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合集下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3]2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3]2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3年7月26日冀政办[2003]2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实现今年新增就业5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4050”人员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政策(一)加快《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进度。

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由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中央、省属企业要主动与地方配合,做好本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二)加快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03〕40号文件要求,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整合分散设置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尽快启动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就业服务。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要建立“一条龙”服务制度,在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接续“一站式”服务。

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促就业。

(四)建立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摸清“4050”人员底数,逐人建立台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依托社区建立再就业援助联盟机制等各种方式,把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逐人落到实处,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对象及时得到再就业援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正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劳社厅发〔199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失业保险有关情况,我们制定了《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失业保险调剂金收支情况表》、《失业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表》。

《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从199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原劳动部劳统就综8表《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月报、季报同时废止。

二、《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由负责失业保险费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同时抄送失业保险司。

其他报表由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报失业保险司。

三、填报报表时一律使用我部设计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SMIS4)软件汇总报表,并通过电子邮件系统,按规定的上报时间发送到失业保险司信箱内。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失业保险司、规划财务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

附件:《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略)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结束——。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

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

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

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

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2.03•【文号】财社[2002]107号•【施行日期】2002.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以下简称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财政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通过预算内外各种资金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

财政预算原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规模不减,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应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调整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此基础上,按照再就业工作任务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增加再就业资金,并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再就业的支出,按《失业保险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再就业资金主要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以下简称就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项支出以及经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将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下,增加再就业补助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

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

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

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

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

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

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

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

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

银行考试题库: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机构-中资银行

银行考试题库: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机构-中资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机构统计专业考试试题题库第二套一、判断题1、按照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包括购买商住两用房的贷款。

(×)2、《青岛市信贷资产转让统计表》中统计币种为人民币。

(错)3、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申请人签发的,由承兑银行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商业汇票。

(对)4、按照青岛市人民银行统计制度规定,贷款转让业务统计表月后4日内报送,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国家规定放假天数,双休日顺延。

(×)5、按照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未偿清笔数”为时点指标,指期末尚未完全偿还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总笔数。

(√)6、根据本外币利润统计制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指金融机构办理结算、咨询、担保、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

(×)7、根据《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股票和其他股权包括所有参与公司收益分配权和公司残值要求权的金融契约与合同,通常以股票、债券、参与证书或类似文件为凭证。

(×)8、《贷款分类统计工作及编码标准(试行)》中规定,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在5年(含5年)以上的贷款。

(×)9、“单位普通贷款”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不包括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方式向单位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建固定资产的贷款。

(√)10、2010年金融统计制度中将原“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收支表”更名为“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信贷收支表”。

(×)11、在信贷收支表中,境内金融控股公司存款纳入各项存款统计( √)12、根据2010年统计制度,境内指含香港、澳门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3、按照2011年金融统计规定,《青岛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量补充指标统计报表》:月后5日中午12点前报送。

(√)14、凡设置统计部门的机构,其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统计责任人;不设统计部门的,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统计责任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86]40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86]40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12月24日银发[1986]4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为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在全国综合信贷计划之内,由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开办指定用途的专项贷款。

为了加强专项贷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种类与用途第二条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主要用于国务院确定的“老、少、边、穷”县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的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地方经济开发贷款。

根据地方经济开发总体规划,重点用于振兴地方经济、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建设项目。

第四条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

根据国家计委批准动用国家结存外汇的专项用汇、沿海港口城市和地方扩权用汇,在人民银行下达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内,主要用于指定项目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

第五条十四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性贷款。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开发规划,重点用于经济开发区资源、引进和发展新技术等开发性建设项目。

第三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有偿还贷款能力的经济实体,只要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项目,其资金不足时,可填写专项贷款申请书(略)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包括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略),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并纳入当年全国或分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手续齐全,施工力量、材料、设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靠。

基本金融统计制度部分多选题

基本金融统计制度部分多选题

基本金融统计制度部分多选题1、个人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境内个人用于其生产经营或消费的贷款,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其借款人包括(ABC)A、城镇个体户B、农户C、个人2、机关团体存款中关于机关团体的范围包括(ABC)A、中央及地方事业单位B、中央及地方机关C、中央及地方社会团体D、政府部门全额投资的企业单位3、各项垫款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承担第三方责任而垫付的资金。

包括(ABCDE)A、承兑垫款B、贴现垫款C、担保垫款D、信用证垫款E、其他垫款6、贷款还款方式有(ABCD)A、到期还本B、分期等额本金C、分期等额本息D、其他7、委托贷款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委托人可以为(ABC)A、政府部门B、企事业单位C、个人8、金融机构部门指主要从事金融媒介以及与金融媒介密切相关的辅助金融活动的常住单位。

