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供应商管理,提高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供应商资格认证2.1 供应商资格认证的标准: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优良的信誉度、高质量的产品、完善的售后服务以及满足医院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供应商资格认证的程序:(1)资质文件的审查:首先对供应商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书等。
(2)现场考察:对供应商的生产设备、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
(3)业绩评估:采用采购评价报告等模板对供应商业绩进行评估。
2.3 供应商认证结果的评估和处理:(1)通过认证:销售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采购。
(2)未通过认证:进行重新审查或者淘汰。
第三章合同签订3.1 合同的内容:合同应包括交货日期、产品数量、价格等内容,并应由供应商和采购部门的授权签署。
3.2 合同管理:(1)合同的存档:合同应及时存档,并进行分类管理。
(2)合同的履行:采购部门应对合同内容进行监督,供应商应按期履行。
(3)合同的变更:在必要时,采购部门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合同的变更。
但应当在双方商议一致,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和库房。
第四章采购管理4.1 采购的程序:采购部门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下单,并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验收。
4.2 采购验收: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验收,产品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退回供应商,并提供退货单据。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5.1 供应商的考评:销售部门应对供应商的业绩、服务、产品质量等进行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
5.2 供应商服务管理:采购部门应及时反馈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等问题,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改进。
第六章工作流程6.1 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部门应定期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2 采购定单的下达:采购部门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下单,并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交货。
医院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与医疗、科研、教学、后勤保障等相关的供应商。
第三条医院对供应商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第四条医院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准入工作,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产品认证、服务评价等。
第五条供应商准入条件:1. 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5. 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供应商准入程序:1. 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等;2.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3. 资质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4. 评估合格后,进入医院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三章供应商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医院对供应商实行定期考核与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八条考核方法: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售后服务记录等资料,对供应商进行考核;2. 设立考核指标,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评价;3. 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与维护第九条医院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与协作。
第十条医院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医院定期组织供应商培训,提高供应商的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院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名录。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医院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院与供应商的和谐发展。
医院产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产品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产品供应商管理工作,保障医院临床用品的质量与安全,提高供应商服务水平和供应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用品采购、供应商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二章供应商资质管理第三条医院采购临床用品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法定代表人资格,并在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
第五条供应商在医院供应产品应具有一定的生产或经营规模,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
第六条供应商在医院供应产品应具备一定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七条供应商应遵循医院的采购管理流程和规定,接受医院的采购验收与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的资质和经营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医院将暂停或取消其产品供应资格。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九条医院设立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供应商的资质审核、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供应商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信息、合同协议、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医院设立供应商评价委员会,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和合作情况进行评估,评定等级。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定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据此设定采购优先级。
第四章供应商合作管理第十四条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产品供应、价格、质量标准、服务要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医院与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质量追溯体系,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溯源,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与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健康档案,记录供应商的近三年质量合格率、投诉处理率、产品更新换代情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与供应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双方的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医院对供应商恶意行为或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
医院供应商审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供应商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供应商的审核与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1. 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商的审核与管理。
2. 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审核与管理。
3.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评估、招标、采购等工作。
4. 质量控制科: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质量验收。
四、供应商审核程序1. 供应商申请供应商应向医院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4)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部门审核药剂科、设备科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资质: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2)产品资质: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否具备合法的注册、生产批文;(3)产品质量:了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4)企业信誉:了解供应商的企业信誉、商业道德、售后服务等方面;(5)价格合理性:评估供应商的产品价格是否合理。
3. 评估与招标采购部根据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组织招标采购。
4. 供应商评审采购部组织评审小组,对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资质;(2)产品质量;(3)价格;(4)售后服务;(5)企业信誉。
5. 供应商确定根据评审结果,采购部确定最终供应商。
五、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部与最终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质量监控质量控制科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3. 定期评估采购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
4. 供应商变更如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变更供应商:(1)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2)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3)供应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医院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供应商管理,确保医疗用品和服务的质量与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供应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后勤服务等供应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三)诚信合作、互利共赢原则;(四)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供应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供管办”),负责医院供应商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供管办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二)组织供应商资质审核、招标、采购等工作;(三)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处理供应商投诉;(四)收集和分析供应商信息,优化供应商队伍;(五)定期开展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提高供应商服务水平。
