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合集下载

立案登记制改革研究

立案登记制改革研究

2、流程优化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核心是流程优化。在以往的立案审查制下,由于审查环节 过多、流程繁琐,导致当事人立案难、诉讼周期长。在立案登记制下,应当简化 流程、优化环节,建立便捷高效的立案程序。例如,可以实行网上立案、预约立 案等便民措施,使当事人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行使诉权。
3、法律保障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法律保障。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立案登记制的具体内容、操作规程等,使改革有法可依。其次,应当强化对 立案登记制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改革合法、公正地 进行。最后,应当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为 立案登记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法院在立案阶段应当加强对当事人的诉 讼指导,帮助当事人了解起诉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减少因误解或操作不当导 致的不必要诉讼。
3、完善诉讼费用制度。对于恶意诉讼等行为,可以采取加重诉讼费用的方 式进行制约。同时,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设立诉讼费用减免制度, 以保障其诉权的有效行使景与现状
03
三、立案登记制改革 的成效与展望
02
二、立案登记制改革 的核心问题
04 参考内容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立案登记制改革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 要内容。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 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公开案件信息的制度。这项改革的实施,对于保障当事人 诉权、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演示将对立案登 记制改革进行深入探讨。
其次,实行立案登记制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在传统诉讼模式下,由于案件需 要经过长时间的审查和筛选,导致很多案件无法及时得到处理,从而拖延了整个 司法程序。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登记后,可以迅 速进入审理程序,避免了长时间审查和筛选带来的时间浪费和人力成本增加,从 而提高了司法效率。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一、引言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或法人在民事纠纷中通过法院途径解决纠纷的一种机制。

在诉讼过程中,立案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标志着诉讼案件正式进入法律程序,成为受到法律保护和审理的对象。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是确保法院能够准确、高效地审理案件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概念和意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进行登记,确定案件的基本信息,为案件审理和管理提供依据的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诉讼案件能够有序进行、有规可循,并且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案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权利保护:立案登记是诉讼案件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只有经过立案登记的案件才能够受到法院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案件管理:立案登记为法院对案件进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可以帮助法院统筹安排审理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3. 法律透明:立案登记制度有助于确保法律透明度,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和监督案件的审理进展。

三、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程序和要求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请立案: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立案。

申请立案一般需要提供一定的诉讼材料和证据支持,例如起诉状、证据清单等。

2. 归档登记: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讼申请后,将案件归档,并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等,以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归类和管理。

3. 补正不足: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缺陷,法院可能要求当事人补正不足。

当事人应积极响应法院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补正。

4. 确认立案:经过初步审查后,法院会根据必要的条件和程序,确认是否立案。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依法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给当事人。

5. 立案通知:立案通知书是法院对立案确认的书面通知,通知书中会详细列明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等。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立案登记制理解与适用)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立案登记制理解与适用)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立案登记制理解与适用)关于立案登记制的规定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2、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3、法律主观: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

4、法律主观: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

5、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如下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

6、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1、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

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2、法律主观:立案登记制的意思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案件范围包括一切符合受案范围的案件。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3、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

4、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立案登记制度是民法的成果之一,立案登记制度的设立改变了民事诉讼立案难的问题,提高了民事案件的立案效率,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制度。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应对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应对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要点二
结论二
通过对行政案件立案登记的深入研究 ,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登记信息不准确、登记程序不规范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这些问题 影响了立案登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要点三
结论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应对 措施:加强信息核实、规范登记程序 、建立监督机制等。这些措施有助于 提高立案登记的质量和公正性,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效 率,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
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
通过对行政案件立案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 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研究意义
通过对行政案件立案登记的深入研究,推动司法工作的规范 化和法治化进程,为构建公正、公平、透明的法治社会提供 有力支持。
鼓励交流学习
搭建与其他部门、机构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行政案件立案登 记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借鉴。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要点一
结论一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是司法程序中的重 要环节,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具 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立案 登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监管制度不健全
01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工作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无法及时发现和
纠正存在的问题。
监管手段单一
02
现有的监管手段相对单一,主要是事后检查和抽查,难以全面
有效地掌握立案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
监管力度不足
03
对于立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往往缺乏足够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是保护当事人原文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是保护当事人原文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是保护当事人原文(实用版)目录1.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2.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具体措施3.立案登记制改革对当事人的保护作用4.我国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义正文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在过去,我国的立案审查制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案标准不明确、审查程序繁琐等,这些问题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影响了司法公正。

