:投资者必读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理财担保新规则:投资者必读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 理财产品介绍1.1 产品种类1.2 投资范围1.3 预期收益率2. 担保规则2.1 担保方式2.2 担保比例2.3 担保机构3. 投资者权益保护3.1 信息披露3.2 风险评估3.3 投诉处理4. 合同期限4.1 投资期限4.2 合同续约4.3 提前终止合同5. 费用与收益5.1 管理费用5.2 托管费用5.3 收益分配6. 投资限制6.1 投资金额限制6.2 投资区域限制6.3 投资行业限制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7.3 合同终止8. 违约责任8.1 投资者违约8.2 理财公司违约8.3 担保机构违约9. 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10. 法律法规10.1 适用法律10.2 合规要求10.3 政策变动11. 信息保密11.1 保密义务11.2 例外情况11.3 泄露后果12. 通知与送达12.1 通知方式12.2 送达地址12.3 通知时效13. 合同的附则13.1 合同生效13.2 合同修订13.3 合同附件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免除责任14.3 强制性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理财产品介绍1.1 产品种类本合同所涉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债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

具体产品种类及详细描述详见附件。

1.2 投资范围理财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附件中约定的投资范围内。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内外的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

1.3 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市场情况确定。

具体预期收益率详见附件。

理财公司应确保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不低于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

第二条担保规则2.1 担保方式本合同所涉理财产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担保、信用保险、质押物担保等担保方式。

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标准版

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标准版

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标准版(总1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已于2005年12月13日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第四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实施。

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守法遵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正直诚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客观公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专业胜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保守秘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专业精神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克尽职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金融理财师职业形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理财师是指从事金融理财,达到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Edu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以下简称为“4E”标准),并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

在本准则中,CFP TM执业者和AFP执业者统称为金融理财师。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理财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理财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2-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理财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100题)1、某投资者于2008年7月1日买人一只股票,价格为每股12元,同年10月1日该股进行分红,每股现金股利0.5元,同年12月31日该投资者将该股票卖出,价格为每股13元,则该项投资的年化收益率应为( )。

A.18.75%B.25%C.21.65%D.26.56%【答案】 D2、李某和赵某是夫妻,二人共同持有50万元存款,甲是李某之母,乙是赵某之姐,赵某和李某均无其他亲属,2013年李某病逝,不久赵某也因为过分悲伤,于同年病故,下列正确的法定继承方式是()。

A.甲继承37.5万元,乙继承12.5万元B.甲、乙各继承25万元C.甲继承50万元D.甲继承12.5万元,乙继承37.5万元【答案】 D3、一般情况下,如果在退休前,客户已经在旅游、外出就餐、打高尔夫等休闲娱乐事项上花费不菲,那么退休以后可能会花费()。

A.更多B.更少C.不变D.不确定【答案】 A4、下列关于责任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主要业务种类包括特殊风险保险B.以合同的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用为保险标的C.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D.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具体的物质财产【答案】 C5、银信合作产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或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包括()。

A.单笔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B.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C.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D.单笔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答案】 D6、严先生转让一项专有技术,获得特许权使用费10万元,则这笔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4.07.26•【文号】•【施行日期】2024.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第7号为进一步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

第三条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合格投资者委托2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1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为其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合格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实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合格投资者取得中国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应向主报告人提供以下材料,并通过主报告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资本项目相关模块办理业务登记:(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有关遵守中国关于合格投资者税收管理规定的承诺函。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目录《信托法》 (2)(2005.9.24)《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3)(2005.9.29)《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9)(2006.4.17)《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06〕121号) (24)(2006.6.13)《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7号) (27)(2007.11.28)《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 (28)(2008.4.3)《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 (29)(2008.12.4)《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监发〔2008〕83号) (32)(2009.4.28)《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2号) (35)(2009.7.6)《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 (37)(2010.8.5)《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 (39)(2010.12.3)《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 (41)(2011.8.2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5号) (43)(2011.9.30)《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 (52)(2012.1.20)《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54)(2013.3.25)《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56(2013.6.14)《银监会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67号) (57)(2013.8.30)《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 (59)(2013.12)《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 (63)(2014.2.19)《银监会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39号) (66)(2014.7.11)《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69(2014.9)《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6号) ..72《信托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5题)1、在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中,未包括在M1中,却包括在M2中的是()A.支票存款B.流通中的现金C.单位活期存款D.单位定期存款【答案】 D2、A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许可。

