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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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索赔在土木工程市 场中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工程索赔在国际土木工程市场上是合同当事 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 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 许多国际工程项目,承包人通过成功的索赔 能使工程收入的增加达到工程造价的 10 %~ 20 %,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合同额 本身。 “ 中标靠低标,盈利靠索赔 ” 便是 许多国际承包人的经验总结。 索赔管理以其本身花费较小、经济效果明显 而受到承包人的高度重视。
的顺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还可以被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或 其他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规定的责任方式;
3.从程度上看,违约行为是比较严重的行为,一旦发生,会导致合同不能
继续履行,引起仲裁或诉讼,索赔事件通常在工程交付后,承包商将一系列没 有得到业主认可的索赔事件提交仲裁或诉讼。
4.索赔与违约责任的解决程序不同,FIDIC红皮书对索赔的程序做了
2.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合同内索赔(Contractual Claim)——指索赔所涉及的
内容可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并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划 分责任。 合同外索赔(Non-Contractual Claim)——是指索赔 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但可从合 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 到索赔的依据。 道义索赔(Ex-Gratia Payment)——指承包人在合同内 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没有提出索赔的条 件和理由,但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要求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 其遭受的损失提出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 道义索赔的主动权在发包人手中,发包人一般在下面四种情 况下,可能会同意并接受这种索赔:第一,若另找其他承包 人,费用会更大;第二,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第三,出于 对承包人的同情和信任;第四,谋求与承包人更长久的合作。
索赔程序(承包商)
一、提出索赔要求 二、报送索赔资料
承包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向业主或工程师提交正式 友 的书面索赔文件。 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都规定,承包 商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工程师同意的其 好 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 {} 协 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商则应按工程 师要求的合理间隔,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 商 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红 皮 书 第 四 版
从表1可以看出, 在各种索赔条款 中(包括施工图纸 延期交付、工程 师的数据差错、 业主的风险导致 的损失或损害等), 业主违约只是其 中的一条。
索赔的作用和原则
索赔的作用 (1)索赔是当事人保护自己、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 重要手段。 (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 的手段,也是合同双方风险分担的又一次合理再 分配. (3)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 (4)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 促进作用。 (5)索赔有助于承发包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有 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索赔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 否。作为索赔证据既要真实、全面、及时,又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 (1)各种工程合同文件; (2)施工日志; (3)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 (4)来往信件、电话记录; (5)会谈纪要; (6)气象报告和资料; (7)工程进度计划; (8)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9)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 (10)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 (11)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12)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采购单、工资单、官方的物价指数、 国家法律、法规等。
工 程 索 赔
《一颗钉子七万元》——小浪底工程 发人深思的
“国际游戏”
在国际通用的菲迪克条款约束下,这时没有个人说 了就算的领导,没有绝对的权威,大家遵守的唯一 准则就是合同。合同面前,一律平等,谁违反谁受 罚。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地)建设初期,一名中国工人在施 工中掉了4颗钉子,外方马上派人拍照,并很快发 来一封信函:浪费材料,索赔28万元。外方是这样 计算的:一个工作面掉了4颗钉子,1万个工作面就 是4万颗。而钉子从买回到投放于施工中,经历了 运输、储存、管理等11个环节,成本便翻了32倍。 7年,中方收到的诸如此类的索赔信函达到2000多 份。。。。。
5.按照索赔的对象分类
索赔——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行为 反索赔——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或核减索赔的行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终止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三、引起索赔的原因(P197常见的索赔内容) 承包商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通常有: (1)发包人(业主)违约(风险) (2)不利的自然条件与客观障碍 (3)工程变更 (4)工期延长和延误 (5)工程师指令和行为 (6)合同缺陷 (7)物价上涨 (8)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 (9)货币及汇率变化 (10)其他承包人干扰 (11)其他第三人原因
一、索赔概述
(一)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索赔(Claim)是指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 出的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 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 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
1.总论部分——概括叙述索赔事项
序言
