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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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
处理对象:XX主流及主要支流许河、XX河和北石店河流域的污染河水与河道、高平市生活污水、XX工业污水、晋城市生活污水
委托单位:
工程规模:河水处理量约10万立方米/天、工业污水回用工程3万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回用工程13万立方米/天
工程选址:各子工程具体选址见相关章节
1.2 项目背景
1.2.1 项目的提出
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工业快速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煤炭工业在体制、资源、安全、环境和转产发展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很多,山西是产煤大省,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煤炭工业、产煤地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的精神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要求,促进晋城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整体开展,确保晋城市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根据晋城市煤炭采区特别是跨区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晋城市人民政府本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合理布局”的原则,编制了《晋城市XX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修订《山西省XX水污染防治条例》,以解决因煤炭开采造成的跨区域性水污染问题为目标,为XX社会经济和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基础。
晋城市的煤炭开采,促进了晋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也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矿区环境污染,水资源破坏,地表沉陷,煤矸石堆积,植被破坏及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严重制约了晋城市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其中,晋城市地表水资源因煤炭开采受到污染破坏问题尤为严重。
据统计,2005年全市矿井水排放量为6543.45万吨/年,占全省矿井水排放量的11.1%,
其中COD排放量为3872.01吨,SS排放量为9680.13吨,大量的矿井排水对地表水造成严重的污染。由于煤矿开采造成地表沉陷和裂缝,地表水渗流加速,促使地表径流减少,水库存水量下降,甚至断流、干涸。在全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现状调研中发现,晋城市因采煤开采致使水资源减少影响到299个自然村,21.48万人,1.07头大牲畜吃水;因采煤排水、生活废水的排放及矿井水造成的水质污染使70个自然村,4.39万人,0.27万头大牲畜吃水困难;同时,受采煤破坏水资源,影响周围水源,使周边583个自然村,11.74万人,1.81万头大牲畜吃水困难。
XX,作为晋城市的主要河流之一,流域的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沿河流域的煤炭开采活动改变了水文下垫面,造成XX径流量减少及煤矿排水影响地表水水质。煤炭开采活动给流域内的高平、晋城城市饮用水源和郭壁泉、青天河饮用水源地造成了严重威胁,流域内的生态破坏尤其是水体功能遭到严重破坏。随着XX煤炭开采及煤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应的流域水资源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都会有大的增加,势必给XX水体带来更大的污染负荷,为最终解决煤炭开采活动造成的XX跨区域性环境问题,晋城市在加大区域内煤炭采区综合规划的同时,提出了开展XX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
1.2.2 任务由来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晋城市因煤炭开采活动造成的XX跨区域性环境问题,改善XX水质,促进XX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依据《晋城市XX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山西省XX水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修订版),从煤炭开采影响区的XX全流域综合整治的角度出发,对XX主流及主要支流许河、XX河、北石店河段的污水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并考虑对该流域的三个主要污水处理厂的回用工程,与其他工程配套最终实现全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同时,结合河道水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实际工程,做好晋城市XX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受委托,按照《山西省XX水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修订版)对XX水质的具体要求,结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对煤炭开采区跨区域性生态环境治理和水污染治理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负责编制《山西省晋城市煤炭采区XX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接受编制任务后,我院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于2008年8月1日至5日,对XX污染现状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在调查中,我们重点对XX的主流和许河、XX河、北石店河三条污染严重支流以及高平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晋城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XX工业污水处理厂等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同时对人工湿地工程的运行情况也进行了现场调研。为了进一步搞清楚晋城市XX的污染来源,我们还组织专家人员,对XX两岸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1.3 项目编制依据
1.3.1 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国函[2006]52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07]9号文件);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07]1805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32次、44次、45次会议纪要
(5)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08.7)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35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3);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9)晋城市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项目办公室关于编制《晋城市煤炭采区XX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
(10)《山西省XX水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修订草案);
(11)《山西省地表水域水环境管理区域方案》(2005.5);
(12)《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11);
(13)《晋城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规划》(2000.12);
(14)《晋城市XX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5.8);
(15)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可研报告的评审意见;
(16)晋城市环保局2005年度地表水全年监测结果报告;
(17)国家环保局科技司城市污水土地利用处理技术指南;
(18)《山西省晋城市生态功能和经济区划》;
(19)《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6]);
(20)《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晋政发[2006]15号)。
1.3.2 基础资料
(1)XX主要污染源分布图(1: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