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导论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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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学与城市文学之间的博弈
文化导论课题研究报告
引言乡村文学就是指那类靠回忆重组来描写乡农村(包括乡镇)的生活,带有浓重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文学作品。城市文学是指以城市生活和城市居民为主要表现对象的文学,其内容围绕凸现城市特点这一中心向不同层面展开,具体包括勾勒城市风貌,书写城市印象。在文学发展的过程中,二者相辅相成,有所对立却又密不可分。
正文
(一)产生背景、兴起
乡村文学
文学对于乡村的倾情,是现实的要求,其实也是历史现象。原初意义上的乡村,或者说农耕文化意义上的乡村,作为城市的对应体,处于远离社会
结构中心的边缘,不是文明”教化”的重点区也不是文明”污染”的重灾区。跟自然亲近,跟土地亲和,使那些体现乡村精神的乡规、乡俗、乡风、乡情,既包涵大的敬畏也包涵了大的谐调、大的宽和,形成乡村生活、乡村生命素朴、本真的趋向。与喧哗、急促、灯红酒绿的城市相比,乡村更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乡村文学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多是邻里之间的人情冷暖,乡村生活里的平淡、琐碎,没有城市文学所表现的勾心斗角,人情冷漠和些许社会的阴暗。
乡村文学的兴起是上世纪60年代从台湾兴起的,这自有其势所尽然的社会背景。台湾乡村文学作家以振作民族精神、反映底层民众的生活疾苦和维护现实意义合作传统为标志,在中国乡村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而
大陆的乡村文学在这段时期可根据内容分为写实乡村文学和写意乡村文学。以赵树理为代表的“山药蛋”派应划入写实乡村文学,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有单键,并写他们精神世界的变化。以孙犁为代表的“白洋淀”派应划入写意乡村文学。前者较注重原汁原味,而后者是一种诗化,对女性的一种赞美。
城市文学
城市文学是在民间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最出现于10—11世纪的欧洲。它与教会文学不同,在内容上现实性极强,在风格上也生动活泼,主要使用讽刺手法。城市文学的出现,对于中世纪文化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在文学样式上,城市文学也有新的创造,产生了韵文故事、讽刺故事诗等新型体裁。作者主要是城市里的街头说唱者。作品取材于现实生活,表现市民阶级的机智和狡猾,讽刺专横的贵族、贪婪的教士和凶暴的骑士。其主要特征:适应市民的政治要求和生活愿望。取材于现实生活,揭露封建主和僧侣的暴虐、愚昧、赞扬市民的才智,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主要创作手法:讽刺。主要体裁:韵文故事、讽刺故事诗、抒情诗、市民戏剧等。
换句话说,城市文学的起源和发展,并非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就如资本主义在19世纪创造了其辉煌的象征体——现代大都市(其中尤其以巴黎为代表)——同时也召唤出了其在审美上的对应物,这就是城市文学:一种是现代主义式的,以波德莱尔为代表;一种是批判现实主义式的,以巴尔扎克为代表。
如果在这样的视野中来谈论中国的城市文学,应该会有更清晰的脉
络。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城市文学”在上世纪30年代才告发生。现代主义式的城市文学以“新感觉派”为代表,而批判现实主义的城市文学以茅盾的《子夜》为代表,它们几乎与中国现代唯一的大都市上海共生。这不过是文学史的常识,但却蕴含着某些重要的问题。比如,无论是从文体的创造还是语言的革新上看,“新感觉派”和茅盾都同属于上世纪30年代的“先锋派”也就是说,城市文学在中国的现代语境中其实是先锋文学最重要的载体,借着对现代大都市的书写,文学开辟了对人性的新的审美表达。城市文学就这样在近代中国兴起了。