我国金融机构部门分为两大类为(AB)A、存款性公司B、其他金融性公司C、中央银行D、商业银行E、政策性银行9、下列金融机构属于存款性公司的有(ACDE)A、人民银行B、金融资产管理公司C、政策性银行D、工商银行E、农村信用社F、信托投资公司10、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全日制学校或院校学生(包括留学)所需要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

包括(ABCD)A、高中生B、大中专C、大学本科D、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1、助学贷款分类为(AB)A、国家助学贷款B、其他形式助学贷款C、部属院校国家助学贷款D、省属及省属以下院校国家助学贷款12、在本外币利润统计表中,资产减值损失指金融机构按规定提取(或恢复后转回)的各项减值准备,主要包括(ABC)等。

A、贷款损失准备B、固定资产减值准备C、短期投资跌价准备D、现金库存损失准备13、下面指标纳入“个人消费贷款”统计的是(BCD)A、个人商住两用房贷款B、助学贷款C、个人住房贷款D、汽车贷款14、下列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统计指标说法正确的是(ABCD)A、“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累计发放额”统计的是本年发放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累计额。

就业状况统计实施方案

就业状况统计实施方案

就业状况统计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国就业状况,及时发现就业问题,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就业稳定和增加就业机会,特制定本就业状况统计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就业状况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就业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统计范围。

本方案所涉及的就业状况统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城镇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以及失业人员的情况统计。

三、统计内容。

1. 城镇就业人员情况统计,包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就业人员等情况的统计,具体包括就业人员的性别、年龄、职业、薪酬水平、职业技能等情况的统计。

2. 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包括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情况、务工情况、外出务工情况等情况的统计,具体包括农村劳动力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务工地点、务工行业等情况的统计。

3. 失业人员情况统计,包括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失业时长、求职情况等情况的统计,具体包括失业人员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所属行业、所在地区等情况的统计。

四、统计方法。

1. 城镇就业人员情况统计,采用抽样调查和登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

2. 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采用抽样调查和农村户籍登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

3. 失业人员情况统计,采用失业登记记录和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

五、统计周期。

1. 城镇就业人员情况统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样调查。

2. 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

3. 失业人员情况统计,每月进行一次失业登记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失业人员调查。

六、统计报告。

1. 城镇就业人员情况统计报告,每年发布一次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情况统计报告,每季度发布一次城镇就业人员抽样调查报告。

2. 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报告,每年发布一次全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报告,每半年发布一次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报告。

3. 失业人员情况统计报告,每月发布一次失业登记记录报告,每季度发布一次失业人员调查报告。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8.08.28•【文号】财金[2008]100号•【施行日期】2008.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现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70号)废止。

附件:1.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3.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填报说明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1: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贴息资金。

银发[2004]51号

银发[2004]51号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对新增就业岗位吸收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更好地支持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再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要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紧筹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及时到位。

省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应至少承担地市贷款担保基金代偿损失的10%。

(二)对已经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银行、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进一步简化担保贷款手续,各地可结合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创业培训的成效情况,降低反担保门槛。

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额的30%。

各地可以研究采取措施,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取消反担保,同时,积极探索其他防范小额担保贷款风险的办法。

(三)尚未落实贷款担保机构的地区,可将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财政部门与该商业银行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由经办银行按照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分担20%。

经办银行应对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设立台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基金代偿的审核监督,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四)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协调督促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相关工作。

0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0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GS综合部分(一) 人社统GS1号表1. 下岗失业人员:指年初结转和本年新增下岗职工之和。

(二) 人社统GS2号表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

其中,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局(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局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中心),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企业管理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专业性服务机构。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依法设立,隶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专门机构。

包括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内设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依法受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是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体化办案机构(仲裁院、仲裁办、仲裁中心等)。

5.职业培训(技工教育)教研指导机构:是指主要承担职业培训和技工院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总结推广、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开发、教材开发与推广、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对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企合作招生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的机构。

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对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和社会认证的机构。

包括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和其它考核鉴定机构。

7.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各级人民政府在街道和乡镇设立的承担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的工作机构,以及在社区和行政村设立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一、填空题(共58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的贷款。

答案:抵押品2.农村小微企业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在农村区域的小微企业的贷款。

答案:注册地3.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答案:月、季4.统计农户贷款时以贷款发放时( )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答案:承贷主体5.农户以( )为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经营。

答案:户6.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注册地作为( )企业和各类组织划分农村或城市区域的( )。