因此,立案登记制改革应运而生。

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具体措施1.明确立案标准:改革后,立案标准更加明确,当事人只需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简化立案程序:改革后,立案程序更加简化,当事人只需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法院应当在收到材料后及时立案。

3.公开立案信息:改革后,法院应当公开立案信息,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立案情况,提高司法透明度。

三、立案登记制改革对当事人的保护作用1.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立案登记制改革降低了立案门槛,使得更多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提高司法效率:改革后,立案程序简化,法院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能够及时审理,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3.增强司法公正:公开立案信息,让社会公众能够监督法院的立案工作,提高了司法公正性。

四、我国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义1.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改革后,司法透明度得到提高,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3.有利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总之,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论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问题和应对之策

论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问题和应对之策

论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问题和应对之策摘要:立案登记制于2015年5月全面推行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的序幕从此拉开。

迄今,该项改革已实施两周年,行政诉讼的“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更多行政纠纷被纳入法治轨道。

但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一些如法院行政审判力量不足以应对案件激增的状况、恶意诉讼的现象增多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妥善的解决,会有很可能使改革逐渐偏离正常轨道,更严重则会出现重归“立案审查制”的情况。

本文从该项改革实践过程中所遇到困境着手,正确看待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突破之策,以便于立案登记制能够更好的在实践中运用。

关键词:立案登记行政诉讼案件激增恶意诉讼队伍建设Abstract: the registration system in May 2015 after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 the curtain is pulled from. So far, the reform has been implemented for 2nd anniversary,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filing difficult problems be solved effectively, more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have been incorporated into the legal track. But with the filing registration system of advance, in practice such as the court administrative trial power is not sufficient to deal with the case of surge conditions, increasing issues of malicious litigation phenomenon, if these problems can not be solved timely and properly, there will be very likely to reform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the normal track, more serious will be returned to the "Filing review system". This paper from the reform. In the process of practice, som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process of starting, take a correct view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registration system deficienci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so that the registration system is better enough to use in practiceKey words: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urge; malicious litigation; team building行政诉讼是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的诉讼活动,这是真正的人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诉讼,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基本合法权益,并对政府行政权力之首,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立案登记制度

立案登记制度

立案登记制度立案登记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解散等法律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的制度。

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自愿性、公示性、民事立法性等特点。

下面将从制度目的、重要性和存在问题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立案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解散等法律行为进行登记备案,能够使其法律地位获得确认,从而有力保障单位的权益。

同时,立案登记制度还可以提供充分的公开透明性,使社会公众对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法律地位有所了解,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立案登记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可以加强对单位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国家的治理水平。

其次,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立案登记制度可以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再次,它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有力支撑。

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

然而,当前我国的立案登记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登记程序复杂繁琐,办理时间长。

由于手续繁杂,企业办理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大量材料,办理时间长,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了一定影响。

其次,登记机构的服务效率不高。

一些登记机构办事效率低下,办理登记备案需要漫长的等待时间。

再次,登记制度的监管不够严格。

一些企业在登记备案时存在弄虚作假、欺诈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强力,导致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

因此,建议在提升立案登记制度的质量和效率方面,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该简化登记程序,减少繁琐的材料要求,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可以采取移动办公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办理速度,提供便捷的服务。

其次,要加强对登记机构的监管,对于违规操作和失职行为,要依法严惩,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最后,还需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对于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维护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法院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整改措施

法院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整改措施

当法院违反立案登记制度时,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立案登记制度的重
要性和具体操作规程。