本次新股发行规模为16亿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甲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乙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共70家,其中68家提供了有效报价。

最终股票发行价定为5.40元/股。

A.10%B.20%C.30%D.40%【答案】 A3、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是指()。

A.公募理财产品B.私募理财产品C.开放式理财产品D.封闭式理财产品【答案】 B4、“太多的货币追求太少的商品”描述的通货膨胀类型是()通货膨胀。

A.需求拉动型B.预期型C.结构型D.成本推进型【答案】 A5、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资产必须由()保管。

A.基金管理人B.基金份额持有人C.基金托管人D.基金销售机构【答案】 C6、在金融期权中,赋予合约买方在未来某一确定的时间或者某一时间内,以确定的价格出售相关资产的合约的形式叫()。

A.看涨期权B.欧式期权C.看跌期权D.美式期权【答案】 C7、二元制中央银行制度具有权利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少等特点,实行这种中央银行组织形式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C.新加坡D.中国香港【答案】 B8、在英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以英镑计价的外国债券称为()。

A.伦勃朗债券B.猛犬债券C.武士债券D.扬基债券【答案】 B9、根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我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的品种是()。

A.隔夜拆借B.7天拆借C.14天拆借D.21天拆借【答案】 A10、为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存贷比等监管要求,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表外化”趋势明显。

保理商销售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有效?(银保监会205号文后首例)

保理商销售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有效?(银保监会205号文后首例)

保理商销售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有效?(银保监会205号文后首例)裁判要旨商业保理企业应当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叙作商业保理业务,不得通过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

商业保理企业通过销售保理理财产品进行募集资金的行为属于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案情简介一、2018年7月27日,胡某英(认购人)与速锦公司(发行人)、西控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稳控安享”系列产品认购协议》,约定胡某英认购速锦公司发行的“速锦保理收益权5号”系列资产,认购金额60万元,若速锦公司未向胡某英按时足额偿付或溢价回购资产,胡某英有权追索。

二、同日,胡某英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速锦公司支付资金60万元。

三、2018年8月18日,速锦公司向胡某英出具《确认函》,确认胡某英所认购的产品已完成募集、正式成立,产品业绩基准为8%/年,实际起息日为认购资金到账日次工作日起计息。

四、2018年9月7日、10月8日、11月7日,速锦公司分3次共向胡某英支付利息12624.66元。

其余收益和本金未偿付。

遂成讼。

五、一审过程中,胡某英与速锦公司确认胡某英持有“速锦保理收益权5号”系列资产的实际存续期为178天,产品实际收益为年利率8%。

六、无锡惠山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现约定期限已届满,速锦公司应向胡某英支付本金和收益。

速锦公司以事实不清、遗漏必要第三人为由上诉。

七、无锡中院立案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八、无锡中院二审认为,上述通知规定,商业保理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将其特定保理业务作为资产产品对外募集资金,并以此作为其保理资金的来源。

速锦公司将保理业务作为理财产品对外发售、募集资金的行为属非法金融行为,认购协议无效,遂撤销一审判决。

裁判要点本案的争议焦点:速锦公司以其保理业务作为理财产品对外销售、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有效?围绕上述争议焦点,人民法院的裁判要点如下:第一,银保监会对商业保理监管的新规定。

投资顾问的法律规定(3篇)

投资顾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投资顾问行业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投资者提供了专业的投资建议和咨询服务。

为了规范投资顾问行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探讨我国投资顾问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体系、监管机构、资质要求、业务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