第六条采购部门职责:(一)根据医院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二)组织实施采购招标、询价等工作;(三)审核供应商资质,确定供应商等级;(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跟踪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采购物资质量。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医院医疗用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督;(二)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三)监督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四)参与供应商质量评审,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流程第八条供应商资质审核:(一)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二)供管办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纳入医院供应商库。
第九条采购招标:(一)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评审标准等;(二)组织实施招标,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合同签订:(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二)合同签订后,及时报供管办备案。
第十一条供应商履约监督:(一)采购部门跟踪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采购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交付;(二)质量管理部门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医院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供应质量,确保医院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是医院的基本经营管理规范,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采购和供应商相关的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医院采购的目标是获得具有良好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医院各部门及患者的需求。
第四条采购活动应当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的公共资源最大程度地用于满足医院的需求。
第五条采购项目应当依据不同的需求进行分类管理,并依照合理的程序进行采购招标。
第六条采购招标应当依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金额确定采购方式,包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第七条采购招标过程应当公开透亮,保证潜在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机会,严禁违规操作、干扰或掌控采购过程。
第八条采购合同签署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合同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应当进行合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应商品和服务,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供应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或挽救措施。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条医院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合规要求,并经过医院的审核和认证程序,方可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商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供应的商品和服务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医院对供应商的管理应当包含供应商的评价、认证、合同管理、质量问题的追溯和处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评价应当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交货本领、价格竞争力、售后服务等因素,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四条供应商的合同管理包含合同签订、履行、更改和停止等各个环节,并应当建立相应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供应商如存在质量问题,医院应当及时进行追溯,查明原因,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必需时可以停止合作关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医院采购和供应商管理的财务资金应当依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医院耗材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耗材采购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耗材供应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耗材的采购、验收、使用及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耗材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社会形象;3.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通过相关认证;4. 具有稳定的供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审批第四条医院耗材采购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耗材招标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第五条医院耗材招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六条评估合格后,医院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将供应商名单提交给医院院长审批。
第七条经院长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方可成为医院耗材供应商。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医院耗材采购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十条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送达医院,医院耗材验收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检查、功能测试、质量检验等。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的产品,由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使用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耗材使用部门按照临床需求,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
第十四条医院耗材使用部门应建立耗材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耗材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医院耗材管理部门定期对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耗材使用规范、合理。
第五章供应商考核与评价第十六条医院耗材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十七条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医院耗材管理部门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十八条医院耗材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医院耗材采购的重要参考。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供应商管理流程,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医院运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部门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供应商管理的基本原则包含公平、公正、公开、透亮、诚实守信、优质高效、安全可靠。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四条供应商准入条件1.全部供应商必需具备营业执照,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税款。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没有重点违法记录。
3.供应商应有稳定的生产本领和供应本领,能够保证定时供应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4.供应商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能够满足医院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
第五条供应商准入程序1.供应商准入申请:供应商向医院提交准入申请,并供应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
2.评审和审核:医院依据供应商的准入条件进行评审和审核,包含对资质、信誉、生产本领、技术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准入决策: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的评审和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做出准入决策。
4.准入通知:医院向供应商发出准入通知,告知供应商准入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供应商绩效评估1.定期评估:医院定期对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产品质量、交付按时率、服务满意度等方面。
2.不合格供应商处理:对于绩效不达标的供应商,医院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警告、暂时停止合作、解除合作等。
第三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七条供应商合同签订1.合同订立程序:医院与供应商在准入的基础上,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2.合同内容: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含产品或服务的规格、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合同执行和监督1.合同执行:医院和供应商应依照合同商定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合同更改:如需对合同进行更改,应经双方协商全都,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更改手续。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需要与多家供应商进行合作。
为了规范和优化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和管理过程,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供应商评估与选择1.供应商评估医院在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之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在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能够满足医院的需求。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等。
2.供应商选择医院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结合实际需求,制定供应商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信誉等因素,并依照采购管理规定进行比较、评估和决策。
三、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医院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物品、数量、预算等要求。
