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的新药研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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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的新药研发模式
天然活性成分的发现和分离,基于生物技术的生物制品,直接购买国外小公司的产品,CRO 模式。
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能有效进军国际市场并有主化合物/分子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创新药。
可以通过几个方面来理解:其一,过去所谓的新药,是注册定义的新药,大多是模制国外已经研发出来或已上市的产品。真正意义上的新药,是在全世界都没有上市过的新药;其二,我国历史上虽然有少数几个原创新药进军国际市场,其中包括青蒿素、麻黄素和石杉碱甲等,但都没有主化合物/分子的专利保护;其三,可以从经济效益上理解。国内有些企业确实上市了有全球专利的产品,但是都未能有效地进军全球市场,在国外市场上还没有出现过年销售上一个亿美元的原创新药,离重磅炸弹十亿美元还差远了。
中国制药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开发面对全球的专利药。从更深层次来理解,现代制药工业是专利法规和药物监管法规这些游戏规则平衡的结果。一方面,医药发明对社会带来巨大的益处。比如,抗癌药伊马替尼的发明通过专利带来的垄断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有钱的民众通过使用这个相对昂贵的专利药而延长生命,而贫穷的民众要等专利到期后,才可以用很低的价钱享受这个发明。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不良新药给公众带来危害,政府通过药监部门和药监法规控制发明/新药的上市。
目前大多数国内药企都想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公司路线,因为中国药企高管们对于创新新药的发展与营利模式非常陌生,而对于看得见的cGMP厂房的投入比较有把握,更加乐于提高药品质量,从而将产品出口到欧美市场。比起发展创新新药,提高药品质量自然容易得多。目前国内企业有一窝蜂地走ANDA(向美国递交仿制药上市申请)道路的趋势。但需要提醒的是,走这条道路,5~10年后的光景也就是目前印度的光景。什么时候才达到Ranbaxy公司的水平?就算达到了又怎样?能改变制药的落后现状吗?整体看来,中国要跻身于世界制药强国之列,仿制药不是出路。大家都走印度仿制药之路,并非好事。当然,这并不是要否定走这条道理的中国企业,这些企业的存在是必要的。走发展面向全球的创新新药的道路应该是中国制药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最重要的是人才体系的改变。中国过去开发仿制新药的能力,其实还不是真正开发仿制药能力,因为这些药物大多数还不是真正的仿制药(Generics),我觉得可以用另外一个词来表示,就是“模制药”,因为仿制药的标准是原料、辅料和杂质都与原研药是一样的,而且杂质含量不超过千分之一。而中国过去的仿制新药,辅料可以不同,杂质含量比原研药可以高十倍。所以,开发中国的模制药,其容易的经纬空间比开发真正的仿制药要容易很多,甚至容易十倍以上。正因为这样容易,本土制药企业的研发人员其薪水远远低于销售人员,大多数研发领导,都是国内一般大学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在这种情形下,一个药卖得好不好,瓶颈在销售,而不是研发及研发设备。但是,研发人员毕竟是把模制新药推向了市场,他们在企业发展的历史中有不可磨灭的功劳,企业一号老总也自然地依靠他们来承担领导企业发展创新新药的重任。但是要搞创新新药,原来的那一套研发人才系统大多不胜任,这就是本土药企搞创新新药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WTO敦促中国转变医药研发模式
随着我国WTO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国际医药企业开始进入中国医药市场,这些国际型医药企业挟技术、资金、人才及管理上的优势,加快了在中国市场的“圈地运动”。国内医药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生存与发展已经成为众多国内医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药品竞争的关键是产品品质竞争,研发与创新显得至关重要,而传统的药品研发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环境。
目前,国内新药的来源大致有三种途径,一是科研单位与制药企业合作,由制药企业出
资,科研单位研究,共同报批新药,这种形式是比较常见的;二是科研单位设法完成新药研制,通过新药审评取得新药证书后,转让给制药企业,获得技术转让费后用于新的研究;三是科研单位除了完成新药研制报批工作,同时还办有制药厂,新产品投产后,其销售额一定比例返回科研单位,用于支持新的项目开发研究。以上三种新药来源途径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药品研发仍然是以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传统模式,医药企业更多的时候只是出资方和参与者。
随着我国WTO深入和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传统药品研发模式的弊病也日趋明显。一方面,由于以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为研究主体,政府在对药品项目的支持上往往投向科研机构,对医药企业的支持显得非常少。而科研机构由于体制等原因,管理机制僵化、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在新药的研发上效率低、研发资金利用率不高。科研机构还存在离消费市场较远的客观情况,这导致在药品的研发难以把握市场方向,容易出现新药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甚至还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
另一方面,对于本身就没多少科研积累的国内医药企业而言,面对全球化的竞争,他们对科研和创新的需求更加迫切,需要多方面整合资源,迅速提升企业的科研实力。除了企业资金实力和研发不强的制约之外,传统的药品研发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药企业的新品研发,一是得不到政府的研发资金支持,二是科研优秀人才不愿到企业里来。
因此,传统的药品研发模式必须转型,建立起以医药企业为研发的主体的新模式,从而迅速提升我国医药行业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