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贡献奖励公文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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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贡献奖励公文文种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法定公文文种共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用于奖励类的文种有三种:
1、通报。适用于一般性的表彰。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公文处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2、决定。适用于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如《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3、命令(令)。适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如《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武警部队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及个人授予荣誉称号
和记功的命令》。
在党政公文中,表彰类公文包括嘉奖令、表彰性决定和表彰性通报三个文种类型。虽然文种不同,但写作内容、功能用途相同,所以写作模式也基本相同。凡表彰类公文,开头一般都要写清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并予以适当评价,然后用目的句引出表彰决定,最后结尾以“希望、号召”的形式写发文机关对受表彰者和其他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要求,以使表彰能起到激励、教育作用。这种写法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三段式思路结构,即“概述先进事迹——表彰决定——希望与号召”。其中,“先进事迹”是表彰的事实依据,首先应该交代清楚;“表彰决定”是全文主旨所在,
居中而统摄两端;“希望与号召”既是表彰的影响,也是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所在。三个部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形成一个完整的思路结构。无论什么文种类型,只要是表彰性的内容,就都应循着这样的思路去写。这就是表彰类公文写作的基本模式。
根据长期的使用习惯,人们往往是从以下几方面区别选用的:
一是发布机关的层次级别.
在这三个文种中,唯有命令具有发布权限的规定,而嘉奖令又往往由级别较高的机关予以发布;表彰性决定虽无明确的使用权限,但发文机关一般层次较高且常是被表彰对象的非直接上级机关;表扬性通报的发文机关不受限制,但多是被表彰对象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是被嘉奖对象先进事迹的类型及影响范围.
若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事迹突出、影响范围广泛,则适于用嘉奖令,如《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武警部队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及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和记功的命令》;
若是在长期艰苦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则适于用表彰性决定;表扬性通报适用的规格低于前两者,但适用范围可大可小.
三是表彰奖励的规格.
嘉奖令和表彰性决定的规格要高于表扬性通报.尤其是嘉奖
令,通常都要授予被嘉奖对象荣誉称号.而表扬性通报多侧重于介绍被嘉奖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恰切的评价并给以适当的表扬奖励,但其规格要低于嘉奖令和表彰性决定,多是“通报表扬”.不过表扬性通报进行表扬奖励的及时性往往胜于嘉奖令和表彰性决定.
总之,从嘉奖令、表彰性决定到表扬性通报,表彰奖励的规格是逐步递降的,而其中的表扬性通报,无论是适用主体还是适用范围都是最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