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临床需求、库存状况、资金预算等因素,确保采购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2.采购流程医院采购流程通常包括需求确认、需求编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流程,确保采购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3.合同管理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应详细规定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交付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
四、供应商绩效评估1.绩效指标医院应根据供应商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
绩效指标可以包括供货准时率、产品质量符合率、售后服务质量等。
2.定期评估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以确保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绩效符合医院的要求。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供应商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的依据。
五、供应商管理体系1.供应商数据库医院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等数据,方便后续的管理和查询。
2.定期考核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情况、服务质量、合规性等。
考核结果可作为供应商管理和调整的依据,以优化供应链管理。
XX市人民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XX市人民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供应商管理,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长期或短期直接向医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三)财务部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等,审核供应商的经营能力,作为供应商准入的依据。
(四)招标采购管理部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表,定期组织考核评价、不良事件登记。
(五)纪委对供应商资质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审查;对供应商准入、中止、清退及量化考核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供应商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供应商档案管理(一)药剂科、设备管理科、后勤保障部、基建部、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相应供应商档案,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二)档案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证登记表),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产品代理授权书,供货保证书,廉洁承诺书等公司合法资质;2.生产厂家或上级经销商法人营业执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纸质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有文件在有效期过期前,供应商必须主动提出或配合更新,否则停止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
4.对供应商档案建立规范的编码管理制度,收取的纸质文件应及时归档,按编码存放。
5. 药剂科、设备管理科、后勤保障部、基建部、信息中心根据自己部门管理需求确定档案留存时间。
三、供应商评价(一)药剂科、设备管理科、后勤保障部、基建部、信息中心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后,每年至少对供应商组织一次评价。
评价主要从质量、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供应商信誉等方面进行。
(二)供应商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两种:85 分以上(含 85 分)为“合格”、85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供应商。
医院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采购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符合医院要求,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第三条供应商选择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售后服务;3. 具有稳定的货源和生产能力;4. 具有合理的价格和优质的产品;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第四条供应商评估:1.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2. 对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客户评价、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3. 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技术实力、研发能力等进行评估;4. 对供应商的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进行评估。
第三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五条供应商合同签订: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与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2. 合同内容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3. 合同签订前,采购部门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六条供应商合同履行:1.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符合要求;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第四章供应商考核与评价第七条供应商考核:1. 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合同履行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供应商续约、调整采购比例的依据。
第八条供应商评价:1. 医院设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2. 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选择、调整采购比例的依据。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与监督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包括:1. 供应商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履行监督;2. 供应商考核、评价、调整采购比例;3. 供应商沟通协调、问题解决。
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供应商在医院的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避免商业贿赂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共同维护医院健康的医疗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供应商接待管理制度:一、接待原则1. 公开、透明:接待工作应公开、透明,确保医院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交流公平、公正。
2. 廉洁自律:医务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形式的贿赂。
3. 严谨务实:接待工作应严谨务实,确保接待内容与医院实际需求相符。
二、接待对象1. 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2. 医疗设备、信息设备等供应商;3. 其他与医院业务相关的供应商。
三、接待流程1. 预约登记:供应商需提前与我院相关部门联系,进行预约登记,并提供相关资料。
2. 接待时间:每月第二周的周三下午3:00-5:00(设备、耗材、仪器类)和周四下午3:00-5:00(药品、试剂类),遇节假日顺延一周。
3. 接待地点:行政楼一楼医药代表谈话室。
4. 接待内容:收集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受理关于新产品信息介绍,包括新药、特药、试剂、设备、耗材、仪器、总务后勤物资、信息设备等。
5. 接待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加。
四、监督与考核1. 监督审计科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接待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 对接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定期对接待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年度综合考核。
五、其他1. 供应商在接待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不得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2. 医务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泄露医院商业秘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保障医院用药安全,提高医院对药品的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相关部门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医院药品供应工作的稳定和顺畅。
第四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药品供应商管理体系,提高医院用药安全水平。
第五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应注重诚信合作,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药品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医院满意度。
第七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应注重安全保障,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医院用药安全。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八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因为任何私人关系或利益输送而对供应商进行特殊对待。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医院采购需求。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管理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以确保其具备稳定的药品供应能力。
第十一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以保证供应商的资质合规。
第三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合同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合同签订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供应商合同管理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应商的品种、质量、价格和配送等要求,并进行书面签订。
第十四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合同管理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机制,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处理,并对违约行为进行惩处。
第四章供应商评价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对药品供应商的评价管理应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配送服务、合作态度等进行定期评估。