答案:区分、标准7.“ A-T行业”的贷款指标主要统计各行业单位贷款及单位银行卡透支,其中金融业是指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不包括对同业的、和业务。

答案:拆放;贴现;转贴现文件来源:贷款分行业专项统计制度8.单位所属的行业性质根据该单位所从事的确定。

答案:经济活动文件来源:贷款分行业专项统计制度9.人民银行总行于2010年在人民币和外汇“全科目上报”指标体系中增加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设置的贷款分类指标,要求贷款行业分类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并指出贷款的行业划分不光要按贷款企业所属行业和主管业务简单划分,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及企业集团,还要结合进行具体分类。

答案:贷款的用途文件来源:贷款分行业专项统计制度10.根据金融机构间拆借合同的期限,将拆放同业划分为和。

答案:短期中长期文件来源: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修订内容11.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调整项)是指根据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要求,各项贷款扣除项中的、所对应的贷款。

答案: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文件来源: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修订内容12.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调整项)是指根据银监会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要求,各项贷款扣除项中的所对应的涉农贷款。

答案:“三农”专项金融债文件来源: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修订内容13.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分类统计制度的填报对象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财政部关于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督查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54号

财政部关于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督查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54号

财政部关于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督查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督查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5月22日财社[200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和国务院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督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尽快制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按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的规定,目前省级财政部门普遍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但地(市)、县(市)级工作进度不够理想,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督促地(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2003年6月底前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再就业政策在7月底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二、要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加强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

200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各地应根据当年净增就业岗位、强化再就业服务、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等目标任务的需要,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并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做到及时拨付,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年再就业资金的预算安排情况(含中央财政补助)于6月7日前报送财政部。

三、要自下而上建立再就业资金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考核各地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地要在2003年6月7日前建立财政系统再就业资金统计报告制度,基层财政部门要建立再就业资金使用台账,省级财政部门要就此做出统一要求和布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8.06.21•【文号】人社部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3号)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关于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规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一手抓扩大就业、一手抓调控失业”的要求,决定在6省18个城市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对更好地把握经济波动期失业变化的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调控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新举措。

要通过试点,在探索收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变动和岗位流失情况的有效办法,完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的内容,提出适合本地区预防和调控失业的具体措施等方面创造新经验,为在全国范围推行这一制度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各试点省(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把试点工作抓紧做好。

二、认真把握试点工作原则要按照“尽快启动,力求简便;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梯次扩展,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抓好试点工作。

要立即部署和启动试点工作,监测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应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在确定监测企业时,应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总量中有代表性的行业中进行选择,所收集的数据要客观反映所选择行业、企业的情况,同时要与其他相关统计数据相互加以印证。

要适时总结实际工作中的有效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监测的内容和方法,确保监测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落实任务、责任和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

金融统计试题集(二)

金融统计试题集(二)

--------------------------------------------------------------- 最新资料推荐------------------------------------------------------金融统计试题集(二)金融统计试题集(二)26. 从中长期贷款投向来看,金融机构发放给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钓鱼等活动的贷款属(B)A. 农、林、牧、渔业贷款 B.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贷款 C.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贷款D.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27. 从中长期贷款投向来看,机构发放给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和管理等活动的贷款属(D)A. 农林牧渔业贷款 B.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贷款 C.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贷款 D.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28. 某汽车租赁公司,其租赁均为客户配备驾驶操作人员,金融机构向该公司提供贷款应归于哪一行业?(A)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B.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C.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D. 制造业29. 金融机构向污水处理厂发放的贷款应归于哪一行业?(B)A.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B.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C.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D. 制造业30. 金融机构向旭阳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发放的贷款应归于哪一行业?(D)A.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B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C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D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1. 金融机构向某卷烟厂发放的贷款应归于哪一行业?(A)A 制造业B 农、林、牧、渔业 C 批发和零售业 D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2. 《本外币利润年报》中指标营业支出不包括下面哪个指标(D)A.业务及管理费 B. 营业税金及附加 C. 资产减值损失 D. 所得税33. 以下哪个机构属于政府土地储备机构:1 / 18(A) A. 县级以上政府(含县级)授权在该级政府所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出让土地前期相关工作,具有法人资格土地储备机构 B. 土地市场拍卖购进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公司 C. 政府项下具有法人资格对开发区土地进行开发的开发公司 D. 乡级政府授权在乡级政府所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及出让土地前期相关工作,具有法人资格土地储备机构34. 房地产贷款存量统计表中,购房贷款项下分为:(A)A. 企业购房贷款和个人购房贷款 B. 企业用房贷款和个人用房贷款 C. 企业购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 D. 企业用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35. 某企业从事方便面生产,企业贷款按用途统计,应统计在:(B)A. 第一产业 B. 第二产业 C. 第三产业36. 对某钢铁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用于投入芯片制造,按实际投向分类应放入(C)A.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D.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7. 大中小企业按行业分类统计中境内小型关停企业贷款与小型企业贷款五级分类指标的关系是(A)。

