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笔记
宪法学整理笔记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1.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次使用宪法一次。
近代中国最早使用宪法一词的是马建忠的《适可斋记言》,中国最早在法律文件中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语,则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2.宪法的界定:①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包括成文宪法、威敏斯特模式的宪法性文件、独立于宪法文件本身之外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宪法判例以及因历史或传统而形成的宪法管理。
②形式意义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
即宪法是指其指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3.宪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⑴: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①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职责就是起草或制定宪法。
②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草案及修正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⑵: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①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实质特征:⑴对人权的基本保障,尤其是保护少数派特别是易受歧视的弱势群体。
⑵对国家权利的限制:①由于宪法规定了主要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和方式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因此宪法实际上成为授予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据;②由于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与方式,因此宪法同时也是对国家权力行使的限制。
4.宪法的根本目的即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保障公民权利在宪法中居于核心的支配地位。
5.宪法的渊源:①成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典的组成部分之一);②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③宪法惯例(是不成文法国家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④宪法判例。
(宪法判例是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普通法院或专门机构在适用宪法审判案件时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先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考研宪法整理笔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考研宪法整理笔记一、导言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是国家制度的基本遵循和行政机关职权的依据。
对于法学考研学生而言,宪法这门课程无疑是至关重要且必须深入理解的一门学科。
本篇笔记将从宪法的概述、基本原则、组织结构以及宪法的实施等方面进行整理,帮助考研学生更好地掌握和应用宪法知识。
二、宪法的概述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司法效力。
宪法的制定、修正必须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根据我国宪法的历史背景,我国宪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逐渐完善的过程。
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82年通过的,经过了五次修宪,成为我国现行的宪法基本法。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我国宪法的核心原则,意味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一原则强调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合法性和依法行使权力的原则。
2. 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指国家、社会、公民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国家的稳定和公正。
3. 社会主义原则我国宪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强调平等、公正、公平,尊重和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宪法的组织结构我国宪法总共十四章,包括了宪法的总纲、国家机构、经济文化建设以及宪法的修正和补充等方面的内容。
宪法条文的结构清晰,条理分明,对国家制度进行全面的规定。
五、宪法的实施宪法不仅仅是一本文件,更是一部活的法律,需要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宪法的实施主要是通过相关的行政法规、法律进行具体操作和解释。
同时,宪法也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公民的行为和权益提供了保障。
六、宪法的修正根据宪法的发展和实践需要,宪法的修正是一个正常而必要的过程。
宪法的修正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保障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宪法的修正一般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经过广泛的讨论和协商才能最终确定。
七、总结在法学考研过程中,宪法作为一门重要基础课程,需要考生们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
宪法学整理笔记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1.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次使用宪法一次。
近代中国最早使用宪法一词的是马建忠的《适可斋记言》,中国最早在法律文件中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语,则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2.宪法的界定:①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包括成文宪法、威敏斯特模式的宪法性文件、独立于宪法文件本身之外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宪法判例以及因历史或传统而形成的宪法管理。
②形式意义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
即宪法是指其指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3.宪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⑴: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①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职责就是起草或制定宪法。
②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草案及修正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⑵: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①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实质特征:⑴对人权的基本保障,尤其是保护少数派特别是易受歧视的弱势群体。
⑵对国家权利的限制:①由于宪法规定了主要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和方式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因此宪法实际上成为授予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据;②由于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与方式,因此宪法同时也是对国家权力行使的限制。
4.宪法的根本目的即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保障公民权利在宪法中居于核心的支配地位。
5.宪法的渊源:①成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典的组成部分之一);②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③宪法惯例(是不成文法国家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④宪法判例。
(宪法判例是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普通法院或专门机构在适用宪法审判案件时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先例。
大学法学宪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大学法学宪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法律知识的研究和应用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宪法学是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它涉及国家政治制度、国家元首权力、公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对大学法学宪法学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
一、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规,它确定了国家组织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构成和职权,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的主权、民主原则、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等。
宪法的制定和修订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通常包括立法机构的通过和公民的参与。
二、宪法的内容和结构宪法通常包括序言、总纲和具体章节。
序言部分通常包括国家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总纲部分概括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组织的基本框架,而具体章节则对国家机构的构成和职权,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具体规定。
三、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是宪法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宪法通常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公民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宪法也对此进行了规定,如防止滥用言论自由、担任特定职务的限制等。
四、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构成和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运作和相互关系。
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通常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机构,它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权力划分和制约关系,以确保各个机构之间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五、宪法的修改和解释宪法的修改和解释是宪法学的重要内容。
宪法的修改通常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通过或全国公民的投票。
宪法的解释由宪法解释机关承担,它对宪法模糊或有争议的条款进行解释,以维护宪法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六、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法律文件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宪法上课笔记.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本质与分类本章重点①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②宪法的本质③宪法的传统分类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辞源学意义上的宪法1、中国古籍中的宪法含义⑴一般的法律、法令。
如“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⑵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如“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
⑶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如“宪表也,谓悬之也”。
2、中国近代意义的宪法含义始于近代日本社会对西方宪法观念的介绍和引进的影响。
19世纪80年代,中国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首次使用“宪法”一词。
3、古代西方宪法的含义⑴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
⑵皇帝的敕令、诏令、谕令等。
⑶有关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特权以及其与国王等的相互关系的法律。
4、近代西方宪法的含义:强调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法律。
二、法律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在内容上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三、法学概念意义上的宪法泛指宪法学所研究的作为独特的社会现象而存在的宪法本质和宪法现象的总和。
如从内容、法律特征或阶级本质的角度定义。
第二节宪法的本质一、关于宪法本质的学说⑴神志论。
把宪法的本质直接或间接地归结为神或上帝的意志的反映或体现。
⑵全民意志论。
主权属于人民,若政权侵犯人民的利益,人民可以废除原先的契约,组织新的政府。
⑶意志调和论。
宪法是各种意志相互调和的产物。
⑷阶级意志论。
宪法的本质在于反映阶级意志,体现阶级利益。
二、宪法本质的定义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第三节宪法的分类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宪法划分和归纳为不同类别的活动。
一、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如最早的成文宪法为1787年美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具有宪法性效力的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如英国。
宪法笔记

