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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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制定本培养方案。
第一条培养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
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
献身;
二、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
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
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年主治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
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在SCI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位论文
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1-2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
说和写作能力。
第二条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半年,临床、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两年半。时间安排如下:
第1学期:课程学习阶段。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的学习。
第2-6学期:临床实践及科研论文撰写阶段。每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有两年时间在本学科专业(二级或三级学科)内的各研究方向
进行轮转工作,同时完成专业进展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承担一定量的教学
任务,讲授部分临床辅导课;承担本专业一定的门、急诊工作。其余时间在
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专科培训,培养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并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
病及某些疑难病症,在此基础上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
二、培养方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导师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主任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加强集体培养,确保
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三条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英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培养实行学分
制,课程总门数不少于6门,学位课程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2学分:
1、公共必修课 5.0学分(必修)
(1)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0学分
(2)博士生英语 3.0学分
2、专业英语 2.0学分(必修)
3、专业进展课 2.0学分(必修)
4、专业基础课 2.0-4.0学分(必修)
二、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授课并考
试,原则上均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学位课程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
课程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三、专业进展课和专业英语由各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和考试。授课小组
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
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考试成绩由各教研室于第五学期前填写《安
徽医科大学研究生专业进展课、专业外语成绩报告单》经各院系汇总后交研
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第四条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
一、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理论课学习结束后,进入不少于两年的临床能力训练,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的专科训练。主要从事本
专业临床工作,轮转本专业病房、门急诊,同时参加值夜班和会诊,带教实
习医师及下级医师。同时须在病房分管床位,书写一定量的病历(具体要求
参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掌握专科基础理论,独立处理
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人;熟练掌握本专业常用诊疗技术。
二、考核
1、轮转考核:每个科室轮转结束后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各专业
带教教师在内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考核组长由正高职称的专家担
任,对研究生按本学科领域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轮科时
间,并进行补考。轮科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为合格,轮科成绩不合格者
不能参加毕业临床能力考核。所在科室要如实填写转科考核表。
2、毕业综合考核(阶段考核):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所规定的
临床工作要求后,第五学期结束前要参加阶段考核,同时也作为临床医学博
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的临床能力毕业考核,考核其是否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
平。由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组织考核委员会进行。各培养单位二级学科教
研室成立考核小组,对博士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
学科、专业中五或七位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
不少于二名,主席必须是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考核内容应包括诊疗技术操
作、教学查房、病例答辩和病历评估等项目。考察博士学位申请人是否具有
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熟练地掌握本
学科的技能,能否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是否掌握本学科
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毕业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请
论文答辩,应继续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半年或一年后重新进行考核。
第五条教学能力训练与考核
要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熟悉本专业医学教学的主要环节、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选定本研究方向的教学内容,参加教学听课和实践教学,
完成一定量教学任务,至少完成1次专题学术讲座,锻炼和提高组织教学和
教学表达的能力。临床各科轮转结束后,由教研室写出评语。
第六条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科研能力训练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积极参加本专业方向课题的研究工作;
进行资料收集,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积累与课题有关的文献、病例等
资料,进行实验研究,结合临床参加一定的临床科研工作,撰写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