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资产证券化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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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资产证券化行业分析报告

2019年8月

目录

一、资产证券化定义与分类 (6)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6)

(二)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7)

(三)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方与基本交易步骤 (8)

1、确定并重构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及重要条件 (9)

2、转让基础资产至专门成立的SPV中实现“破产隔离”与资产的“真实出售” (10)

3、发行推广交易及后期运作管理 (10)

二、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及政策演进 (10)

(一)萌芽阶段(1996―2004) (11)

(二)试点发展阶段(2005―2008年) (11)

(三)停滞阶段(2009―2011年) (12)

(四)常态化发展(2012-2014年) (13)

(五)快速发展阶段(2015-2017) (13)

(六)合规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 (15)

1、委贷新规 (16)

2、资管新规 (18)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但市场流动性较低 (19)

四、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介绍 (23)

(一)基础资产不断丰富,市场持续创新 (23)

(二)发行利率分散化,产品以高信用等级为主 (26)

(三)计划管理人领域竞争激烈,大型券商承销能力较强 (27)

(四)资管计划与银行自营资金是企业ABS的主要投资者 (30)

五、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趋势及展望 (32)

(一)企业ABS发展面临广阔空间,重点领域发行规模将继续加大 (32)

(二)在不动产、融资租赁等重点相关领域,发行规模将继续加大 (32)

(三)行业监管将逐步完善细化,市场或将在壮大中成熟 (33)

(四)基础资产细分拓宽、产品结构创新仍将继续 (33)

资产证券化(简称“ABS”)是指将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打包出售给SPV,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一般为债权类、收益权类或权益类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以及信用增级方式发行可自由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同简称“ABS”)。资产证券化将基础资产转让给SPV(特殊目的机构),实现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经营的风险隔离,拓宽了融资人的融资渠道,以较低的融资门槛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融资效率。ABS可以分类为企业ABS、信贷CLO与ABN。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行初期探索。2005-2008年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启,《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为资产证券化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2009-2011年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叫停,2012年,央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通知》,重启证券化试点;2015年,业务监管从逐笔审批制走向备案制、注册制,对企业ABS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基础资产范围极大拓宽,资产证券化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17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委贷新规”、“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等监管文件,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而言,支持大于限制。

2019年上半年延续快速增长态势。企业ABS、信贷CLO、ABN 分别发行438、67、105个,同比增长83.26%、36.73%、275%;发行规模分别为4747.61、3567.8、1200.82亿元,同比增长20.11%、

16.92%、235.45%。企业ABS存量数目及规模均最大。截止到2019年上半年,企业ABS、信贷CLO、ABN存量项目个数分别为1464、348、230个,占比分别为72%、17%、11%;存量规模分别为19860、19734、3036亿元,占比分别为47%、46%、7%。同时,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偏弱,市场流动性较低。

企业ABS发行利率分化较大,到期收益率高于同等级同期限企业债。受不同企业ABS基础资产的种类和质量、产品增信措施强弱与期限结构等因素影响,同等档次的企业ABS一级发行最高发行利率与最低发行利率相差较大。同等级同期限的企业ABS到期收益率水平高于企业债,其中2019年上半年中债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收益率呈现下滑趋势。企业ABS信用评级比较集中,以AA+及以上评级为主。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从已发行的企业ABS来看;按发行规模计,AAA、AA+、AA与未评级的企业ABS分别占71.8%、9.8%、3.3%、14.5%。

企业ABS计划管理人中竞争激烈,集中度较高。部分大型综合券商凭借自身平台优势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行规模排名靠前;部分中小型券商坚持在细分领域深耕,同样在企业ABS业务中积攒了自身优势。企业ABS业务在计划管理人中竞争激烈,集中度较高,近几年,前10大市、前20大计划管理人市占率平均在55%、75%左右,其中2019年上半年前10大和前20大市占率分别为60.59%、79.36%。大型券商的承销能力较强,截止到2019年上半年前十名券商承销占比合计为63%,其中前十名券商以中大型券商为主,大型券商凭借综合

服务能力与平台优势在企业ABS领域承销能力相对更强。

2018年企业ABS备案产品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资管计划、机构自营资金、公募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在企业ABS的未来展望上,行业发展面临广阔空间,不动产以及融资租赁等重点领域发行规模将继续加大。监管将逐步完善细化,市场或将在壮大中成熟。企业ABS的基础资产细分拓宽、产品结构创新也将不断持续。

一、资产证券化定义与分类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简称“ABS”)是指将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打包出售给SPV,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一般为债权类、收益权类或权益类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以及信用增级方式发行可自由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同简称“ABS”)。

资产证券化作为直接融资的渠道,打破了一般发债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同时不占用贷款与发债额度,发行门槛较一般发债融资方式低;资产证券化将基础资产转让给SPV(特殊目的机构),实现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经营的风险隔离,未来资产支持证券是以证券化的资产本身作为偿付基础,因此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基础基于基础资产本身的信用,而一般的发债信用基础基于债券发行人自身的信用;从募资用途来看,资产证券化无特定限制,十分灵活。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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