一、法律体系我国投资顾问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为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明确了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监管体制、投资者保护原则等,对投资顾问的资质、业务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针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进行了规范,投资顾问作为基金销售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该法的约束。

3.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专门针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行业,对投资顾问的资质、业务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4.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资质、业务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5. 《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规范、监管、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二、监管机构我国投资顾问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具体监管职责如下:1. 资质审批:负责投资顾问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以及投资顾问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

2. 业务监管:对投资顾问机构的业务范围、业务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管。

3. 市场准入:对投资顾问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进行审查,确保市场准入的合规性。

4. 违规处罚:对违反投资顾问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三、资质要求1. 机构资质:投资顾问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等。

2. 人员资质:投资顾问从业人员应具备证券从业资格,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具备一定的证券市场知识和投资经验。

金融类法律法规目录

金融类法律法规目录

金融类法律法规目录金融类法律法规目录一、银行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二、证券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发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三、保险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再保险管理条例》四、期货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经纪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监控中心管理办法》五、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六、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数据报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指引》以上是一些金融类法律法规的目录,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支付结算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金融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机构的最新发布为准。

金融行业的金融法律法规解读

金融行业的金融法律法规解读

金融行业的金融法律法规解读金融行业是一个高度规范和复杂的行业,涉及到众多的金融产品、交易和服务。

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交易的安全,金融法律法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针对金融行业中的关键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银行法》《银行法》是我国金融行业的基本法规,对银行的设立、经营、监管和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对银行经营行为的限制和规范。

《银行法》要求银行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与银行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银行的资本金必须符合法定要求;银行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安全和风险可控。

此外,《银行法》还规定了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保障了储户的权益。

二、《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法规,主要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持有和监管等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对证券发行和交易的规范。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发行人必须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此外,《证券法》还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禁止,维护了市场公平和透明。

三、《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金融行业中保险业的基本法规,对保险公司的设立、经营、监管和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对保险经营行为的约束。

《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保证保险责任能够得到有效履行;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细节,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四、《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指引》《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指引》是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法规性文件,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是对风险管理的规定。

《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加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此外,该指引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对内外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防范各类风险。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题库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题库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题库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2017年真题)下列行为违背“客户至上”基金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是()。

A.某专户投资经理通过研究分析认为某股票近期有较好的买入机会,选择业绩提成比例较高的专户优先买入该股票B.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服人员对于自身无法直接解答的客户问题,及时询问相关业务部门及法务部门的意见C.某资产管理计划在清盘结算时,基金公司运营总监建议用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银行未结利息给客户作为清算款项D.某基金经理通过市场研究认为其朋友任高管的公司发行的债券具有投资价值,所以果断买入持仓【答案】 A2、(2018年真题)关于基金职业道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基金职业道德属于道德范畴,并不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特征,一般不具备完整的规范结构B.基金职业道德是在长期的基金职业实践中所形成的职业行为规范C.基金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在基金行业的具体化D.基金职业道德基于基金行业以及基金从业人员所承担的特定的职业义务和责任【答案】 A3、某基金经理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保守秘密要求的是().A.得知所在机构与某上市公司的合作项目被泄露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B.当众接听工作电话,被其他人听到某上市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C.因疏忽大意导致工作电脑遗失,电脑中存有客户信息及公司内控制度D.应邀给其他同行机构介绍公司研究部门最近行业研究成果【答案】 A4、()年12月,中国证券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成立。

该委员会作为基金专业人士组成的议事机构,承接了原基金公会的职能和任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A.2003B.2006C.2004D.2007【答案】 C5、(2020年真题)关于投资基金的类别,以下表述正确的包括()。

A.Ⅱ、ⅢB.II、 IVC.Ⅲ、ⅣD.Ⅰ、IV【答案】 C6、某基金经理与某券商负责人为同学关系,在以下业务中违反客户至上原则的是()。

第七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个人理财第七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定义: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共分九章,分别为总则、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对存款人的保护、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接管和终止、法律责任和附则。

● 详细描述: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第十六条和二十一条分别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监会)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例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

