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实录】宁县湘乐“6·03”特大命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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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湘乐“6·03”特大命案侦破纪实
2007年6月3日,在宁县湘乐镇街道经营百货门市部的女店主王某某和她17岁的女儿梅梅(化名)被人残忍地杀害在自己的住所,一时间造成了极大的惶恐。
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派出所将情况逐级上报后,引起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省公安厅立即将其列为省督命案,挂牌督办。
宁县公安局快速出警,连夜奋战。
仅仅用了“一夜功夫”就将案件全面侦破,犯罪嫌疑人很快落入法网。
山乡惨案
王某某今年四十出头,原是本镇堡子村的一位普通农民,十多年前其夫因故出走,至今未归,她辛辛苦苦独自将一对儿女拉扯成人。
为了改变家庭生活状况,在朋友的帮助下,她离开村子到镇上,筹办了一个百货门市部,收入虽然不很丰厚,但日子过得平静安稳。
去年给儿子成亲,今年儿子儿媳出外打工挣钱后,她就一边经营门市部,一边照顾上中学的女儿。
王某某贤惠勤俭、为人和善,平时很少与人发生纠纷。
2007年6月4日下午,她的弟弟从老家的村庄赶来看望姐姐时,发现姐姐的门市部上着大锁,他就在附近边找边等。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左等右等还是不见姐姐和外甥女,他就焦急地趴在窗户上朝里窥探,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情急之下砸锁入门,结果发现姐姐和外甥女早已被人残忍地杀害了。
于是,他强忍悲愤,用新锁将门反锁后,赶紧去派出所报案。
人命关天,案情重大。
6月4日晚9时50分,湘乐派出所所长王俊红将情况报告给宁县公安局值班领导、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段光晓。
段光晓向局长王新平汇报的同时,又将情况报告给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建武与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蔡伯珍非常重视,一面指示宁县公安局全力以赴侦办案件,一面指派市局刑侦、技术部门民警及时赶赴现场配合行动。
当晚,根据王新平安排,段光晓率领专案民警连夜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案发现场一片狼藉,死者状况惨不忍睹。
王某某经营的百货门市系坐北面南的两层砖混楼房,一楼前面为商店,套间内是灶房,二楼为单间卧室。
王某某横卧在一楼的套间内,身上有多处刀伤,地面有大量血迹,她的女儿梅梅赤身裸体盖着被子,睡在二楼卧室的床上,身上有多处刀伤,地面及墙上有大量血迹。
由于天色很晚,光线暗淡,无法进行仔细勘验。
细心的侦查人员在大致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了喝剩的半瓶果啤、抽掉的两根烟蒂,还有折叠的半页情书。
情书外面写着英文,里面写着汉字,字体潦草,内容含糊。
专案民警在认真研究现场情况后,就地召开案情分析会。
大家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强奸行凶、抢劫杀人、报复杀人、案犯身份等各种因素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
最后根据现场遗留物证达成共识:此案是熟人所为,目的是行凶报复,案犯事先有准备,目标很明确,了解周围环境,熟悉死者家庭。
于是,专案组决定兵分四路,连轴运转。
第—:路由刑警大队长许宗峰负责,率领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对尸体进行仔细检验,以发现痕迹物证。
对涉案的可疑物品及相关检材进行提取,及时送有关部门予以检验。
第二路由刑警大队支部书记李军奎负责,率领侦查人员围绕王某某生前的活动情况开展调查,以发现线索。
第三路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队长杨国栋负责,率领侦查人员围绕梅梅生前的活动情况开展调查,重点是其就读的学校。
第四路由湘乐派出所所长王俊红负责,及时联系王某某的丈夫及儿子,看与他人有无债务纠纷及恩怨,并查清街道最近的外来人员情况和案发前后现场周围情况。
很快,第三路民警在校方的大力配合下,及时了解到梅梅在上初二时与本班男同学尚某谈过恋爱,老师出于爱护予以批评后,关系终止。
但该尚多次纠缠并在教室当众打过梅梅,甚至撕毁过她的作业。
此事梅梅的母亲王某某也知道,还责备过尚某多次,梅梅的舅父及姨姨也找过尚某,要求其停止纠缠。
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段局长认为这条线索非同寻常,指示李军奎、杨国栋等人;一定要抓住这条线索,加大力度,一查到底,围绕尚某在发案时的活动情况全方位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