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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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滨湖云谷创新园工程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实施计划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项目实施计划审批表

制表人: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为报送项目签约单位的授权审批表;

2.若为局名义项目,此表由局授权的子公司/直营公司审批,无须报送局审批。

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实施计划

主要管理活动:现金流量管理计划、资金收支管理计划、保函及保证金管理计划、应收款项管理计划、收入及成本费用计划、税务管理计划

一、现金流量管理计划

1.1 现金流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

1.1.1 项目现金流预算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项目商务经理组织开展,分为项目全周期、年度、月度现金流预算。编制原则为集中管理、以收定支、收支两条线、有偿使用。

1.1.2 项目全周期及年度现金流预算

(1)预算编制:项目开工前,项目部依据施工合同、项目管理策划书、项目过程进度计划等,预测项目实施期间现金流量,分析资金需求,编制项目全周期及年度现金流预算。

(2)预算平衡:当预计资金有缺口时,制定确实有效的资金策划措施,合理的进行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包括公司借款及业主借款。(3)预算审批:项目部将现金流预算上报公司,经审批后下发。(4)预算执行:项目部按照审批通过的项目现金流预算执行,公司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分析考核。

1.1.3 项目现金流月度预算

(1)项目应按局•资金平衡管理办法‣规定,由项目经理主持按月召开项目资金平衡例会,根据资金流入、流出、项目进度编制月度现金

流预算,每月3 号前上报公司。

(2)公司按“资金集中、以收定支”原则进行资金平衡,审批通过后下发项目部执行。

(3)公司财务部门对项目部的月度现金流量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督考核。

1.2 现金流量预算调整

1.2.1 项目全周期现金流量预算及年度预算调整

(1)项目全周期现金流量预算原则上不调整,如发生以下客观条件,可调整:主合同付款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施工工期及施工计划发生较大变更;其他对项目资金收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年度现金流预算每年9 月集中调整一次,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1.2.2 项目月度现金流量预算调整

(1)调整条件:如发生以下客观事项,项目部可申请预算调整:非项目原因,业主逾期30 天未付款;非项目原因,工程结算超过公司规定时间;其他影响现金流量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

(2)调整程序:每月20 日前可集中调整一次,由项目部编制现金流预算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和调整后的预算目标,报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二、资金收支管理计划

2.1 资金统收管理

2.1.1 项目所有收入资金必须通过局指定的收入结算账户进行归集,资金划入收款账户后,先通过网银系统上划至所在区域现金池账户,

再按时点每日由区域现金池归集至总部资金池账户,实现全局资金的实时集中。

2.1.2 项目收款流程:项目收款→项目所属成员单位指定收入户→区域结算中心资金池账户→总部资金池账户。

2.1.3 项目部应依据合同约定及项目计量结算,及时对接业主,确保项目工程款应收尽收,建立项目工程款收款明细台账,并对差异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2 资金统支管理

2.2.1 资金支付原则:项目资金支付执行“预算管控、以收定支”原则,坚持“无合同不支付、无计量不支付、无发票不支付、无预算不支付、无审批不支付”。

2.2.2 资金支付顺序:各类税金及附加费;职工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项目现场经费开支;归还各类带息负债;分包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及租赁费;其他支出。

2.2.3 资金支付流程:项目部依据公司审批的月度现金流量预算,填制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经项目层级审核后,项目财务核算组编制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报分公司/公司审批。

(1)公司直管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上传至公司,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资金支付审批汇总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各公司可根据汇总金额大小横向授权(授权金额由公司自行规定)。(2)公司非直管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各公司可对分公司/事业部/大项目部实行资金支付金额授权,单笔授权金额不得超过200 万

元(含200 万元)。授权金额范围内,项目流程上传至事业部/分公司/大项目部,事业部/分公司/大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审批即可。分公司/事业部/大项目部层级不能授权审批。

(3)超授权金额审批:超过授权金额范围的汇总审批表需经需经分公司/事业部/大项目部进行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公司层级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总会计师、总经理在汇总表上签字审批即可,公司可根据汇总金额大小横向授权(授权金额由公司自行规定)。

(4)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仅对单次付款有效,时效为一个月(自然月),禁止跨月。

2.2.4 资金支付资料要求

(1)项目分包资金支付需提供资料:分包合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分包支付申请表、分包施工中间结算审核(审批)表、发票等资料。

(2)项目分供资金支付需提供资料:分供合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分供支付申请表、双方确认单或其他替代资料、发票等资料。

(3)项目租赁资金支付需提供资料:租赁合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租赁支付申请表、周转料具或机械设备中间结算审核(审批表)、发票等资料。

(4)项目现场经费支付需提供资料:月度现金流量预算、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现场经费支付申请表。

(5)支付项目税金需提供资料:项目申请缴纳税金报告审批表、项

目申请缴纳税金报告或者以现场经费支付流程替代。

(6)零星采购资金支付需提供资料:现金流量预算或采购计划、计量/结算、发票、流程表单(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

2.2.5 资金支付时间

(1)局统收统支中心每周定时支付资金两次,周一、周三为上报资料审查日,周二、周四为资金支付日。

(2)各单位施工生产及经营活动亟需支付资金,如投标保证金、税金、归还贷款及利息、到期票据、保理款等不受定时支付限制,大额资金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以便合理安排资金头寸。

(3)具体业务操作细则及要求参照•中建七局统收统支业务操作手册2.3 项目借款管理

2.3.1 借款审批:项目部根据资金缺口情况,向公司/分公司提交内部借款申请,公司/分公司财务资金部门编制项目借款审批流程,经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签批后办理项目借款。

2.3.2 借款归还:项目借款到期后,公司/分公司财务资金部门应从项目结余资金中扣回借款本金及欠付利息,冲减项目可使用资金额度。如项目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办理借款展期手续,并于项目资金充裕时及时扣回借款。

2.3.3 借款计息:项目留存公司/分公司的结余资金及公司/分公司提供给项目的借款资金,可按照规定予以计息,具体计息方法及标准由各公司根据自身项目管理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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