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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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

建站以来,总站先后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际组织机构认可或明确为“农业机械认可实验室”、“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规则检测实验室”、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服务中心”、“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等。.

(一)负责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的鉴定和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测试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拖拉机官方试验、农机产品试验检验;受农业部委托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三)承担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

(五)负责农机产品认证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承担农机认证体系建设和农机认证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六)承担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相关工作;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运行和技术支持工作。

(七)承担农机化技术标准、农机产品认证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农机鉴定系统业务与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挂靠社团的业务工作。

(十)承担与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的交流合作及其它相关外事外经工作。

(十一)承担农业部委托的其它工作。

总站现有编制110名,其中,局级领导干部职数5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30名。下设15个部门,包括: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外事处、质量监督处、检验一室、检验二室、检验三室、检验四室、信息处、认证综合处、认证审查处、认证技术处、维修与职业技能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办公室。

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

1、协助站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总站党委会、常务会、站务会和全站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编印会议纪要。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总站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对外宣传的归口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编佣农机试验鉴定信息》。

5、负责总站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总站公文运转和机要文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站保密工作。

7、负责科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站内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工作,负责总站法人登记、年审和组织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处级及处以下干部任免、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职工劳动工资、聘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组织职工考勤和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

11、负责工人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

12、负责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综合培训工作。

13、负责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处

1、负责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修订)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站项目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年度财务预、决算计划并监督预算执行。

4、负责定期提供总站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考评报告;负责各部门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等工作。

5、负责总站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财务核算、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管理。

6、负责对所属经济实体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并组织财务审计工作。

7、负责总站各种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税务申报上缴工作。

8、负责国有资产归集、保值增值考核等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总站各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外事处

1、负责农机试验鉴定政策法规调研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化领域软科学研究。

2、负责农机化标准体系规划与建设;组织农机化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

工作;负责标准管理与标准信息服务工作。

3、负责农机鉴定体系建设规划和农机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农机化外事外经服务工作、总站外事管理和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

则组织事务归口管理。

5、组织农业部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和农机测试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6、负责科研项目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业务培训和总站职工外语培训工作。

8、负责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农机

鉴定检测协会办公室和总站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总站参加外部社团与行业组织活

动的归口管理。

9、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监督处

1、负责组织提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督导、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

3、负责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调解和监督工作,协调跨省投诉监督和重大质量事故

的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全国农机投诉体系建设、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

公布农机产品质量信息。

5、负责组织开展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质量投诉的调查和执法调研及相关工作的政

策研究。

6、负责农业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的日常

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一室

1、负责农产品加工、果蔬加工、茶叶加工、畜牧水产、农村能源、设施农业装备、

农机零配件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机动车的低温性能检测、国家

和农业部监督抽查等工作。

2、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

设备和试验室管理工作。

5、参与行业技术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和交流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二室

1、负责拖拉机、农用柴油机等动力、农田基本建设、农用搬运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

鉴定、进出口检验、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和e

标志(e-mark)认证等工作。

2、负责拖拉机等机械的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拖拉机、内燃机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

订工作。

4、负责拖拉机、内燃机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

备和试验室(场)管理工作。

5、参与拖拉机、内燃机行业国内、国际技术交流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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