就业失业监测调查制度范本

就业失业监测调查制度范本

就业失业监测调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掌握我国就业和失业状况,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就业需求、就业满意度和相关政策实施效果,为国家制定科学的就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就业失业监测调查制度遵循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采用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登记失业人员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地了解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状态。

第三条就业失业监测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二、调查内容第四条就业失业监测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失业状况、就业满意度、就业需求、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情况。

第五条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劳动年龄人口,即年满16周岁(含在校学生)至退休年龄之间的人群。

第六条调查范围涵盖城市、农村、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就业主体。

三、调查方法第七条就业失业监测调查采用定期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包括全国性抽样调查和地区性抽样调查。

第八条定期全国性抽样调查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地区性抽样调查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开展。

第九条调查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调查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调查员应按照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的要求,采用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微信询问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调查结束后,各级统计局应及时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发布,为国家制定就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第十二条就业失业监测调查数据处理应遵循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各级统计局应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对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第十四条统计局应定期对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修正,确保数据质量。

五、调查结果的应用第十五条就业失业监测调查结果作为制定国家就业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调查成果,优化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统计制度
为如实反映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申请、发放、偿还情况,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统计制度,2004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统计制度,并于2006年对制度进行修订。

主要内容如下: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以自有信贷资金发放的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小额贷款。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等相关规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包括微利贷款与非微利贷款;另一类是金融机构以其他方式发放的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小额贷款。

在主报指标中“其他中长期贷款”项下增加“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427,111216J10)指标,并根据业务性质将其细分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的微利贷款项目”(1428,111216J11)、“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的非微利贷款项目”(1429,111216J12)、“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 (1315,111216J13)。

在附报指标中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额”、“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累计发放笔数”等项指标及其子项。

附报指标简要说明如下: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累计发放额:为时期指标,指本年内
银行发放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累计额。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累计发放笔数:为时期指标,指本年内银行批准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总笔数。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未偿清笔数:为时点指标,指期末尚未完全偿还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总笔数。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存款:为时点指标,指期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累计代偿金额:为时期指标,指本年由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代为赔偿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累计额。

指标详见下表:
校验关系A:其中项小于等于母项,“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1427,111216J10)小于等于“个体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1305,111216J00,该指标为新增指标)
校验关系B:母项等于子项和。

此附报指标频度为旬,仅在每月上旬报送上月月末数据,报送文件的数据日期为旬报日期,与上旬旬报一同报送,其余时间不报送。

报送数据单位要按“万元、人、笔”匹配,若报送文件金额及收入单位为“元”,则人数、笔数需扩大一万倍后一同报送。

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机构应在每月上旬增报旬报,报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附报指标。

2006年下岗失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
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并鼓励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

为了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准确、全面地反映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规模和结构,并如实反映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情况,人民银行对下岗失业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增并调整部分指标,重新对指标进行定义,修订了相关报表(见附2)。

1、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指金融机构按相关政策法规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小额贷款。

2、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贷款:由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

3、担保基金担保的微利项目贷款: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的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

微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均有备案。

4、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除下岗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之外的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小额贷款。

5、累计发放额:为时期指标,指本年内经办银行累计发放的贷款金额。

6、累计发放笔数:为时期指标,指本年内经办银行累计发放的贷款笔数。

7、到期未清偿余额:反映期末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总金额。

8、到期未清偿人数:反映期末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总人数。

9、期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存款:反映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

10、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累计代偿金额:为时期指标,指本年内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代为赔偿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累计额。

11、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应收贴息额:贷款银行申请的经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应拨付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贴息余额。

12、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实收贴息额:贷款银行在本年度实际收到的财政部门拨付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金额。

1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其劳动密集型定义的小企业。

1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
励的企业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含30%),并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经办银行申请贴息贷款。

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

指标如下:
校验关系:
“到期未清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2472,F1660000)=“到期未清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的微利贷款”(2473,F16610000)+ “到期未清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的非微利贷款”(2474,F16620000)+“到期未清偿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2475,F16630000)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2478,F16900000)〉=“到
期未清偿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2481,F16C000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