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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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陈永继(副秘书长)

南宁市建设工程机械设备行业协议

一、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当前国内、省内的形式

2015年建设部对较大事故统计分析

2015年共发生22起较大事故,其中土方坍塌事故8起,死亡2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6.36%和29.41%;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6起,死亡32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7.27%和37.65%;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4起,死亡1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8.18%和17.65%;

钢结构坍塌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4.71%;

外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3.53%;

气体中毒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3.53%;

吊篮坠落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3.53%;

(二)事故案例分析

文件夹2、3为事故安全分析

常见各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1、塔吊力矩限制器人为用铁线捆绑,失效。违反《JGJ196-2010》中第4.0.2条规定。

2、违章锁死回转电机。

3、大臂开口销已安装,但未正确打开。

4、标准节螺栓漏装、不紧固或用其它东西代替。

5、固定基础失稳。

6、爬梯横杆随意用钢筋代替。

7、司机不加油保养,滚轮磨损损坏不及时更换,导致标准节一侧即将磨穿。

钢丝绳直径测量方法GB/T20118-2006,GB8918-2006

钢丝绳应用带有宽钳口的游标卡尺测量。钳口的宽带要足以跨越两个相邻的股,见上图。测量应在无张力的情况下,于距钢丝绳绳头15m外的直线部位上进行,在相距至少1m的两截面上,并在同一截面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测取两个数值。四个测量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作为钢丝绳的实测直径。

起重量限制器: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备,则显示字迹应清晰、醒目。(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80%时降速,达90%时报警,大于110%时,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

安全装置:

4、幅度止档装置;

5、起升高度限位器

(1)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2)吊钩下极限位置的限位器,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

塔身上,不准悬挂其他用电设备的电线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常见重点检查要点:

1、起重量限制器

2、力矩限制器

3、限位

4、应急断电

5、风速仪

6、回转限位

7、断绳保护

8、制动器刹车片

9、钢丝绳

根据JGJ21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4.2.21: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施工升降机重点检查内容:

1、超载保护装置

2、限位和极限开关

3、应急断电开关

4、基础围栏门机械锁止和电气安全装置

5、应急出口门的安全开关

6、吊笼门机械锁钩和电气安装装置

7、层门连锁保护装置

8、防坠安全装置

9、垂直度

10、坠落试验

检查结果小结:

1、施工企业(使用单位)未设置设备管理部门;

2、项目未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

单位未按规定配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仅靠设备操作人员或本地维修队伍进行管理或维修,往往是只要设备在运转就不理会,没有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状况实时跟进和了解,未进行对在用的设备进行日常的检查及维护保养,致使设备带病作业。

个别地方虽配备人员但检查人员不专业,检查、维保时走马观花,不负责任。因此,造成机械设备经常带病作业,超负荷运转,等到设备无法运行的时候,已到需要进行大修理的时候,甚至出现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

3、施工、租赁检查流于形式;

4、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5、安装单位安装质量不高,未认真履行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的折装聘用无专业拆装资质的人员,或者虽有专业拆装资质,但因人手紧缺而临时拼凑一些普通员工,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就实施拆装,造成拆装时违章作业,安装质量差,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二、如何做好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一)认真学习、宣贯法律法规,落实管理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层面:

1、《建筑法》1998.3

2、《安全生产法》2002.11

3、《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1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2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2008.6.1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令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2007年)

1、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且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1250KN.M且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且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2、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3、物料提升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

建设部规范性文件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76号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75号

地方规范性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15】6号(租赁单位50台备案)

2、《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实施办法(暂行)》南建质安【2012】23号(租赁单位30台备案,执行区里要求)

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检查、维修、保养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19号

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流动式起重机械管理要求的通知》南建质安【201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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