Chapter1 总论Sec 1宪之概念和本质宪之概念法学上,宪法不仅包括1.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2.具体运作宪法的制度,还包括了3.与宪法制度有关的各种宪政思想和各种意识形态。
是宪法本质和宪法现象的总和。
宪与律的区别(内容,效力,创制程序,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本质(神志、全志、志调、阶志)分类刚柔成文钦民协平战州联邦Sec 2宪与宪政宪政概念以宪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人权为目的政态或治程。
其要求建立有限政府,树立宪的最高权威。
现代宪政应具四基本内容:1.宪之正当性(产生)、2.确定性(规范本身应具肯定性而不应模糊)、3.功能性(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4.调控性(必要的调控手段)总之,宪政内容的核心即如何创一好宪,如何使一好宪得以具体实施,如何保障实施中的宪法充分发挥根本法的地位。
宪与宪政政之目的在使纸法成实,但非完全被动,对不具四性之宪,政践可反作用于之而使之更合政之要求。
要实现宪政,则就树宪之根本法权威,1其是法(而非纲领或政策),2其是根本法。
我宪突出规定了宪之根本法地位,并肯定其是法,为我宪政实践提供最基本保障。
Sec 3宪法渊源、宪法典结构、宪范渊源指一国宪范赖存之律式。
最要者为典,余者:修正案宪性律释及明宪惯。
另有特者如EU宪章。
应区分渊与宪法法律部门;另应注意宪性律系指不成文言我渊为典正释典结构宪法结构是构筑宪法的各组分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
从宪渊角度理解,系指宪法体系;从成文典角度理解,系指典之各部分的外部组合和内部组成关系,包括形构和容构两方面。
形构(章节条款项目,有篇、分篇者),组成典之各要素之外部组合,具体是将宪范合理排列之顺序、方式。
容构(序、纲、正文、、附则、殊定),是典之整体内容依调整对象之性质和调法不同划成若干部分,并由此形成的有机组合和排列。
我宪形构四章(三有七节)138条,历修四次。
宪范有宪效力之法范。
其对一般律事实及律行为有范用外,且为“范之范”。
宪法学笔记