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等方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立案登记制度的要求和流程。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立案登记相关的职责与权限。

制定详
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立案登记程序的规范执行。

例如,设立专门
的部门或岗位负责对立案登记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强调纪律约束:对于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以
起到震慑作用。

5.建立信息化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立案登记的影响。

建立电子立
案登记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性。

6.加强对外公开和监督:法院应加强对外公开立案登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投诉举
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7.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承办人员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
问题和困难,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立案登记制度。

上述措施可以帮助法院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立案程序的规范和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立案登记制是一种法定的监管措施,用于记录和管理各类市场主体、事项或活动的信息。

它是现代法治社会运行的重要支撑,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以下是立案登记制的具体意义和适用情况,以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首先,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建立规范、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通过统一登记、备案各类市场主体和事项的信息,可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防止不合法的市场活动和经济犯罪的发生。

立案登记制还有助于排查和整治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以及虚假广告等不法行为,提高市场的信誉度和公众的购买信心。

其次,立案登记制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主体的合法登记信息可以让消费者了解到商家的真实身份和资质情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来防范和处理投诉与纠纷。

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登记信息,判断商家的信誉度和合规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立案登记制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

登记制度规定了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对新兴产业和创业者提供了发展的舞台和机会。

同时,立案登记制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宽松、稳定的经营环境,鼓励创新创业,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此外,立案登记制对于规范行政管理和提高政府效能具有积极意义。

政府可以通过立案登记制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和管理,了解市场状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政府的决策科学性和针对性。

同时,立案登记制也可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据此,立案登记制的适用情况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它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户、农民合作社、社会组织等。

同时,立案登记制也适用于各类市场活动和事项,包括市场交易、招投标、公共资源管理等。

它不仅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主体,也适用于各种市场机制下的经济组织。

总而言之,立案登记制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和广泛适用性。

通过统一登记、备案市场主体和事项的信息,可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并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探析立案登记制的困境与优化路径

探析立案登记制的困境与优化路径

探析立案登记制的困境与优化路径作者:王倩来源:《职工法律天地》2024年第01期立案登记制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社会、经济、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正式落地实施,标志着立案审查时代的结束,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立案登记制对立案制度进行“瘦身”,降低了当事人起诉的门槛,结合近些年的实践运行来看,该制度的实施缓和了“立案难”的矛盾,有效维护了公民诉权,提升了司法权威。

实践证明,立案登记制在诉权保障、解决“立案难”问题上取得了诸多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案件激增、违法滥诉的挑战。

对此,我们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促进立案登记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背景立案,即法院对决定受理的起诉进行登记的活动,是法院受理案件和诉讼程序正式开始的标志。

立案制度是我国特有的诉讼环节。

域外立法和司法中并无立案的制度设计,法院大多采用案件登记的方式或技术启动诉讼程序。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律体系深受苏联法学的影响,立案环节一直采用立案审查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的时空距离缩小,公民自身和公民财产都参与社会的大变革之中,各式各样的纠纷接踵而至,诉讼作为公民权利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解决纠纷中的地位也更为突出。

立案审查制带来的“立案难”问题也日益突显。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法为立案登记法”。

为进一步落实此重要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于2015年4月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自此立案审查制退出历史舞台,立案登记制迈入司法实践阶段。

二、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材料仅形式上核对,除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一律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

立案登记制的利弊及解决办法

立案登记制的利弊及解决办法

⽴案登记制的利弊及解决办法2015年5⽉1⽇,我国开始全⾯实施《关于⼈民法院推⾏登记⽴案制改⾰的意见》,⾃此法院由传统的⽴案审查制向登记⽴案制度转变。

对⼈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有诉必理,保障当事⼈诉权。

⽴案审查制变更为⽴案登记制,意味着⽴案程序由职权模式向诉权保障模式转变,使更多的纠纷得以引⼊法治轨道解决,为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案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

