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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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现状及对策

摘要:为保护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和加强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名镇保护与建设的

关系,对小梅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范围内构成风貌特征的各要素,包括:历史

建筑、城镇肌理、空间布局、街道尺度、绿化环境等做到切实保护,在更新发展

的过程中延续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环境、强化历史风貌特征,完善区域功能、提升

整体品质。通过外在物质环境的保护与街区功能的再生和重构,发展传统手工艺,恢复老字号老作坊,积极开展传统商业活动,将历史文化名镇的风貌特征、传统

文脉、文化内涵嫁接到新时期的城镇社会经济基础上,从而使其获得新的发展动力,最终实现历史文化名镇物质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全面振兴。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对策

1、规划背景

1.1推进文化强省的需要

浙江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审议通

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

建设的决定》,浙江吹响了建设文化强省的号角。

1.2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需要

“现在的中国,平均每天有20个历史文化村镇在消失。”2012年8月3日,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中国

古老村镇建筑的消失,不仅让传统的大家族观念、人与人的亲情关系遭到破坏,

更造成了历史文化背景的消失以及老建筑蕴含的先人建筑智慧的失落。为贯彻落

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利用小梅历史文化名镇建筑风貌、人文

环境和自然生态,彰显魅力名镇建设的地方特色,需要对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的保

护和发展提出目标、制定策略。

2、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现状存在问题

小梅镇人民政府多年来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而对建筑的保护有

所欠缺,由于资金,观念以及保护理念的局限性,在小梅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

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注重“点”“线”要素的保护,忽视了整体空间特色的保护

保护工作以大窑龙泉窑为重心,关注窑址保护,但是对小梅镇整体风貌格局

的认识不够,缺乏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措施;

2)注重保护区的建设,忽视周边协调区域的控制

对核心保护范围周边的自发建设行为没有相应的控制和指导,建设水平比较低,风貌参差不齐,出现了众多的负面景观,破坏了历史镇区风貌的整体性;

3)注重建筑本体的维护,忽视功能和活力的提升

在规划实施中,注重对历史建筑本体的保护,对功能的引入和活力的提升有

待进一步考虑;

4)空间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古镇内居民生活质量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其生活环境远远逊色

于龙泉市区。这种巨大差距导致居民对现状居住条件的不满,并已经失去了对古

镇历史文化氛围的自豪感,并逐步丧失了对政府保护古镇传统格局与风貌的认同,古镇保护将面临当地居民的多重阻力。

3、镇区特色价值和保护对策

3.1镇区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1)鲜明的历史内涵

小梅镇拥有千年的历史,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虽历经沧桑,至今仍保存

着唐、宋、元、明、清等年代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城镇成长过程中,仍保留着

自己固有的历史文化特色,给人们留下大量的记忆,确属难能可贵。镇区有文物

古迹9处,古街巷28条,仍保留原有的风貌。

2)镇区商贸格局完整

小梅古镇的格局基本完整,物流集散地的历史风貌保存良好。古镇的商贸古街、古巷及古航运码头基本格局尚存,沿古航运码头、沿古商贸街巷的古商行、

古店铺、古民居、古建筑、古庙宇等古镇传统肌理依然保存至今。

3)镇区明清时期建筑风貌完整

镇内古民居、古建筑、古药铺、古商铺、名人故居众多,有:刘家大屋、张

家大屋、谢家大屋、吴家大屋,李家大屋,刘盛堂商行等等。建筑基本以明、清

时期为主,古典雅致,色彩以黑、黄、灰为基调,黄墙青瓦,轻盈淡素。

3.2镇区及周边自然生态格局保护

在历史镇区周边划定自然环境景观控制范围,保护镇区“依山傍水”的自然生

态格局以及与镇区相互依存的山体、田园景观、村落风貌。在自然环境景观控制

范围内不得破坏山体,改善小梅溪水质;现有村落就地改建不宜扩张。划定镇区

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两个区域的保护要求。

3.3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方式

保护——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

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修缮——对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改善——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护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

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建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

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保留——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

整治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拆除——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且整治、改造代

价太大的建筑及违章搭建或后期加建的、严重破坏古镇建筑及格局和历史地段空

间形态的建筑,予以拆除。

3.4传统格局保护

1)保持历史镇区“两线、两区、多点”的传统格局。

2)两线指南北线和东西线。

3)两区是指小梅传统商贸古街区和小梅传统商贸古港口区。

4)多点即分布在商贸古镇中的古当铺、古商铺、古商行、古码头、古药铺

等历史遗存及几处古建筑。

3.5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应原址保护,维护整修时应保持其原有特征,使用传统材料、

传统工艺。

1)桥梁:保护龙庆桥,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对其进行保护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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