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开展三超两乱问题自查自纠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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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开展三超两乱问题自查自纠报告2篇【一】
新田县四措并举,出重拳、下猛药,大力整治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中的“三超两乱”乱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一、组建过硬“治超”工作队。

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后,该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下发《关于全县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先后7次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建立QQ群和派出工作组,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表格,印发工作简报5期,组织专题学习10次。

县财政先期拨付专项经费6万元,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引入阳光“治超”防腐剂。

领导小组带头“约法三章”,严肃纪律要求、严格保密工作、严厉追究责任,17名工作组成员签订纪律承诺书,自始至终按制度办理,按原则工作。

通过新田政府网、新田电视台、新田手机报等媒体将治理“三超两乱”问题的有关内容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先后开辟电视网络专栏2个,滚动播放标语25条、发布短信1300余条。

公布12380举报监督电话,实行举报专办制度,把反映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纳入“12380”举报受理的重点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和公开监督作用,让整个整治过程更公开、透明、阳光,确保有超必治、治必有效。

三、构架严格“治超”高压线。

该县各级党组织带头学习省委“六个一律”从严处理规定,以“四个绝不”为工作准则,即:对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自查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绝不放过;对违规情况坚决一查到底,有查必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铁腕惩戒,绝不包庇;对顶风作案、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坚决严査,绝不纵容。

全县共发放《湖南省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文件汇编》200余册、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文件选编》100余份,以强化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和按法律政策办事、按规则规矩办事的自觉性。

目前已对全县213个县直科级单位和19个乡镇的核编超编缺位、领导职数超配及原因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准确地摸底。

四、畅通长效“消超”新机制。

通过调查摸底,健全机构编制和干部职数台账,制定“消超”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和路线图,定期对消超治乱工作进行督促、抽查、记录和排名,把治理“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不敢超”的机制。

县财政向空编的困难乡镇和单位倾斜,保障基层一线干部的待遇水平和工作生活环境,利用“利益”杠杆,形成“不愿超”的氛围。

出台《新田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畅通出口、消减基数。

同时,在干部提拔使用和交流任用时向空编单位倾斜,年轻干部提拔任用一律到基层一线任职,形成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

截至目前,我县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正在分批次按计划有序消化。

核实“吃空饷”工作人员38名,分别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28人;对在编不在岗的
536名工作人员,已完善手续312人;对全县672名临聘人员,各部门各单位正积极组织迅速加以整改。

2017开展三超两乱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20xx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无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模范遵守了我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现将一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把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组织工作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三严三实”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内容。

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和带头遵守、人事干部要精通和严格执行、一般干部要了解和自觉遵守”的原则,原原本本地学、深入细致地学,为今后我局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等规定,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档案局内设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对交流轮岗条件、对象,提拔任用条件、范围、
对象,干部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内部没有新提拔任命和调整的处级、科级干部,也没有新进入我单位的领导干部。

针对我局人员结构严重老化、信息化技术人才匮乏的实际,我局利用空编从旗区选调了一名既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又精通信息化管理技术的人才。

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

20xx年,我局没有新提拔任用的干部,不存在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

(二)整治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

经多渠道了解、调查,我局不存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

(三)整治“三超两乱”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1)我局不存在超职数配备处、科级领导干部情况。

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配处级领导2人(1正、1副),另有副处级纪检员1人。

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8正、4副),实配科级领导9人(5正、4副)。

(2)我局不存在违规配备处、科级非领导职务情况。

处级非领导干部共2人,其中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1人。

科级非领导干部共5人,其中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3人。

这7名处、科级非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都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的。

2.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问题。

20xx年我局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问题。

3.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

2013年5月,按照《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档案局(馆)机构编制“五定”方案调整的批复》(鄂机编字〔2013〕92号)文件精神,我局批准设立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此后,我局再未增设机构。

4.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清理了办公用房,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为13.6 m2。

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为4.2 m2,不存在超标现象。

公务用车现留存1辆。

除下乡和工作需要外,节假日期间一律封存停驶,不存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5.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

我局干部职工所任职务都经过了市委组织部的审批和备案,不存在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

(四)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去年,我局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其中处级干部共5人,他们的个人档案由市委组织部保管,处级以下人员的个人档案统一由我局档案保管利用科保管,查阅利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近期将按要求统一交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五)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问题。

我局不存在干部职工在企业或社会团体兼(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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