宪法学笔记宪法基本理论1、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国家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法律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宪法在法律上的基本特征,也是宪法和普通法律的最主要区别之一。
主要表现在:一、内容方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基本的问题,调整范围十分广泛。
宪法规定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与公民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及国家标志等。
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都通过宪法来加以确认。
二、效力方面,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
主要包括:宪法是立法的基础与依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违宪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
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方面,由于宪法具有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最高性,在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
在制定程序方面,一般设立专门机关按照特定程序制定宪法。
在修改程序方面,为了维护宪法尊严和宪法的稳定,一般规定较之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修改程序。
3、宪法的政治特征规范国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政治特征。
宪法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限制,来保障公民这种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
首先,保障公民权利。
就宪法内在原理而言,保障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就宪法的外在作用而言,宪法的基本功能就是保障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
其次,规范国家权力的运作。
宪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除了具体规定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外,更主要的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与限制来实现的。
4、宪法的实质。
宪法的实质是指宪法的本质属性,即从总体上规定宪法性能和发展方向的宪法内部联系。
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它具体表现为宪法的政治实质和宪法的精神实质:一、宪法的政治实质,宪法的政治实质亦既是宪法的阶级实质,她是指宪法作为政治法,集中表现了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考研宪法整理笔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考研宪法整理笔记第一编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概述*宪法释义一、宪法:是指为限制国家权力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国家中最为根本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的政治体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从目的层面来看,宪法的目的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2从内容层面来讲,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a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国家权力的配置b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从外在层面来讲,宪法在效力上具有最高性,制定和修改上具有严格性a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严格*宪法的分类一、宪法的形式分类1、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成文宪法: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组成的宪法2、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刚性宪法: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宪法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的宪法柔性线法: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宪法修改程序也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3、制定宪法的机关和主体钦定宪法:按照君主的意志制定,由君主自上而下地恩赐给臣民的宪法协定宪法:君主或国王与国民或国民代表机关通过谈判协商而制民定宪法:通过国民的代表机关或按照公民投票方式制定的宪法4、宪法内容是否具有首创性原始宪法:创制性宪法,源于本国政治革命或宪政运动,在宪法基本内容上具有首创性的宪派生宪法:模仿性宪法,以国内外已经存在的宪法为范例,吸取适合本国情况的宪法内容而制定不具有首创性的特点5、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思想性宪法:附意识形态宪法,明确宣布自己的意识形态的倾向的宪法功利性宪法:不附意识形态宪法,仅规定有关社会和政治力量可以进行角逐的范围,并不以任何意识形态为转移的宪法6、宪法对国家权力是否有规范性作用规范性宪法:宪法对国家权力有规范性作用,能够约束国家权力运行的宪法名义宪法:由于宪法内容远离本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不能发挥规范性作用,对国家权力没有起到规范性作用的宪法标语性宪法:字意性或语义学宪法,宪法仅仅具有宣传手段的意义,不具有规范国家权力的作用,实际上在宪法内容中体现的是掌握国家权力者的独占利益*宪法关系一、宪法关系概念特点:宪法法律关系,根据宪法规范产生的,以宪法主体之间的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职权和指责为内容的法律关系1、宪法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最为根本的社会关系。
宪法笔记范文

宪法笔记范文
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制定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对宪法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首先,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组织结构和权力机构的设置,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方式。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的政治体系。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的政治权力机构的设置,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权力机构的职权和职责,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权力机构的行使方式和限制。
其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的根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的根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的根本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的根本原则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
再次,宪法规定了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了国
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
容和范围,规定了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和实现方式。
宪法规定了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范围,规定了国家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和实现方式。
总之,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的制定对于一个国家
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该对宪法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们应该尊重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保护宪法的实施,促
进宪法的全面实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法治国家,建
设一个民主国家,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笔记总结

宪法笔记总结1. 简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于国家政权组织和国民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对宪法的概念、特点以及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和分析。
2. 宪法的概念和特点2.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政府组织形式、行政机构职权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的法律文件。
它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
2.2 宪法的特点宪法具有以下特点:•最高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法律上的稳定性:宪法一般难以修改,要经过比较严格的程序和条件才能进行修订。
•行政程序的稳定性:宪法规定了政府组织的机构和职权,保证了国家政权的稳定。
•社会生活的规范性: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3. 中国宪法总则的基本原则中国宪法总则包括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如人民主权、民主制度、法治原则、平等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等。
3.1 人民主权人民主权是中国宪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体现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
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最终决策权。
3.2 民主制度中国宪法强调民主制度的重要性,鼓励人民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并通过选举、投票等方式实现民主。
3.3 法治原则中国宪法倡导法治原则,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3.4 平等权利中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确保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3.5 公民基本权利中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
4. 中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中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和权力机构的组织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安全等。
4.1 国家的基本制度中国宪法规定了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学笔记