索赔事项概述 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索赔款额 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叙述索赔的依据(定性描述)
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
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 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 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较详细的规定,而违约责任是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法律规定的程 序向业主追究。FIDIC红皮书规定了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承包商应向 工程师交送索赔意向通知书,以及之后的28d内须送交索赔款额和索赔依 据等一系列时间上的规定,而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违约责任的一般诉讼时效 期为2年。
FIDIC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索赔可分为: (1)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 (2)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以上两种发生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有 时也称为施工索赔。 (3)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4)承包商与保险公司的索赔。 以上两种发生在物资采购、运输等过程 中的索赔,有时也称为商务索赔。
现场条件变化 恶劣气候和罢工 其他
四、索赔依据与证据(了解)
索赔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惯例, 尤其是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 由于不同的具体工程有不同的合同文体,索赔的 依据也就不完全相同,合同当事人的索赔权利也 不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依据 6.2,3 7.3 8.3 11.2 12 13 14.3 16.3,4 18 19.5 20.2 21.1,2 22 23.3 24 26 27.4 29.1 33.3 35.1 36 39.3 40 41 43 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依据4.1 7.3 9.2 12 14.2 15 18 19.5 20.1 22 27.3 28 29.2,3 35.2 39.3 41
3.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Claim for Extension of Time) (2)费用索赔(Cost Claim) 4. 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一事一索赔,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
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 一起。单项索赔通常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分析起来相对容易,由于涉及的金额 一般较小,双方容易达成协议,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因此合同双方应尽可能地 用此种方式来处理索赔。
理解: (1)索赔是双向的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力损害,一方才 能向对方索赔
索赔的特征 施工索赔的特点 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 利、主张; 2)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 程建设惯例,但主要是合同文件; 3)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要求索赔 一方没有过错; 4)与原合同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额外的经 济损失或工期损害; 5)索赔必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 6)索赔是单方行为,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
三、会议协商解决——工程师主持,双方派代表参加 四、邀请中间人调解(FIDIC-DAB争端裁决委员会) 五、提交仲裁或诉讼
[案例] 非洲某水电工程项目,由法国和意大利的一家联 营体承包人施工,业主聘请的工程师来自澳大利亚。工 程项目资金由五个不同国家的银行贷款。合同于1980年 1月授标,并于1983年8月全部完工。合同原定价格为 2500万美元。工程师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决定,认为至少 要补偿1800万美元。由于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承包人 于1983年6月向国际商会提出仲裁请求。1983年底,双 方各自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业主聘请的是英国律师,承 包人聘请的是法国律师,这两名仲裁员又指定一名瑞士 人作为首席仲裁员。仲裁在第三国英国伦敦进行,并采 用比利时的仲裁程序法。1984年6月,仲裁员察看现场, 1985年1至2月,在伦敦进行了6个星期的听证会。1985 年4月,仲裁庭作出第一个决定:承包人应得到全部额 外费用的60%的补偿。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具体计算额外 费用究竟是多少。仲裁员详细了解工程量等情况后,于 1986年1月作出裁决:业主应给予承包人1200万美元的 补偿。本仲裁前后经过了近3年时间,相当于整个工程 的建设期,仅仲裁费就花了约500万美元。
(2)综合索赔——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
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一般在工程竣工前和工程移交 前,承包人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进行 综合考虑,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由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后进行最终谈判, 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由于在一揽子索赔中许多干扰事件交织在一起,影 响因素比较复杂而且相互交叉,责任分析和索赔值计算都很困难,索赔涉及的金 额往往又很大,双方都不愿或不容易作出让步,使索赔的谈判和处理都很困难。 因此综合索赔的成功率比单项索赔要低得多。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业主的违约行为发生后,承包商可以按合同的约定向业主追究 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但 是,索赔的提出却不一定是由于业主的违约行为造成的。 1.索赔事件的发生原因,可以是业主引起的,也可以是工程师、 指定分包商等第三方引起的,甚至是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而违约责任的追究则是由于业主的违约行为(如业主未及时交付场 地、延期交付图纸、拖欠工程款)造成的(下表1) 2.从内容上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而违约责任不仅包括工期
如某工程索赔主要是由于设计错误、工程变更、现场 条件变化、恶劣气候和罢工及其他等五种因素造成
种类/事件 设计错误 工程变更 比例分布 是引起索赔的主要因素或种类,其出现次数占增量 索赔的46%,获得的赔偿费占赔偿总额的40% 是引起索赔的重要因素或类别,分随意性变更和强 制性变更。两种变更的索赔次数在增量索赔中占 26%,获得的赔偿费占赔偿总额的28%。 是指现场施工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这些索赔次数 占15%,获得的赔偿费占13% 这两类索赔基本上是要求延长工期,因而因恶劣 气候与罢工所获准的延期占全部延期的60% 包括终止合同和停工等一些不常发生的索赔,共占 2%,获得的赔偿费占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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