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多学科联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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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多学科联合查房制度
1目的
规范疑难重症患者诊治工作,发挥多学科综合力量,拓展专科人员的整体医学思路,提高疑难重症患者诊疗水平。
2范围
适用于各学科重症疑难患者多学科联合查房。
3规定
3.1联合查房的适用对象
3.1.1手术后进入重症医学科(ICU、PICU、NICU)的危
重、疑难患者;
3.1.2危重症患者
3.1.3疑难患者:住院患者入院3日内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3.1.4合并多科基础疾病者
3.1.5科内难以解决,须多科联合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
3.2参加科室及人员条件
3.2.1手术后联合查房
手术后危重、疑难进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手术科室手术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共同参与。
3.2.2非手术联合查房
重症医学科和涉及患者病情的相关科室、医务部、护理部。
3.2.3被邀请专业需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
请外院专家。
3.3联合查房程序:
3.3.1手术后联合查房程序:
3.3.1.1手术后危重、疑难进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手术医师主动向重症医学科沟通交待观察、治疗的重点,并参与查房。
3.3.1.2术后前三天手术医师必须每日查房,从专业角度书写病程记录并下达专业医嘱;重症医学科医师从管理患者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等角度书写病程记录,并下达相应医嘱。
3.3.1.3手术专业病情稳定后,手术医师与重症医学科沟通,达成诊疗共识后,由重症医学科医师书写病程记录并修订医嘱。
3.3.2非手术联合查房程序:
3.3.2.1重症医学科科主任或相关专科科主任均可发起联合查房,提出申请,报医务科;
3.3.2.2医务部确定查房时间,通知拟邀请科室人员到查房科室;
3.3.3.3查房过程由发起联合查房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生汇报病情,上级医师补充,科主任简要介绍目前诊疗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并提出需要相关专科解决的问题;
3.3.3.4查房人员分批次床边查看病人;
3.3.3.5相关专科主任检查患者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并
做双向交流,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从各自专科角度给出诊疗意见或建议(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安全因素及医疗护理要点等);
3.3.3.6发起联合查房科室主任对查房过程进行总结;
3.3.3.7主管医生记录联合查房过程及讨论意见,将综合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题头单列“联合查房记录”,经参与查房的专科医师审核后,再由重症医学科主任审签。
3.4联合查房所作出的医疗决策及存在的医疗风险,由参与查房人员共同与患方沟通。
4相关文件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会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