医院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的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采购供应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协调采购供应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和使用。
3. 采购供应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及监督。
4.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配合药剂科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药剂科根据医院临床需要,结合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采购供应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 供应商选择: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3. 采购方式:采用集中采购、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
4. 采购审批: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初审,报采购供应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5. 采购验收:采购物资到货后,药剂科负责验收,确保物资质量合格。
四、储存管理1. 药剂科设立药品库、医疗器械库、耗材库等,专人负责管理。
2. 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
3. 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4. 库存物资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供应管理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需求,及时供应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
2. 供应过程中,确保物资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3. 供应人员应熟悉相关产品知识和使用方法,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六、使用管理1. 临床科室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 临床科室应定期对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药剂科对临床科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七、监督检查1. 采购供应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采购、储存、供应、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物资供货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医院物资采购流程,保障医院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与物资采购相关的供货商。
第三条供货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3. 具有稳定的货源和生产能力;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第四条医院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工作。
第五条供应商选择流程:1. 收集供应商信息:通过市场调研、推荐、招标等方式,收集潜在供应商信息;2. 初步筛选:对收集到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步筛选,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3. 详细评估:对筛选出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估,包括企业实力、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4. 评审与确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供应商。
第六条供应商评估标准:1. 企业实力:包括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经营规模、行业地位等;2. 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用户评价等;3. 价格:包括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力、性价比等;4. 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响应速度、维修保障等。
第三章物资供应与质量保证第七条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物资。
第八条供应商应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第九条医院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条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必要时可要求退货或更换。
第四章售后服务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医院需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采购部门负责处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投诉,并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第十三条供应商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采购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医院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供应物资的及时性、质量、数量;2. 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处理效果;3. 企业信誉、行业口碑等。
医院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采购是医院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证医院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合规性,制定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对供应商的管理。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2.1 供应商评估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质及经营情况•供应商产品质量和合规性•供应商交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的信誉和声誉评估结果将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2.2 供应商选择医院应在供应商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制定供应商选择的流程和标准。
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产品质量和性能•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价格和交货周期•供应商的信誉和合作态度供应商选择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合同管理与监督3.1 合同签订医院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应以书面合同形式签订。
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价格和支付方式•交货周期和地点•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要求•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合同签订后,医院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3.2 合同履约监督医院应建立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采购部门对供应商交货情况进行跟踪和确认•质控部门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和抽样测试•运营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不履约行为或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和追究责任。
4. 供应商绩效评估与管理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交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规性•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和合作支持评估结果将作为供应商绩效管理的依据,对表现好的供应商予以奖励,对表现差的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淘汰。
5. 供应商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进行整理和管理。
医院供应商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供应商账户管理,规范供应商与医院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医院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供应商账户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食品等供应商。
第三条医院供应商账户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医院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供应商资格审核第四条医院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 供应商的合法经营资格;2. 供应商的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明;3. 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4.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5.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审核程序:1. 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审核;3. 采购部门组织专家评审;4. 评审结果报医院领导审批;5. 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取得医院供应商资格。
第三章供应商账户开设第六条供应商取得医院供应商资格后,方可申请开设医院供应商账户。
第七条供应商账户开设程序:1. 供应商提交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2. 采购部门审核开户申请;3.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4. 采购部门办理账户开设手续;5. 账户开设完成后,通知供应商。
第八条供应商账户信息包括:1. 供应商名称;2. 供应商地址;3.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 供应商开户银行及账号;5. 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号;6. 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章账户使用与监管第九条供应商账户仅限于医院采购活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条供应商账户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 符合合同约定;3. 符合采购计划;4. 严格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医院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账户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供应商账户出现异常情况,如账户余额不足、资金使用异常等,采购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医院领导。
第五章账户变更与终止第十三条供应商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医院采购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民营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医院利益。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第四条供应商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 产品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4. 价格合理,有竞争力;5. 服务态度良好,沟通顺畅。
