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文.docx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 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文

下面是关于2016 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文,敬请

大家参考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

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

活动 (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 ),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第三条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

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

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

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第四条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增强对

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第五条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

国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

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

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

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