(二)特征介绍
乡村文学
站在今天的认识高度,从作家的主体立场、审美视角、叙事策略,及其在现代性建构中的意义等角度进行考察,20 世纪乡村小说呈现出三种基本传统特征:从鲁迅到韩少功是以知识分子立场、文化批判形成的启蒙传统;从废名、沈从文、孙犁到汪曾祺、贾平凹是以知识分子立场、人性审美形成的诗化传统;从赵树理、柳青到高晓声、路遥是以农民立场、现实视角形成的“史诗”传统。这三种传统特征,在90 年代出现的乡村小说《白鹿原》中实现了全面的整合和超越。
作为20 世纪汉语文学的现代性的奠基者,鲁迅的知识分子立场,主要
是通过文化批判体现出来的。鲁迅传统最重要的精神是在文化层面上关注和批判现实与人生。在鲁迅的乡村小说中,这种文化批判既是对农民自身的文化“劣根性”的,也是对摧残农民的礼教和制度的,更是对整个农耕文化
传统的。鲁迅的文化批判,开启了贯穿整个20 世纪汉语文学的一个重大主题:启蒙。他以主观写实主义的方式将故事中人物的内心乃至无意识明晃晃地裸露出来。作为寻根小说的代表人物,韩少功延续了鲁迅的写作传统,但更多地吸收了西方现代主义的叙事手段,更富有荒诞和魔幻的特质。在文化批判上,他们深化了鲁迅精神,同时,他们选择现存的原始村落作为审视文化之“根”的切入点,将其触角由鲁迅的对主流文化的反思和批判,进入到了对民族民间文化的反思和批判。
与鲁迅传统立足于文化批判不同,废名—沈从文传统始终立足于人性的观照,立足于理想和浪漫的叙事,追求的是情节与结构的单一和简约,它在审美上是和谐、宁静和单纯的,而在精神上则是理想主义的和浪漫的,乡村,在他们的叙事中不完全是作为一种对象,而是作为支点和依托,被内化在作家的内心情景之中,变为他们个人乌托邦的存在形式,进而成为他们表述自己“精神故乡”的个人意象,无论是中部乡村、“湘西”、“荷花淀”,还是高邮”、“商州”,事实上都已成了象征这些作家“精神故乡”和著名的个人意象。在这个意义上说,沈从文们的乡村小说是真正浪漫主义的。这与他们追求诗意审美、追求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追求审美层次上的现代性,是浑然一体的。
在路遥等人的文学作品中,乡村的生活变得的平淡朴实起来,将知识分子的立场转变成农民立场,具有一种“史诗性”。不管是对农村细节生活的描写,对农民思想感情的体验,还是对农民命运的把握,都具有与前面的明显不同的风貌。在语言上也做到通俗易懂,迎合了农民的口味。他们站在一个理性的高度,冷静地俯瞰他们笔下的农村生活,这使得他们的
作品既富有趣味,又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其实,大多数‘乡村文学’作品都笼罩着一种沉重感,……优雅的意境早已被现实的苦难冲破了。”乡土小说家们“感受最深的是乡村悲凉的生活,愚昧的乡风乡俗,被扰乱了的乡村家庭状态,被金钱侵害和腐蚀的人心。”这是一位学者在论及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的乡土小说时所写的文字。用来指称六七十年后再度出现的乡土小说竟基本无过时之虞。
可见,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再度兴起的乡村小说潮,仍遵循着鲁迅界定的乡土小说的基本要素:侨寓城市的作者,以城市文化的视角来观照其深层记忆中最为熟悉的乡村生活,从他们笔端流淌出来的是对这种生活最鲜活而生动的情感记忆;由于时间的流逝,与这些珍贵的情感记忆有关的种种事物如今已经逝去或正在无可挽回地濒临消失,使得这种精神还乡之旅隐含着漂泊在外的游子对故乡有所失落的眷恋与焦虑的乡愁。
城市文学
城市文学的本质与特色,归根结底决定于城市文化的本质与特色。中国古代城市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同时兼备军事防御、政治统治,文化整合,经济推动等多重功能,尤以政治最为突出和重要。虽然它与西方近现代城市以乡村为对立面,以脱离自然、悖离传统为崛起前提完全不同,尽管城乡之间在很多时候并无截然划分的空间界限,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仍然逐渐具备了区别于乡村的鲜明特质:第一,以人与人、人与物为主要关系结构。城市居民的异质性构成在相当程度上遮蔽了人际之间的血缘、地缘关系,交换关系占据了较大比例,功利色彩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