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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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程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共中央关于批准设立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章程》
--《机关党的工作手册》
4. 文件的治理
本规程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凡本规程生效前下发的与本规程不相符的文件,从生效之日起以本规程为准。

5. 集团公司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治理原则
5.1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服从党中央领导、对党中央负责,是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集团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党组的任务,要紧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集团公司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包括: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

--讨论决定集团公司进展战略、五年规划、年度打算、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集团公司人事、用工、分配等重大问题。

--向中央举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实行民主集中制,总经理为党组书记。

党组要紧靠党组成员担负的行政领导职务,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把党组的决议变为集团公司的决定、指示,同时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成员的榜样带头作用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

5.2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通过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贯彻党组决议,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进展战略、中长期进展规划和年度打算。

--集团公司进展、投资、筹融资、资本运营、利润分配、技术开发、差不多建设、技术改造和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审查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财务预算方案。

--按干部治理权限,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治理范畴内的领导干部、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派出或更换股东代表,举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考核子公司经营成果,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资本转增。

--拟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其他重大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组成,必要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5.3集团公司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4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纪律检查组,是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要紧任务是爱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集团公司党组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形,加强党纪教育,办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5.5集团公司治理的职权层次原则:各级治理者必须在职权范畴作出决策,不把问题上交。

5.6集团公司治理的职责绝对性原则:上级把完成某一任务的职权授予下级,上级不能因此免除对完成这一任务所负的责任。

5.7集团公司治理的统一指挥原则:各级组织成员原则上只同意一个上级的领导,下级向上级负责,向直截了当上级报告工作。

5.8本文件中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的描述,即是对该部门、该单位职责的描述;反之对某部门、某单位的描述,也是对其负责人职责的描述。

5.9职能治理部门、分支机构、项目施工组织均实行首长负责制,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并对正职负责。

当正职缺席时由副职代行正职的职权。

6. 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
6.1 集团公司的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总经理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党组成员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技术经济方面的工作。

6.2 集团公司的咨询机构
--集团公司科技委
● 秘书处(设在科技与国际合作部)
6.3 集团公司职能治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
--办公厅
● 秘书处
● 行政综合处
● 公共关系处
--打算经营部
● 综合打算处
● 经营治理处
● 企业治理处
--规划进展部
● 政研体改处
● 投资处
--财务部
● 财务治理处
● 会计核算处
● 预算治理处
--人事劳动部
● 人事教育处
● 劳动工资处
--科技与国际合作部
● 科技质量处
● 外事外贸处
--监察部、审计部
● 综合监察处
● 综合审计处
--党群工作部
● 党务处
● 群工处
6.4 事业部
--总承包部
● 秘书部(党群工作部)
● 投招标部
● 项目治理部
● 行政部
● 财务部
--对俄贸易项目部
6.5 分支机构
6.5.1 全资子公司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一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五安装工程公司
--核工业四七一厂
--深圳华泰企业公司
--中核房地产开发公司
--中国瑞宝国际合作公司
--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6.5.2 控股公司
--上海华安房地产开发
--北京中核建筑工程
6.5.3 参股公司
--海南海源房地产
--中核财务
--南方证券股份
--北京中核华辉科技进展
6.5.4 相关单位(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共同治理)
--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
--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
7. 职责描述
7.1 集团公司领导成员及总经理助理、三总师职责范畴
7.1.1 党组书记、总经理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门报告工作。

--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思想政治活动。

--直截了当领导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进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打算、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

--负责召集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集团公司重大问题,形成党组会决议。

--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贯彻执行党组会决议。

--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

7.1.2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集体讨论决定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贯彻实施党组会决议。

--按照集团公司领导成员分工的具体规定,领导集团公司某一方面工作,直截了当对总经理负责。

--向集团公司党组和总经理报告工作。

7.1.3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负责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和谐工作。

--负责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发挥职工群众及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组织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向中纪委和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工作。

7.1.4 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
--参加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贯彻实施党组会决议。

--协助总经理工作。

--向集团公司党组和总经理报告工作。

7.1.5 总工程师
--协助集团公司领导负责集团公司的技术和质量安全工作。

--批准公布集团公司的技术标准。

--负责集团公司的科研设计和技术改造,负责技术考察、技术引进工作。

--开展技术创新与推广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定。

--负责技术档案、技术保密工作。

--负责组织有关企业资质取证、换证工作。

--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设副总工程师协助工作。

7.1.6 总经济师
--在经营决策、科学治理、经济分析等方面协助集团公司领导工作。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经营决策方案,包括战略决策、治理决策和业
务决策方案。

--负责和直截了当参与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业务活动。

--定期召开集团公司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负责企业基础治理,进行企业组织制度设计,推进企业的现代化治理。

--了解和把握企业现状和市场环境,领导制定和贯彻各项经营治理改革措施。

--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查和签定。

--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设副总经济师协助工作。

7.1.7 总会计师
--协助集团公司领导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和会计业务工作。

--组织财务部门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打算,拟定资金筹措与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指导监督施工项目的成本治理,加强集团公司成本治理工作,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实行会计监督,严格爱护财经纪律。