这是司法体制改⾰中惠及最⼴⼤⼈民群众的⼀项重要举措,对充分保障当事⼈诉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案难”问题起到了重要作⽤,也是从源头上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项重⼤改⾰。

⾸先这项制度所体现的意义是深远的。

⽴案登记制有利于保障⼈民诉权、减少涉诉信访。

原来的诉讼制度对⽴案设置了较⾼的门槛,法院从办案压⼒、纠纷解决、机制运转等⽅⾯综合考量后以不符合⽴案条件为由对部分起诉不予受理,这就使得部分当事⼈对于法院的司法救济丧失信⼼,转⽽去寻求其他的救济途径,于是涉诉信访事件频繁发⽣,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但在⽴案登记制下,当事⼈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民法院应当⼀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民法院做到有案必⽴、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诉权,将纠纷引⼊法治轨道解决,涉诉信访⾃然不会作为⽭盾化解的主要出⼝⽽频繁发⽣,⼤⼤减轻了政府信访部门的压⼒。

⽴案登记制为及时化解社会⽭盾、提升司法公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司法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途径,是当事⼈⼈⾝权利、财产权利保护的重要机制,因此司法的⼤门应始终向公众敞开,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案登记制降低了这座⼤门的“门槛”,从事前监管改为事后审查,先将符合形式要件的所有案件⼀律登记受理,不再进⾏实质性审查。

这既实现了当事⼈启动诉讼程序的诉讼主体地位,也是法治思维的体现,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正义并⾮只是⼀句⼝号,⽽是可以让⼈民能够切⾝感受得到。

但执⾏过程中也存在⼀些问题,例如:1、法院实⾏⽴案登记制后,有的当事⼈出于拖延履⾏时间、谋取不正当利益、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持续侵权、不履⾏债务等⽬的,利⽤⽴案登记进⾏恶意起诉、虚假诉讼、重复起诉、不良诉讼等,损害其他当事⼈的合法权益。

立案登记制情况汇报

立案登记制情况汇报

立案登记制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立案登记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立案登记制的情况,特向各位汇报如下:一、立案登记制的基本情况。

立案登记制是指依法对案件进行登记备案,是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工作。

我国自2015年开始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通过加强对案件登记、立案的监督,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实现了案件受理的阳光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情况。

自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各级法院和司法机关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加强对案件登记、立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案件受理的公开、公正和规范。

各级法院和司法机关不断完善立案登记制度,加强对立案登记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了立案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立案登记制的成效和问题。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提高了案件受理的公开、公正和规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案登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不规范的现象,导致案件受理不够及时、不够公正。

四、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度,提高案件受理的公开、公正和规范,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立案登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对立案登记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立案登记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健全立案登记制度,确保案件受理的阳光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五、结语。

立案登记制是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工作,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度,提高案件受理的公开、公正和规范,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就是本次立案登记制情况的汇报,谢谢各位的聆听。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立法缺陷及应对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立法缺陷及应对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立法缺陷及应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新《行政诉讼法》在颁布之际率先响应、临时修改,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迄今,该法已经实施数月,从实际情况看,许多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猛增,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似乎已成“往事”。

不过,由于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立案登记制存在一些立法缺陷,使得实践中法院有很大的裁量空间,不排除各级法院为应对正在出现的“案件井喷”之势,利用这些“裁量空间”,重归“立案审查制”的可能。

正视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立法缺陷,提出应对之策,对于今后彻底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推进我国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性质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登记立案”制,根据官方的解释,这两者为同一语。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与真正的“立案登记制”之间有较远的距离。

(一)域外立案登记制实为诉状登记制目前,学界与实务界对理论上的立案登记制的认识较为一致,即它是一种与立案审查制相对应的立案制度,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就必须予以登记立案。

[1]我们可以将这种立案登记制称为“诉状登记制”,即只要当事人的诉状符合法定格式的形式要求,法院即予以立案,不存在立案环节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的问题。

