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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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畜产品
【发文字号】琼农字[2018]59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8.04.24
【实施日期】2018.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18〕59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洋浦经济发展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屠宰行业监管能力,维护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8号)、《海南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促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各市县屠宰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和《海南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活动,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生猪屠宰场点的关停压缩任务。
(二)全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各市县要在审核清理基础上,积极谋划,科学规划,围绕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检测科学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要求,结合我省《畜禽屠宰企业等级要求》,全力建成一批“三证齐全”的生猪屠宰场。有条件的市县要按照《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示范引领为着力点,做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建设工作,通过标准化创建活动,主攻“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屠宰行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引导规模屠宰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各市县要继续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东方市、临高县等有关市县应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对乳猪屠宰活动的引导和规范。各市县应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积极推动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牛、羊、禽类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做好牛羊集中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琼食安办〔2017〕63号)要求,以加快建设牛、羊、禽类屠宰场点(设施)为基础,积极推进
牛、羊、禽类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切实保障牛、羊、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已启动试点的相关市县要切实加强区域联合执法,保障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二、常抓不懈,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各市县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