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员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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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员工守则
食品企业员工守则
食品车间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
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吵嘴打闹,不许串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的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
二天以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
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要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办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
否则违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款1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看病要离开岗位的,要向生产主管请假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款5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扣款5元,
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违者扣款5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接触产品的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防蝇、防虫纱窗不得随意打开,发免影响生产环境卫生。
9、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按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重则开除。
10、运送产品,物资要小心轻放,不得乱掉重摔。
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1、吸烟要到后边的吸烟区。
海底捞员工手册
第一章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员工工资发放采用”逐级考核,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二、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工资根据对员工工作绩效、考勤等方面认真考核后发放。
第二条工资发放采取下发薪制,即当月考核下月发薪。
第三条工资每月定期发放,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顺延发放。
三、工资结构
普通员工、领班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浮动工资/分红
标兵: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十荣誉奖金280 +工龄工资+分红
劳模: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十荣誉奖金440 +工龄工资+分红
功勋员工: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荣誉奖金1000 +工龄工资+分红
第二章假期福利制度
第一条假日
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范围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员工假期。
未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占用员工假日或安排员工加班工作。
第二条休假
员工的假期当月按规定休完,原则上不存假。
特殊原因经批准的,可以将未休假期累计延后。
第三条病假
员工申请病假,应持相关病历证明由部门主管批准。
病假超过10 天的应由部门人事文员报总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应持书面申请向部门主管提交。
除特殊原因外,同一年度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
店经理级别主管有权批准一个月以内的事假申请。
大区经理及以上级别主管有权批准三个月以内及特殊原因超过三个月的事假申请。
第五条超假
当月假期(含探亲假和婚假)休完后,再申请休假并获批准的为超假。
未经批准的超假(含事假和病假)视为旷工,公司予以开除。
食品厂库房管理守则
一、总则:
1. 制定目的:
1.1 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 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
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 管理单位:
3.1 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 仓库管理职责:
4.1 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 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 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 仓管原则
5.1 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 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
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 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
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 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
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 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
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
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 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