目前,英国、美国、德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均采用立案登记制。

当事人起诉后,法院一般只需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形式审查,起诉状的格式要素符合要求后即予以立案,对于影响诉讼有效性的问题,如起诉适法、当事人能力、法院管辖等,一般是作为实体判决要件(或诉讼要件)而非起诉要件来加以处理。

在英国,民事案件的立案由诉讼的提起与答辩构成。

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整改措施

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整改措施

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整改措施立案登记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立案登记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整改,以完善立案登记制度,提高其效能。

以下是一些可以落实的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

立案登记制度应该更加科学、完善。

建立一套科学的立案审查标准和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利。

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立案登记工作的监管,确保立案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其次,加强人员培训。

为了使立案登记工作更加专业和高效,需要加强对立案登记人员的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立案登记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使其具备独立、公正、客观、准确的立案登记能力。

同时,加强对立案登记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按照法律和规定执行工作。

再次,加强信息化建设。

立案登记是一个繁琐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信息处理。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信息化系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同时,加强数据的共享和协同,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加强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立案登记工作的重要保障。

加强对立案登记工作的社会监督,可以有效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建立举报渠道和加强舆论监督,可以增强立案登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

立案登记工作涉及跨境合作和跨国执法。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可以提高我国立案登记工作的国际信誉度和合作能力。

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可以提高我国立案登记制度的水平和效率。

综上所述,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的整改措施包括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和加强国际合作。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可以提高立案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全区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情况及问题建议

全区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情况及问题建议

全区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情况及问题建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X 年5月4日实施以来,X区法院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属于法院主管及我院管辖的案件,敞开大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案件一律予以登记立案。

现将立案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整理如下:一、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受理案件情况综合分析,从案件类型方面,行政案件大幅增加,同比、环比由零件增加到14件,增长14倍;国家赔偿案件由原来的零件增加到2件,同比、环比增长200%;民事案件环比增长37.88%、同比增长49.18%;刑事自诉案件为零,同比、环比没有变化;速裁案件增幅较大,环比增长500%,同比增长1100%,同时,下发不予受理告知书8件;不予受理裁定书2件。

二、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出现的新情况一是群体诉讼,热点、难点案件不断增加。

当事人众多引发的集体事件的案件,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拆迁安置、涉及企业破产、改制、新老农民身份和小产权房建设等情况形成案件,以前应由政府及执法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的纠纷问题,在立案登记改革后集中在法院。

特别是涉及企业改制案件较多,因我院辖区中矿业集团早年改制,政府已经通过政策安抚、安置的一批职工,近期到法院要求立案,诉求改制补偿款,我院被迫慎重收案。

二是政府做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多。

政府做被告的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案件急剧增加,涉及政府的民事纠纷也相应增加,加大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难度,也增加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三是信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增多。

当事人针对各级政府、法院部门不依法执法、不依法行政或不依法办事的情况,请求国家赔偿案件出现,同时针对各级政府的行为当事人认为侵犯自身权益,也诉至法院要求立案。

由此,法院的裁判内容涉及更广、影响更远,处理也相对更加慎重。

两年前为维护信访稳定,按照上级要求将重点上访人员送入“文明学校”,在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有些人员陆续到我院立案,要求政府赔偿。

立案登记制度的利与弊

立案登记制度的利与弊

立案登记制度的利与弊引言:立案登记制度是指国家对企业、组织等主体进行登记和注册管理的制度。

它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管理体制,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立案登记制度存在一些利与弊,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其利与弊。

一、立案登记制度的利1. 促进合法经营立案登记制度能够确保经营者合法经营,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登记制度,政府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2. 便于信息公示立案登记制度可以强制企业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提供了透明的信息渠道。

这对投资者、合作伙伴和消费者等来说,有助于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决策更加准确。

3. 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立案登记制度,政府可以对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等进行监督,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查阅登记信息,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防范非法经营活动立案登记制度能够有效防范非法经营活动,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

政府可以对注册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立案登记制度的弊1. 手续繁琐立案登记制度往往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的材料和资料,包括经营计划、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等。