第五条供应商评估流程:1. 收集供应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相关资质证明等;2. 对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3. 组织现场考察,包括生产环境、质量控制、物流配送等方面;4. 进行产品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5. 综合评估,确定合格供应商。
第三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六条供应商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2.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3. 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4.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5. 合同生效、终止及续签条件。
第七条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2. 比较同类产品价格,确保合理;3. 明确质量要求,确保医疗安全;4. 确定合理的付款方式,降低医院风险。
第四章供应商质量管理第八条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第九条医院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检。
第十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医院有权终止合同:1.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 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医疗安全;3. 违反合同约定,给医院造成损失。
第五章供应商服务与沟通第十一条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咨询、技术支持、维修保养等。
第十二条医院与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供应商管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药品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医院供应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3. 诚信合作、互利共赢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评审第四条医院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程序: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2. 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3.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产品性能、价格、交货期、信誉等;4. 评审结果报医院领导审批,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五条医院设立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供应商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部门、质量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章供应商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医院对供应商实行考核与评价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产品质量;2. 交货及时性;3. 服务质量;4. 诚信经营;5. 质量改进措施。
第七条供应商考核与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年度考核由采购部门牵头,质量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日常考核由采购部门负责。
第四章供应商关系维护第八条医院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共同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医院对供应商提供以下支持:1. 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 协助供应商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优秀供应商的合作。
第五章供应商退出机制第十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医院有权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1. 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2. 交货不及时,影响医院正常运营;3.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4. 涉嫌欺诈行为。
第十一条供应商退出机制的实施,由采购部门牵头,质量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供货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供货商的管理,确保医院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等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供货商,包括药品供应商、医疗器械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等。
第三条医院供货商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3. 依法合规,诚实信用的原则;4. 风险防控,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资质审查第四条医院对供货商的资质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供应商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 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等相关产品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4. 近三年内的良好商业信誉记录;5. 其他医院认为必要的资质证明。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医院的要求。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医院采购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2. 询价与比价:采购部门通过询价、比价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5. 质量验收: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质量验收;6. 付款结算: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结算。
第七条医院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医院对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等物资的质量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检验: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医院的要求;2. 质量追溯: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问题产品的追溯和召回;3. 质量改进:对供应商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改进,提高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章供应商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内容包括:1. 产品质量:产品合格率、不良品率等;2. 供货及时性:按时交付物资的能力;3. 服务质量: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4. 诚信经营:遵守合同、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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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治贿长效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促进医院廉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管理,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医疗卫生单位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试行)》(冀卫发[2013]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规范诚信经营管理;科学透明原则,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透明化、制度化;稳定可比原则,评估指标稳定可靠,标准统一,尽量减少主观因素;数量控制原则,对提供同类商品、服务的供应商,提倡合理竞争,适度控制数量。
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净化工作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供应商包括在一定时期内持续提供医用药品、设备、耗材、试剂、信息化产品,以及办公用品、后勤物资等商品、服务的供应商。
对于一次性提供商品、服务的供应商,按照有关法规、制度执行。
2、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展业务往来,绝不经营假冒伪劣药品及器械。
3、医院要建立供应商选择评估指标体系,把是否存在医药购销
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作为重要指标。
对诚信度低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违反规定列入选择范围。
4、凡与我院建立相对长期稳定业务联系的供应商,必须经药械科核实资质、审查资格。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建立业务联系。
在具体采购活动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及其营销人员合法身份的核实。
医用药品、耗材供应商(配送商)的遴选,应在省级集中采购确定的企业中进行。
5、供应商向医疗卫生单位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向我院药械科备案。
未经备案,不得开展。
供应商要提供企业和业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项目业绩、良好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对列入省卫生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库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商品或服务。
供应商必须向我院作出廉洁诚信承诺,签订廉洁诚信协议。
6、医院要将供应商选择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信用评价信息,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信息。
无异议的,列入供应商目录。
7、各部门选择供应商,要集体研究决策。
按规定应当通过招标选择的,执行招标中标结果。
医院选择药品、医用设备耗材等供应商,要由药事委员会与械事委员会、院纪委监察室等分别研究提出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8、在加强质量管理的同时,医院要强化价格监测,定期了解商品价格,将出厂和最终销售差价大的,列为监控重点。
9、医院要重点加强对心脑血管、抗生素、肿瘤、生物制品等方面药物的监控,对销售量增加异常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对供应商存在问题的,按规定降低供应商信用等级,对涉及的商品或服务采取降价、限量、暂停等措施。
10、医院要加强对供应商发票等票据的审核,对在票据方面弄虚作假的,采取纳入不良记录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1、加强对药品、高值耗材等统方行为管理。
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商业目的统方,对违反规定的供应商,纳入不良记录。
12、定期开展诚信教育,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供应商汇报履行廉洁诚信承诺情况,医院开展点评、警示等工作。
对不服从管理、信用度较低的,及时发出风险预警,督促整改。
对可能存在促销问题的,适时组织违规违纪促销调查。
13、将供应商诚信度管理纳入治贿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