A.资金业务B.个人理财业务C.证券业务D.信托业务E.贸易融资业务正确答案: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信托业务2.某商业银行未经批准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经查实没有违法所得,情节不太严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改进,则监督管理机构对该商业银行的处罚标准应控制在()。

A.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B.处四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款C.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D.处六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正确答案:C解析:未经批准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情节不太严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3.商业银行总行应当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向分行拔付营运资金,拔付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美国金融法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定

美国金融法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定

美国金融法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定美国金融法: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定美国金融市场扮演着全球金融体系中重要的角色,其法律体系起到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经济稳定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美国金融法在金融市场中的法律规定。

一、金融监管机构美国的金融市场监管分为联邦层面和州层面。

在联邦层面,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联储(Federal Reserve)、美国货币监理署(OCC)等。

而各个州也设有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如纽约州银行和证券局(NYSBD)、加州金融监管局(DFPI)等。

二、证券法律美国证券法律是金融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针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和披露进行规范。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规是1933年的《证券法案》(Securities Act)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 Exchange Act)。

这些法案规定了证券的注册制度、信息披露要求、内幕交易禁止等,并设立了SEC作为监管机构。

三、银行法律美国的银行法律以《美国国家银行法案》(National Bank Acts)为基础,并由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进行监管。

该法案规定了银行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存款保险、信贷监管等。

此外,美国还通过《银行保险法》(Bank Insurance Act)和《金融稳定法案》(Dodd-Frank Act)等法规来规范银行业务和维护金融稳定。

四、期货法律美国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主要由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负责。

CFTC负责监管期货合约的交易,确保市场的公平、有序和透明。

此外,美国还通过《商品交易法案》(Commodity Exchange Act)来规范期货市场的运作,并设立了衍生品产品交易所监管委员会(CME)等机构进行监管。

五、保险法律美国的保险法律由各个州的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每个州都设有自己的保险法律和保险监管机构,如纽约州的纽约州金融服务部(DFS)。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8.12.29•【文号】主席令[第十二号]•【施行日期】1999.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8月28日实施日期:2004年8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证券发行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证券上市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第四节禁止的交易行为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第五章证券交易所第六章证券公司第七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八章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第九章证券业协会第十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

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证券与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与伦理要求

证券与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与伦理要求

证券与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与伦理要求证券与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资本交易、风险管理和投资保值增值的重要功能。

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我国相关机构和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证券与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一、证券与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1.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1)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对证券发行、交易、上市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和运作机制。

(2)证券交易所规则证券交易所规则是证券交易所为规范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而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制度、交易品种、交易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在客户开户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与所购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相匹配。

2. 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1)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规定了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交易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期货市场的法律地位,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期货交易所规则期货交易所规则是期货交易所为规范交易行为、监督市场交易而制定的强制性规则,规定了期货交易的品种、合约、交易时间等细节问题。

(3)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资本充足度、风险控制措施、风险警示等方面的要求。

二、证券与期货市场的伦理要求除了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监管外,证券与期货市场还有一系列的伦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市场参与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性广告等欺骗性行为,保持交易的公正和透明。