--参与重大经济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协助总经理对重大财务问题做出决策。

--组织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负责依法纳税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设副总会计师协助工作。

7.2 集团公司的咨询机构
7.2.1 集团公司科技委主任
--参与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企业进展战略的研究,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拟定集团公司改革进展、技术创新的重大课题,并组织研究。

--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技术项目、关键施工技术及其他有关项目方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科技奖项的评审。

--负责集团公司三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参与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遴选和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的举荐评审。

--就核工程建设、核电工程建设和国防工程建设进展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专家进行先期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科技委是集团公司的咨询机构,由若干集团公司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通过组织课题研究、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科技委秘书处设在集团公司科技与国际合作部。

7.3 职能治理部门
7.3.1 办公厅主任
--负责有关文秘、会议、信息、公关等日常事务,直截了当领导和治理秘书处、行政综合处、公共关系处。

--负责集团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及集团公司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起草。

--负责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和决定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督促检查总部各部门和所
属各单位对上级的指示、集团公司党组的决议、集团公司有关重要会议决定和重要文件的执行情形。

--和谐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的工作。

--负责文秘、档案、印鉴等治理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反馈政务信息,负责机要、通信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公共关系,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保卫保密工作及有关国家安全工作。

--负责信访、房产、基建、人防、总部办公环境建设、行政治理及有关社会事务工作。

--按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

--负责联系集团公司驻外办事处。

--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设副主任或/和主任助理协助工作。

7.3.1.1 秘书处处长
--负责集团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预备和会议决定的催办落实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领导的秘书事务。

--组织收集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形,起草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负责集团公司及总部各部门印章的刻制、颁发和收缴,督促检查有关保管、使用制度的落实,治理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党组印章以及办理集团公司的便函及介绍信。

--组织起草、审核各种文稿,做好文字综合处理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机要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的档案治理工作。

--归口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文字处理工作。

--向办公厅主任报告工作。

7.3.1.2 行政综合处处长
--负责集团公司信访、保卫、保密工作及有关国家安全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房产、基建、人防、办公环境建设、行政治理及有关社会事务工作。

--负责业务接待、检查接待、参观接待、内部人员接待、会议接待以及外宾接待工作。

--制定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人员行为。

--负责办公用车的使用及治理。

--向办公厅主任报告工作。

7.3.1.3 公共关系处处长
--发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的作用,负责新闻和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运算机网络及软件、硬件的治理工作。

--爱护集团公司总部局域网,确保信息共享。

--负责集团公司的企业形象策划工作。

--向办公厅主任报告工作。

7.3.2 打算经营部主任
--负责集团公司整体经济运行监控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报批、批复工作。

--建立对各成员单位的经济技术监控指标体系,包括产值、利润、技术质量等传统指标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资产经营指标,对集团总体经营情形进行分析监控,定期提出分析报告。

--组织办理集团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定资产经营责任书事宜,牵头组织考核、奖惩工作。

--负责打算统计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脱困工作。

--依照集团公司进展战略,制定和贯彻实施集团公司主业市场营销策略。

--负责军工工程、民用工程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开发和谐。

--负责集团公司建筑业及相关资质的归口治理。

--负责治理和谐集团公司承担的重点工程。

--负责企业资质及重要岗位专业人员资格治理。

--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治理工作。

--按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

--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设副主任或/和主任助理协助工作。

7.3.2.1 综合打算处处长
--了解和把握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形,定期进行分析和报告。

--负责集团公司与事业部、分支机构经营责任书的签订和考核工作。

--负责编报中长期进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包括基建、技改、科研、生产、对外经贸、高新技术产业化、军转民和资产重组项目等。

--负责组织编报和落实下达基建、技改、科研、生产等年度打算。

--负责集团公司的综合统计与分析。

--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各类投资项目的评审,办理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申报、批复工作。

--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打算、基建打算、设备购置打算。

--负责集团公司机电进出口治理工作。

--向打算经营部主任汇报工作。

7.3.2.2 经营治理处处长
--对集团的建筑业市场进行研究和细分,制定各目标市场进入和竞争策略,重点是军工市场、核电市场、海外市场、投资密集的行业市场和区域市场。

--指导各成员单位的市场营销工作,逐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工程公司的要紧专业或区域市场,培养、指导成员单位在选定的目标市场打出品牌、形成特色,实现集团建筑企业的专业分工和市场分工。

--制定和贯彻实施成员单位有序竞争的规章制度。

--收集有关工程信息,负责军工工程、民用工程的开发和和谐工作。

--负责对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承担的重要军工工程和国家重点工程进行监控和和谐,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工程进展情形。

--贯彻国家建筑行业的政策、法令、法规;监督、治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

--负责重大工程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组织对集团公司重大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评审报批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脱困工作。

--向打算经营部主任汇报工作。

7.3.2.3 企业治理处处长
--负责集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及重要岗位专业人员资格治理,以及托付单位的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的申报与办理。

