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税源企业预警分析的有益尝试兼述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的效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点税源企业预警分析的有益尝试兼述《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
预警分析系统》的效用
内容提要:XX市国税系统以重点税源企业预警分析系统作为信息化手段支撑下的纳税评估的实践,为基层国税部门加强税源监控提供了崭新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可以说是在实践层面上进行了一次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文紧紧围绕税收实践,从不同层面详细剖析税源管理XX息化支撑问题、系统指标体系的构成、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机制、预警分析数据结果的行政行为,以及使用《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软件中的一些体会和设想,为进一步加快税收征管长效机制的构建步伐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重点税源预警分析
多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就非正常管户(主要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税负率偏低等)纳税效率不佳的现实表现,用“纳税评估”的温和形式,尝试着于情、于理、于法相纠结的执法体验。我们去总结这种执法体验的纳税评估,不难看出,评估形式的多样性、评估内容的不确定性、评估指标体系的不完整和不均衡性等等,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们对纳税评估的真知和卓见。多年的税收实践告诉我们,要真正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必须要以信息化为依托,从扎实的基础工作做起,才能取得与实际相契合的管理效果。《XX 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就是我们以信息化为依托,在构建纳税评估体系中所做的一点有益尝试。
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课题的提出
重点税源管控,是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级税务部门尝试通过各种信息化手段,探讨寻求行之有效的信息管税的方法与措施,在强化税收监控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否认,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在税源信息化监控手段、管理方法和操作技能上还存在着较多薄弱之处,在数据采集、分析、利用,以及人员技能和部门配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默契与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各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度不高。虽然目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常用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V1.1》、出口退税、金税工程系统已进行了整合,但主要业务数据还不能完全共享,执法考核和数据报告中的质量问题还交叉存在,平台不统一,格式不统,口径不统一,系统信息资源集成能力、整合能力和深加工能力差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数据分析的纵深发展。
(二)数据来源分散多口,获取分析数据方式繁琐。目前统一使用的征管软件,包括征管信息系统、金税工程系统、网络申报系统、重点税源调查系统、出口企业信息系统、增值税税源调查系统以及一些地方开发的管理软件等,系统之多,拾遗补缺,涵盖了征收管理的全过程,为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带来的许多方便。但这些信息又是零散的,各系统之间,开发平台不同,数据接口不同,获取困难,分析人员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从各处采集所需数据,再对其进行繁杂的二次加工,才能在分析评估环节使用这些数据,给数据的转换和应用带来诸多问题。
(三)数据统计分析口径不统一,支持税收管理与决策的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各部门收集信息内容尚未明确界定,收集信息缺乏及时性、系统性、连续性,且是未经筛选加工的粗放型信息,重复收集信息突出,可用信息量少。加之不同的税源管理部门对于税源管理角度与侧重点的不同,因而对企业的评估角度也是多样的,信息共享性差,不能综合地从区域、行业等角度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无法实现对纳税人的数据资料的综合分析监控,因此难以形成可以指导管理工作的综合分析评估结果。
鉴于此,XX市国税局为了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把纳税评估工作真正建立在扎实有效的、具有说服力的数论结果上,切实做到重点税源的有效控管,从2009年起独立开发了《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在广大基层一线税务干部的积极支持下,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二、《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指标体系及数据源
标准数据制定的是否科学与合理,直接影响到纳税评估数据分析的结果。在目前条件,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分布状况、经营地点差异、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等等,都是影响标准数据制定的客观因素。为达到建立区县级重点税源企业预警分析指标体系以指导确定评估内容的目的,我们尝试通过收集纳税资料和相关基础资料,着重对纳税申报指标与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定量——即确定、测算相关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实现对指标异常纳税人的及时控管。
(一)《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指标体系的构成。按照指标的性质,《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指标体系分成纳税指标和财务指标两大类:
纳税指标:
一是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使用公式: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收入)x100%. 使用目标:该指标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配合使用,将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都可列入预警X围。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将以进项税额作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X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
二是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使用公式: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利润总额x100%.
使用目标:该指标与下发标准值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记或少记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X围等问题。财务指标:
一是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使用公式: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x100%.
使用目标: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X围,可能存在少记收入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是投入产出率
使用公式:投入产出率=当期原材料(原料、动力等)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
使用目标: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的平均值,通过分析,测算企业实际产量,将其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从而进一步查证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三是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使用公式: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x100%.
使用目标:该指标若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转成本或不记、少记收入等问题。
同时基于以上各项指标的生成,可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进行配比分析:正常情况下,二者同步增长。(1)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均为负;(2)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均为正;(3)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均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X围等问题。
(二)《XX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预警分析系统》数据源。
高质量的纳税评估必须依赖大数量和高质量的数据源,纵观近年来各地开展的纳税评估,单纯依靠人工计算和分析已远不能满足日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