2. 尊重投资者权益市场从业人员应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决策权和财产权,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得夸大产品收益,隐瞒风险。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30日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及国务院“放管服”有关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证券期货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二、对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2)三、对38件部函等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3)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部函等制度文件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前言中的“《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修改为“《证券法》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条第一款中的“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3.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4.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修改为“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2.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3.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
由两个以上合伙人组建 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合伙协议是确定各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使合伙企业得以设立的 前提。 内部关系是普通合伙关系 是指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关 系。尽管不同的合伙企业所订立的合伙协议有很大的差别,但都 必须遵循上诉原则。 对外,每个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连带,指每个人都有义务对合伙债务进行足额清偿,不能以 内部协议的份额为理由对抗债权人。 所谓无限,指如果企业财产不够,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用自己的 财产对合伙债务进行清偿。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来行使民事权利和履 行民事义务的自然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自然人的其他形式
个体合伙: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 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 经营的。他可以起字号。 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才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后两者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 财产承担。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具有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来行使民事权利和 履行民事义务的自然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 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 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在一定范围 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范围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 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 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金融理财与法律
授课大纲
法律基础知识 客户及客体的权利 你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理财相关法律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及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纠纷的的两大派别,是制定法律之上的理念,是法律的根本精神, 其精神体现在法律的很多具体法条中,通过法条也可以分辨出归哪法 系)
法人的本质 具有独立的组织、拥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的分类
《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是一种盈利行社会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根据所有 制和投资主体的不同,企业法人又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 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公司
公司的定义 是按照公司法组建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按照我国《公司 法》的规定,公司是指在中共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的设立
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 特别行政区法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的规 范性法律文件。
国际条约
普通合伙 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每个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是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 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当于无限合伙人;而有限合 伙人由于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按 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所以不能执行合伙事务,也不 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金融理财与法律
讲师:吳雪征 日期:2010 年 11 月20 日 地点: □上海 ■北京 □深圳
个人观点沟通
一、学习的目的是什么? (想知道对自己有用的知识,是“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比之前的 “不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知道自己 知道什么”都重要) (对自己有用,是生存技能之用?还是兴趣爱好之用?) (自己学习和听课学习的区别?知识是简单的,使用是难的,理论是简 单的,实践经验更重要) 二、个人的职业规划做好了吗? (没有规划就没有好的发展,当前社会的生存压力比取得成功更现实) (在激烈的竞争中,眼光更重要,“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换” 的生存理念) (理财行业的发展机会,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寻找适合自己的财富 之路) 三、学习和考试的区别 (为了考试而学习很容易,考完就还给书本了;学习是学精髓和活学活 用)
指我国签订和加入的条约。
二、客户及客体的权利
客户 客体权利
2.1 客户
公民(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
2.1.1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
案例:8岁儿童有爷爷带去以自己名义存款有无法律效力?父母以12 岁儿童名义买房有无效力? 公民(自然人) 包括公民、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权利能力=权利主 体=法律人格)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 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 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 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以判例作为法的渊源。
将法律分为普通法和平衡法(Equity)两部分。 审讯方式:辩论式,陪审团。
1.2 我国法律的渊源
案例:“黄碟案”与“孙志刚案”看公民的宪法权利与各法律渊源的 等级。 法的渊源也称法的形式,是指法获得成立的方式和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渊源: 宪法 宪法是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 务的,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 是由国家最高法律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 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 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其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 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指两个以上的人为共同的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 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 是全部资本有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以 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 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 需由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 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 由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应该发行的全部股份而成立的公司。 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该发行的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 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强调成文法的作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并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但各国在法典的编制体例上却不完全相同, 民商分立或者民商合一。
审判方式:审讯式。
1.1.2 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和仿照着这种法律制定的美国以及其他一 些国家的总称。 地缘 普通法形成于英国,后扩展到美国和其他受英国殖民的国家和地 区,主要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 斯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香港地区也采用英美法。 特征
合伙企业是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上市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不得成为合伙人。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规定, 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分类
合伙案例一
上海某妯娌二人利用其公公所赠临街房30平方米的房屋开办便民饮食 店。双方口头约定该店以嫂嫂的名义注册,有关其他设备等由嫂嫂购 置准备,弟媳与嫂嫂按利润的四六比例分成,不领固定工资。后因拆 迁,涉及补偿,弟媳主张是合伙,嫂嫂否认,认为弟媳是帮工。诉之 法院,如何判?
合伙案例二
案例:刘乾、王永、孙磊三人成立一合伙企业,三人各种出资方式折 合出资比例3:3:4,出资估价为70万人民币。后因经营不善,导致 对赵城负债150万;三人商定解散合伙企业,经清算三人投资经营后 的财产值60万元,还债后,尚欠90万。三人中孙磊家境最差,几无财 产偿还自己的份额,王永最好。赵城找王永还债遭拒,随后将王诉至 法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