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控制与成本费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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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和费用治理制度

二○○○年十月三十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成本和费用治理基础工作

第一节定额治理

第二节原始记录

第三节计量验收

第四节价格体系和内部结算

第五节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三章成本预测、打算、操纵、分析第一节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

第二节成本打算和费用预算

第三节成本操纵和分级归口治理

第四节成本分析

第四章成本核算规程

第一节成本核算的原则规定

第二节成本核算组织

第三节成本费用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五章成本费用核算细则

第一节材料费用核算

第二节低值易耗品费用核算

第三节工资及福利费核算

第四节动力、折旧和其他费用核算

第五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予提费用核算

第六节辅助生产核算

第七节制造费用核算

第八节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成本核算

第九节销售成本核算

第六章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第一节品种法

第二节分步法

第三节分批法

第四节分类法

第五节定额法

第六节定额比例法

第七节平行结转定额差异法

第八节铸件成本核算

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电算化治理

第八章成本费用治理责任制

第九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治理及核算工作,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企事业)和集团公司控股的工业企业(含股份制企业),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治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治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差不多任务是:通过预测、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成本和费用治理的差不多工作要点是:

(一)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二)加强和完善成本和费用治理的基础工作;

(三)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四)进行成本预测,参予生产经营决策,实行要紧产品的目标成本治理;

(五)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打算和增产节约打算,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六)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操纵生产耗费,落实成本治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治理;

(七)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操纵和监督成本打算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八)运用现代化治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成本治理水平。

第四条企业要结合经营责任,贯彻成本治理责任制。企业负责人要组织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各级领导,依靠全体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经营治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组成成本治理体系。同时也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内外成本治理的先进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促进企业的经营治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

第五条各级成本治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作到责任内容清晰,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成本治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

(二)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三)能调节、操纵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耗费数。

第二章成本和费用治理基础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在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治理的基础工

作。其要紧内容是:定额治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一节定额治理

第七条企业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淌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八条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进行。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企业生产进展、经营治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和治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第二节原始记录

第九条企业应依照生产和治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托付加工材料单、托付加工入库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工具请领单等,并作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毛坯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工作命令单、加工路线单、毛坯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治理和工时统计工作。(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依照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企业应指定专职治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治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节计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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