这对新创办的企业来说,可能增加了很多的时间和成本,对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创新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2. 难以监管立案登记制度依赖于政府的监管机构来进行管理,但是,由于监管资源有限,难以对所有企业进行全面监管。

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可能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偷逃禁止经营活动,给政府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 管理效率低立案登记制度中可能存在一些管理方面的弊端,政府机构在对企业进行登记、注销等方面可能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

这可能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影响,影响经济的发展速度。

4. 不适应新经济形态的发展立案登记制度在面对新经济形态的发展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

立案登记管理制度

立案登记管理制度

立案登记管理制度一、概念立案登记是司法机关接收案件、确定案件性质、制作案卷、登记存档的过程。

它是司法机关对群众来访、信访、报案等途径反映的案件进行最初的收集、整理和登记的工作。

通过立案登记,可以及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办案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和支持。

二、重要性1、规范立案登记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立案登记,可以保障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立案登记有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

通过立案登记,能够及时了解案情、安排调查取证、制定办案计划,保证案件及时、科学、有序地办理。

3、完善立案登记有助于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通过建立规范的登记制度,可以让相关信息得到详细、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方便查询和交流,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管理原则1、法治原则。

立案登记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做到合法、公正、公开。

2、规范原则。

要求立案登记工作具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避免随意性和主观性。

3、效率原则。

要求立案登记工作尽快、准确地完成,避免办案滞后和拖延。

4、保密原则。

要求对案件信息和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侵权行为。

四、流程要求1、接收案件。

接收案件时,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诉,及时记录案情、登记案件编号。

2、审查案件。

审查案件时,要认真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案件的基本情况,确定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程序。

3、立案登记。

立案登记时,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案卷,登记案件信息,存档案卷资料。

4、审核备案。

审核备案时,要对立案登记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五、实施措施1、建立健全的立案登记管理制度。

明确立案登记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

2、加强立案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培训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工作技能,加强人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

3、提高立案登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立案登记的效率和质量,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立案登记制引发的新问题及对策探究

立案登记制引发的新问题及对策探究

立案登记制引发的新问题及对策探究立案登记制改革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却也出现了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当事人滥用诉权、立案登记标准模糊等问题。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立案标准降低与法官员额偏少、滥诉行为惩戒机制不健全、群众对立案登记制认识不全等。

由此,解决的对策分别是建立案件分流机制、虚假恶意诉讼惩戒机制、加大对立案登记制宣传的力度、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标签:立案登记制;诉权;案件分流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为出发点,直指“立案难”问题。

实施两年来,各级法院立案数量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用法热情高涨。

但是,实践中,也出现了案多人少、虚假诉讼、立案标准模糊等一些问题,亟需进一步探讨。

一、立案登记制引发的新问题1、案件数量增多,案多人少矛盾加剧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以来,各级法院收案数量大幅提高,出现了井喷之势。

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来看,2015年为15985件,[1]2016年为22742件,[2]分別比上一年度上升42.6%和42.3%。

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来看,2015年为1951.1万件,2016年为2303万件,分别比上一年度上升24.7%和18%。

案件数量的大幅提高既验证了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认可,也给法院和法官带来了挑战。

这种挑战既有对法官素质的挑战,也有因司法资源不足所承受的办案压力,法官的稀缺与案件的增多形成反差,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2、当事人滥用诉权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立案标准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出现了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

有的以维权的名义,就同一事实多次诉讼,损害公共秩序;有的当事人相互串通,恶意损害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借立案登记制的立案不设防政策,企图通过反复诉讼拖延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有个别当事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制造伪造证据进行恶意诉讼。

这些情形与立案登记制确立的初衷明显相违背,构成对权力的滥用,也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立案登记制的法律规定(3篇)

立案登记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立案登记制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简化立案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立案登记制的法律规定,包括其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二、立案登记制的立法背景1. 立法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诉讼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传统的立案审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诉讼效率,制约了司法公正。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立案登记制。