导论一.宪法学的基本问题(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问题系统1.研究对象:宪法和宪法现象(关键是宪法关系)(宪法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及其发展规律(二)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是宪法学的基本问题1.关系:A相互依存B相互对立,相互冲突C互相转化2.原因:A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是宪法思想流变的最基本线索B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宪法学体系中最基本的一对范畴C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及其关系构成了宪法性文件的最主要内容D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式宪政实践的最基本关系E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构成了宪法关系的最基本关系F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良性协调关系是宪法实现的最基本标志第一编制度篇第一章宪法概述我国宪法规定: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是社会活动整体秩序的统一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词源(宪法的诞生是通过革命)二.宪法的定义(一)宪法的概念的主要定义方式1.固有意义的宪法(古典意义的宪法)与近代意义的宪法(限制专制权力的宪法)2.实质意义的宪法(以宪法典等成文宪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类型)与形式意义的宪法(凡是在是指凡是属于国家根本法的法律规范)(二)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调整国家与公民关系并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的国家根本法三.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比普通法律更加严格3.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4.宪法是公民权利获得救济的最高和最终法律依据(二)宪法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为核心内容一方面为社会引入一个超乎其上的国家权力,另一方面又为国家权力的行使设定界限与程序。
(三)宪法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首先,人权保障的思想理念为宪法的诞生提供了思想资源其次,人权保障的价值追求决定了各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最后,从宪法的发展来看,人权理论的发展变化主导着公民权利内容的变迁第二节宪法的分类与宪法渊源一.宪法的分类(一)传统的宪法分类1.成文宪法(指将宪法的内容记载于一个或多个法律文书中,并且这些文书形成统一法典的宪法,又称做文书宪法,制定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指宪法内容不是集中地记载于特定制宪机关于特定历史时期制定的法律文书中,而是表现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之中的宪法,又称为汇集宪法)以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为标准,占主导地位2.刚性宪法(宪法修改的机关或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的宪法,也称硬性宪法或固定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修改由普通立法机关依据一般法律修改程序进行的宪法,又叫软性宪法,弹性宪法)3.钦定宪法(君主单独享有宪法制定权,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并体现君主意志的宪法),协定宪法(由国民代表和君王相互妥协后制定的宪法)与民定宪法(由国民选举代表组成特定制宪机关或全民公决通过的宪法)(二)现代的宪法分类1.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2.原生性宪法与移植性宪法3.规范宪法(不仅在法律规范上并且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名义宪法(不能规范国家的政治生活的宪法)与语义宪法(又称字义性宪法,标签性宪法,是指为维护实际掌握国家政治权力的人之独占利益,而将现有的政治权力状况,按其原状予以形式化的宪法)4.政治自由主义宪法(以个人权利保障,限制国家权力为意识形态的宪法),君主立宪主义宪法(削弱王权,加强民权),社会改良主义宪法(增设团体权利,节制资本,提倡社会服务的宪法)与独立民族主义宪法(指以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为指导思想的宪法)5.虚假的宪法与非虚假的宪法(以法律与现实是否符合统一为标准)6.形式宪法与实质宪法二.宪法渊源(一)宪法的一般渊源1.成文宪法典及宪法修正案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美国:法官造法)5.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7.权威性宪法著作(在成文宪法国家作为参考,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作为引用)(二)我国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及宪法修正案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解释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第三节宪法结构与宪法规范一.宪法结构(一)宪法结构和宪法体系宪法结构:构筑宪法的各个要素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从宪法渊源形式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即宪法体系。
宪法笔记

