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队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港经济开发区足球队管理规定
为加强球队的管理,增加球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球队能健康顺利的发展,拟球队管理办法。
第一条球队宗旨
加强身体锻炼,促进健康,增进友谊,享受足球;
第二条球队目标
建立一个团结、奋进、和谐、快乐、强大、具有激情战斗力的球队;
第三条球队组成与管理
1、球队成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员(含场上队长);
2、球队设领队1名、教练1名、球队管理委员会委员7名(含领队、教练及5名队内队员)、队员23名(含场上队长);
3、领队负责球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联系比赛、新队员的入队及经费管理;,包括负责跟公司团委、工会协商各种活动事宜等,由担任;
4、教练负责比赛战术及出场队员名单,包括组织赛前热身活动及收集对手相关信息。由担任;
5、队长负责作好训练工作,负责处理比赛场上的一切事务;
由担任;
6、球队管理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球队对违反队规的队员、事件的处理。
由担任;
7、队员人数固定在23人,如有队员退出则根据情况予以补充; 第四条新人入队方式
1、本人自愿加入,认同球队的章程,能严格遵守球队的纪律,身体健康,有良好心理素质及思想品德,新队员接受试训考察,考察期为八周(四次上场比赛机会),考察期满,方能接纳为队员;
第五条球队活动
1、每周末进行一次友谊比赛或内部训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2、组织或参与其他一些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第六条训练时间
1、每周三下午14:00点—17:00点,周六上午9:00点—12:00点。
第七条球队纪律
1、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2、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3、球队发布本周比赛或训练安排时间,所有队员必须提前一天根据自己情况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或是在球队发布的赛事信息帖子里回复是否能参加当周比赛(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比赛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热身,并签到,超过该时间者为迟到,无故不到者视为缺席;
A.对于无故缺席赛事活动,又未按规定报告者,第一次处以
20元罚款(罚款纳入球队公共基金);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如再犯做自动离队处理;
B.对于迟到者,第一次处以做俯卧撑15个,第二次处以做俯卧撑25个,第三次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最后警告,如再犯做自动离队处理;
C. 如连续三次训练或比赛不参加者,视为自动离队。
4、参加足球活动的所有队员必须服从领队安排,正式比赛时服从场上队长的安排。比赛过程中,队员必须服从队长的安排,严禁顶撞,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由球队管理委员会做出处罚决定;
5、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将由球队管理委员会决定做出开除处理;
6、任何人对球队运作、规定、决定、及球队战术有意见者,可在公平融洽的前提下在队内共同协商。在外事活动中任何形式的公开对抗行为,视情节轻重,由球队管理委员会做出处罚决定;
7、比赛场上球员绝对服从裁判的判决(不可以跟裁判有任何的冲突),如出现争议由球队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
第八条队员权利
1、训练比赛的提议权,有权提出训练比赛的建议;
2、有权参加球队赛事以外的各项活动(但必须以自己的队为主);
3、对球队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4、有自由退出的权利,但须向球队声明。
第九条队员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球队的管理章程。
2、维护球队声誉,积极参加球队活动,不做有损球队利益的事。
3、遵守球队安全管理章程,文明训练、比赛。
4、富于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清楚自己在球场上的最佳位置并忠于职守。
5、未经球队领队同意不得以球队名义开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为改进和发展球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球员联系方式改变时,及时通知球队。
8、自觉维护球队形象,为球队创造有利活动的条件。
第十条队委会对该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