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计税依据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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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

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权、商誉等。

1、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

(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

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

际支出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

资产的市价计价。

(5)非专利技术和专利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6)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

2、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对于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

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

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所限的,按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

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

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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