1、全国人大人事任免权:选举和罢免权: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高检长、高法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提起主体——主席团、3个以上的代表团、1/10以上的代表。
决定权:根据主席提名——决定总理;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组成人员。
2、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决定权:闭会期间,根据总理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选。
(没有副总理、国务委员)闭会期间,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任免权:根据高法长提名——决定高法其他组成人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高检长提名——决定高检其他组成人员,批准省级检察长的任免。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重大事项决定权:闭会期间,决定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的部分调整方案;决定条约、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特赦;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3、中央军委主席只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
4、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的主体:3+4+2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高检、高法;一个代表权、30名以上的代表。
5、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3+4委员长会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国务院、中央军委、高检、高法。
6、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质询案的主体——一个代表权、30名以上的代表。
(书面、向一府两院,包括国务院的各部委)7、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质询案的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
(书面、向一府两院,包括国务院的各部委)8、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提案的主体: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
可以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组成人员,高法长、高院长。
9、五四三二一:五:五级人大——从中央到乡(全国、省、市、县、乡);四:人大常委会——从中央到县;三:秘书长——从中央到市;二:二种称谓——全国人大常委会称:委员长,地方称:主任;一:一个任期——都是五年。
宪法笔记

宪法笔记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语称:掌握(1)近代中国根本法意义的“宪法”一词由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先引入。
宪法一词最早使用在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2) 在17—18世纪的西方,宪法的意义是“组织”含义。
二、宪法的界定了解:宪法的界定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的形式意义的宪法是从其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三、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
一般情况第一次制宪会议是制宪机关。
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三种情况:1、由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通过;2、全民公决;3、在制定或修宪机关通过后,在由公民表决方能最后通过。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宪法的通过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2、宪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根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1)省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2)省政府所在地市、直辖市的人大与人大常委会(3)、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与人大常委会《宪法》第五条第二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选择题)四、宪法的特征:(1)、是对基本人权的保障:1879年《人权宣言》一句话:权利无保障、权利无分离、社会不足以有宪法。
社会主义第一部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将《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列为第一篇。
(2)、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英国最早确立了立法权的分立制度英国宪法只有实质意义没有形式意义五、宪法的渊源(了解)宪法的渊源亦即是宪法的表现形式(1)、成文宪法典;(2)、宪法性法典A:带有宪法内容的普通法律,如选举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择题)B:带有宪法内容而经国家立法机关依法赋予其法律效力或重新进行法律解释的某些政治性文件或国际协议、地区性盟约等。
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解析、考研笔记、常识串联、复习策略 、重点解析及宪法考试重点解析

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及考研笔记
【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2011年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4*5)
五听
2、化外人
3、编敕
4、《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简答题(1*10)
简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主要内容
宪法
一、名词解释(4*5)
1、宪法规范
2、全国人大常委会
3、国家结构形式
4、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
二、简答题(1*10)
简述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
刑法
一、名词解释(4*5)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行为犯
3、防卫过当
4、玩忽职守罪
二、简答题(1*10)
简述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民法
一、名词解释(4*5)
1、隐名合伙
2、身份权
3、留置权
4、合同解除
二、简答题(1*10)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2020年学法笔记宪法

2020年学法笔记宪法
在学习2020年宪法方面的笔记时,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回答。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角度:
1. 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中包含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如人民主权、社会主义制度、法治原则等。
你可以笔记中详细解释这些原则的含义和作用,以及它们在国家治理中的具体体现。
2. 宪法的修订,宪法是一个动态的法律文书,需要根据国家的发展和变化进行修订。
你可以记录2020年宪法的修订情况,包括修订的内容、目的和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3. 宪法与人权保障,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你可以从人权的角度来分析宪法中的相关规定,例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以及宪法对这些权利的保障和限制。
4. 宪法与国家机构,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你可以记录宪法中对国家机构的规定,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以及宪法对这些机构的限制和监督。
5. 宪法与地方自治,宪法也规定了地方自治的原则和范围。
你可以记录宪法对地方自治的规定,包括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职权、地方立法的范围和程序等内容,以及宪法对地方自治的保障和限制。
6. 宪法与国际法,宪法与国际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你可以记录宪法对国际法的态度和规定,例如宪法中对国际条约的批准和执行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宪法对国际法的优先适用原则等。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角度,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自己的学习重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记录。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宪法学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笔记