2. 立法目的(1)简化立案程序,提高审判效率;(2)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3)推动司法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立案登记制的主要内容1. 立案登记制的适用范围立案登记制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2. 立案登记的条件(1)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材料符合法定形式;(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无遗漏;(3)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3. 立案登记的程序(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2)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3)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4. 立案登记的期限立案登记的期限为7日。

自收到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材料之日起,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完成立案登记。

四、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情况1. 实施效果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国人民法院立案效率明显提高,当事人诉讼成本降低,司法公正得到有效保障。

据统计,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69.9万件,同比上升22.3%。

2. 存在的问题(1)部分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工作不规范,存在违规立案、拖延立案等问题;(2)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部分人民法院与当事人沟通不畅,导致立案难、上诉难等问题;(3)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部分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激增,审判压力加大。

五、立案登记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存在的问题(1)立案登记工作不规范;(2)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部分人民法院与当事人沟通不畅;(3)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部分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激增,审判压力加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立案登记制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李益松李志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立案登记制的确立,从制度上避免了因地方干预、案件敏感等非法律因素所致的立案难现象,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避免发生因“诉讼无门”引发的上访现象意义重大。

对于纠纷当事人来说,立案登记并不意味将一切纠纷交由法院来审理解决。

立案登记保障的是依法应予受理案件的当事人诉权,并未扩张法院案件主管和管辖的范围。

对于法院来说,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原本被排除在立案之外的纠纷就有可能被纳入诉讼程序中,短时期内,人民法院的收案数势必会较快增长。

当下,法院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应对工作。

第一,继续做好立案前释明分流工作。

我国目前没有实行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在部分群众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下,立案前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仍有必要就诉讼风险、案件主管、管辖等问题进行提示、解释。

防止出现当事人因对法律不了解,违背其真实意愿“被动”立案,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立案登记制施行后,立案前的释明分流工作仍应坚持,借助此环节分流出一批本不应进入诉讼的纠纷。

不过释明应以当事人坚持起诉为界限,防止“不立不裁”现象借道释明提示再次出现。

第二,试点探索立案部门职能改革。

笔者认为,立案登记制意味着立案阶段法官不再从程序和实体上审查当事人的起诉应否受理,只需针对起诉是否符合形式要件进行“挂号”式登记。

这一变化也意味着法院的立案庭在人员配备和部门职能上需要一并配套转变。

首先,
在人员上,因为立案工作只需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就能胜任,立案庭法官应当分流到承担审判职能的业务庭。

立案部门不保留法官,也可防止部分法院通过立案裁定的形式将认为不符合诉讼要件的案件直接裁定驳回,出现以登记之名,行审查之实的现象;其次,在职能上,除了登记立案工作,应当增加立案部门案件“繁简分流”的职能,按照一定的标准,履行必要程序,将案件初步分类,让案件分别进入不同处理程序,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创造条件,让审判法官留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第三,激活现有“繁简分流”机制功能。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简便快速解纷程序供当事人选择,包括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以及先行调解程序,但由于种种现实原因,以上便宜程序使用的效果都不理想,其中的先行调解程序基本被束之高阁。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在司法资源短时期内难以同向增加的情况下,既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又不能让大量案件长期处于未结状态,法院就必须有效利用法律规定的多种简易快速审理程序,快速审判、调解矛盾争议不大、案件标的额较小或是明显不属于法院主管、管辖的案件,发挥纠纷“泄洪”功能,保证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平稳过渡。

第四,建立惩处恶意诉讼、无理缠讼机制。

《决定》在确定立案登记制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尽快建立恶意诉讼、无理缠讼惩处机制。

因此,当下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应着重做好诉讼诚信的宣传和提示工作,警示潜在恶意诉讼当事人。

同时试点探索恶意诉讼惩治机制:包括建立法院主导的恶意诉讼处罚措施和诉讼相对人提起的恶意诉讼损害赔偿机制,构建针对恶意诉讼、无理缠讼的警示、发现、惩处、赔付机制,保证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