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实施指导手册
(2014修订版)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月9年2014.
目录
一、参评企业条
件 (3)
二、评价范围和对
象 (3)
三、企业职工申报条
件 (4)
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实施办
法 (7)
(一)企业开展技能评价工作的流
程 (7)
(二)组织管理和分
工 (8)
1、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
责 (9)
2、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
责 (9)
3、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
责 (9)
(三)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考务管理工作要
求 (10)
(四)考评人员派遣、使用及管理的工作要
求 (11)
(五)评审结果的争议处
理 (11)
(六)职业资格证书核
发 (12)
(七)未尽事
宜 (13)
五、评价方式和内
容 (13)
(一)评价方
式 (13)
(二)评价内
容 (14)
【1】工作业绩评
定 (14)
【2】职业能力考
核 (16)
【3】核心能力评
【4】行业通用能力考
试 (18)
(三)直接认
定 (19)
六、职业研
发 (20)
................................................... 22 七、质量控制.
(一)各级部门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相关机构的管
理 (22)
(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监控程
序 (23)
1、评价前的质量监控要
点 (23)
2、评价中的质量监控要
点 (23)
3、评价后的质量监控要
点 (24)
4、企业内部质量监
控 (24)
5、企业外部质量监
(三)退出机
制 (24)
附件1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资格材
料 (26)
附件2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个人考评情
况 (32)
附件3职业能力评价模
型 (40)
附件4行业通用能力评价模
型 (41)
附件5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操作流程
图 (42)
附件6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请
表 (43)
附件7企业技能人才结构状况统计
表 (44)
附件8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化建设责任
书 (45)
附件9广东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模
板) (47)
附件10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企业技能人才评
价) (50)
附件11考评人员评价计划安排
表 (52)
附件12保密责任
书 (53)
附件13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案及题库审核备案情况审批
表 (54)
附件14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考场基本信息
表 (55)
附件15企业技能人才考评情况说
明 (57)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是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企业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协调的原则,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核心能力评价和行业通用能力考试并确定其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的一种考核方式。这种考核方式以贴近企业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为出发点,以提升职工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目的。
一、参评企业条件
(一)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考评规章制度,并建立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和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二)企业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提供人员保障,包括:技能人才考核委员会(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及下设机构——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也可依托已有的鉴定考核机构。
(三)企业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具有编写和修订国家职业标准、题库和鉴定指导资料的专家队伍。
(四)企业具备与开展考评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及检测手段等。
二、评价范围和对象
(一)职业(工种)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范围中(统考工种除外)属于生产服务一线的技术性职业(工种)。
2、国家和省已颁布考核规范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或未列入《大3.
典》但企业急需的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由企业参与制订技能标准或考核规范、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报国家人社部批准后,可纳入评价范围。
(二)人员范围: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三)评价等级及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五级和专项职业能力
考核项目,评价通过后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五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企业职工申报条件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企业按初级要求组织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企业工作满1年。
2、经企业按中级要求组织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结业证书。
3、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工作2年以上。
4、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含8年)以上,经企业按高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