--研究项目法施工,推进项目法施工改革。

--负责对口各类协会的工作。

--负责省优、部优、国优工程奖的申报与组织工作。

--负责设备报废的审批工作。

--向打算经营部主任汇报工作。

7.3.3 规划进展部主任
--负责集团公司的政策研究、体制改革和组织机构运行情形评估。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的投资项目论证实施和投资经营治理工作。

--依照国家进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负责集团公司进展战略研究、方案起草、方案论证和制定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年度工作打算的汇总、公布、跟踪、评判和考核工作。

--负责起草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

--负责集团公司重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母子公司体制的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

--负责提出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的有关方案,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实现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

--负责研究集团公司多元化经营进展战略。

--负责会同人事劳动部举荐集团公司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人选。

--负责对集团公司总部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的治理,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业务接口和治理。

--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制建设。

--按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

--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设副主任或/和主任助理协助工作。

7.3.3.1 政研体改处处长
--了解和把握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进展方向、总体部署及有关政策,研究和探究现代企业制度,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改革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负责起草集团公司呈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的请示、报告、信函等重要文件。

--负责集团公司《章程》、《企业组织治理程序》等全然性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治理,明确集团公司的治理体制、各部门的职责和接口关系。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体系。

--研究集团公司总部的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提出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研究和推动所属施工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调整。

--指导所属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的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工作。

--提出集团母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议方案,制定、修改集团章程和议事规则。

--依照集团公司进展战略的要求,编制集团公司总体改制打算并组织实施,最终建立母子公司体制。

--批复子公司的改制方案,指导子公司的改制工作。

--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各级组织机构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向规划进展部主任汇报工作。

7.3.3.2 投资处处长
--把握集团公司总部的投资和进展方向,制定多元化经营进展战略。

--按照国家关于项目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贯彻集团公司的投资治理制度,对集团公司总部的投资工作实行规范化治理。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各类投资的调研论证和项目实施,定期分析报告投资经营情形。

--负责提出集团公司总部重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议方案。

--负责关闭、破产、债转股等工作。

--负责对集团公司总部投资项目的治理,与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进行业务接口。

--依照集团公司多元化经营进展战略,通过法定程序,指导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进展,确保集团公司的投资利益。

--向规划进展部主任汇报工作。

7.3.4 财务部主任
--建立健全企业集团内部各项财会基础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治理与会计核算,以及集团公司各类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强预算、决算、外汇治理。

--负责集团公司资金的集中治理及筹资、融资、投资盈利的收取与分配。

--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打算及预算,做好预算的操纵与执行。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治理的政策、法规,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制定集团公司的资产和产权治理的有关制度及各项经费、成本、收益等财会治理制度。

--参与资本运营与资产重组。

组织办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的股份制改造等方面的财会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的税收治理,按规定依法组织纳税。

--按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

--负责财会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财会人员素养。

--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设副主任和主任助理协助工作。

7.3.4.1 财务治理处处长
--负责组织汇总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及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治理工作,产权登记、审查、报批手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组织上报国有资产年报。

--对企业财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组织召开各类财会工作会议和体会交流,负责财会人员培训。

--办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股份制改造等方面的财会工作。

--向财务部主任报告工作。

7.3.4.2 会计核算处处长
--负责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负责集团公司的重大财务制度、费用标准的制定。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费用指标的核定、考核、操纵、核算。

--负责集团公司的依法纳税工作。

--负责为成员单位办理借款。

--会同规划进展部确定集团公司的担保方案,负责开具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在内的各种保函。

--负责集团公司成本制度的制定;负责成本的治理、检查、分析、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总部收入、成本费用、收益成果的核算,编制集团总部财务报表。

--负责集团公司的外汇治理工作。

--向财务部主任报告工作。

7.3.4.3 预算治理处处长
--负责集团公司的资金运营与短期投资。

--依照集团公司经营开发的需要,为集团公司和所属成员单位筹集专项资金和经营资金。

--负责财政预算资金的申报和下拨。

--负责制订集团公司预算治理方法,并在集团公司全系统推行预算治理。

--对成员单位现金流量进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向财务部主任报告工作。

7.3.5 人事劳动部主任
--协助中组部对集团公司领导成员的有关治理工作。

--负责定期分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依照集团公司进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开发和结构调整规划。

--负责办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监督、调整交流、办理任免手续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等工作。

--参与举荐集团公司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人选,并依据集团公司的决定和法律规定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的选聘、考核、奖惩及日常治理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及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搞好经营治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任职资格的治理工作;负责核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资格鉴定治理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的宏观指导,负责总部工作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连续教育和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用工制度、工资制度,结合建立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鼓舞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负责编报成员单位劳动工资年度报表和长远规划,定期分析劳动工资状况,在宏观上指导成员单位有效操纵职工总量和工资总量,逐步按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方法调控工资水平。

--负责成员单位社会保险方面政策指导和和谐,以及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等日常治理工作。

--负责成员单位职工下岗分流再就业的宏观指导、有关情形的汇总。

上报中央财政资金的申请和清算等治理工作。

--按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

--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设副主任或/和主任助理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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