第二章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1)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思想条件:宪政实践必须由宪政思想指导,没有宪政思想就不会有宪政实践。
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4)法律条件:法律部门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二、宪法的产生过程英国,美国,法国。
三、宪法的发展(一)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早期(美国):反映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需要和在自由竞争状态下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
后期(《魏玛宪法》):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所能允许的范围内规定了公民相应的权利和自由,表现出一定的进步性和民主性。
(二)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1918年7月《苏俄宪法》宣布国家政权属于劳动人民,实现无产阶级和贫农专政。
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中国的宪法的意义:。
(三)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1.宪法类型上: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宪法必然去带资本主义宪法。
2.宪法形式上:成文法将逐渐取代不成文法。
3.宪法内容上:(1)重视人权,扩大公民权利。
(2)重视宪法实施保障,维护宪法权威。
(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节旧中国的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宪政问题的提出1905~清政府派出五位大臣出国考察各国的宪政1906~下令预备立宪1908.9~《钦定宪法大纲》1911.11.3~《重大信条》(《十九信条》)注:主要内容二、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宪法1912.1.1~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1912.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注:主要内容(1)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2)赋予了人民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历史地位: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学整理笔记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1.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次使用宪法一次。
近代中国最早使用宪法一词的是马建忠的《适可斋记言》,中国最早在法律文件中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 一语,则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2.宪法的界定:①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包括成文宪法、威敏斯特模式的宪法性文件、独立于宪法文件本身之外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宪法判例以及因历史或传统而形成的宪法管理。
②形式意义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
即宪法是指其指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3.宪法的特征:包括形式特征⑴: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①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职责就是起草或制定宪法。
②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草案及修正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⑵: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①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实质特征:⑴对人权的基本保障,尤其是保护少数派特别是易受歧视的弱势群体。
⑵对国家权利的限制:①由于宪法规定了主要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和方式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因此宪法实际上成为授予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据;② 由于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与方式,因此宪法同时也是对国家权力行使的限制。
4.宪法的根本目的即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保障公民权利在宪法中居于核心的支配地位。
5.宪法的渊源:①成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典的组成部分之一);②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③宪法惯例(是不成文法国家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④宪法判例。
(宪法判例是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普通法院或专门机构在适用宪法审判案件时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先例。
宪法学笔记连载(三)

宪法学笔记连载(三)第三章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1.它对国家和公民来说都必不可少。
2.主要目的是为了确认公民有对抗政府的可能侵犯的手段,使政府不能随意剥夺;同时基本义务的规定,和可赋予政府以合法的强制手段,使个别公民不能借主权者的地位拒绝履行对社会应尽的义务。
3.基本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普通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或原则。
4.基本权利有利于一个普通法律权利的重要特点,即有写基本权利是不能放弃的。
二.简述公民和人民的主要区别。
1.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与无国籍人相对应;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
2.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公民的权利主要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具有的法律权利。
3.地位不同导致了二者在享受权利方面的差异。
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而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受全部的法律权利,月不能履行某些义务。
4.二者的范围不同。
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的范围。
5.公民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而人民表达的是整体概念。
三.简述我国先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的新发展1.调整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在宪法结构中的顺序,将其从第三章列为第二章,放在第一章“总纲”之后,“国家机构”之前。
表明公民权利的保护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重于国家结构。
是对“文化大革命”中漠视公民权利的反思的结果。
2.增加了条文,内容也更充实,基本权利保护的范围不仅得到扩大,而且更加明确。
3.强调了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982年宪法首次规定,公民在享受宪法和法律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和自由。
四.简述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笔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
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
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
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
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不合法,在对具
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4、某公司效益很好,许多外单位职工都想调入,纷纷找市劳动局说情。市劳动局未征得该公
司的同意,强行将20名外单位职工调入该公司。该公司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案
应如何处理?( )
A.不予受理,因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B.应当受理,因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C.告之属于劳动争议,应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不予受理,因为是劳动争议
5、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内日,提出书面
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6、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人民法院
7、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
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8、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
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
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
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9、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
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
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如申某
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10、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
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
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 )
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
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D.上级行政机关只能责令复议机关受理
12、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
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13、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人民法院
14、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 )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15、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
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 )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16、《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处理期间,应当(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
审查。
A.停止
B.中止
C.终止
D.不停止
17、《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处理期间,应当(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
审查。
A.停止
B.中止
C.终止
D.不停止
18、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内日,提出书
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19、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
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
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委
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
受理。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
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D.以上理由都不对
2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内日,提出书
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2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
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 )
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
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D.上级行政机关只能责令复议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