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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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费用管理流程
第一节差旅费
第一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到外地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补助费及其它零星费用,属差旅费报销范围。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国内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国内差旅活动。严禁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在国内旅游。
1.员工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本标准执行,任何部门无权擅自提高标准,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2.差旅费报销实行部分包干制,即交通工具、住宿费不超过规定标准凭票据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制。
第二条报销标准
1、交通工具报销最高标准
⑴一般职员出差不得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软座,特殊情况必须乘飞机时,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并报北京公司总经办备案;且报销时填写超出标准原因,经主管领导、财务主管、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未经批准乘坐飞机或软卧者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⑵一般职员乘坐火车,在火车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的硬卧票。符合上述条件而不买卧铺的,按相应硬席票价的50%补助给个人。
2.住宿费用报销最高标准(元/人/天)
3.伙食补助报销最高标准
⑴已享受对方伙食安排的,当天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
⑵宴请客人经批准后予以报销的,不再发放对应的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其他差旅费管理要求
1.因公外出学习、培训的差旅费及补助按下列规定标准报销。报销时必须附有主管总监签批的报告、邀请函、通知等,如为电话通知,主管领导必须在报销单据上签批。
2.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票据实报实销,报销时则不享受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只享受往返路途过程中的伙食及市内交通费。
3.所有人员出差,无论实报实销或费用包干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宿发票和单据(原件),用于核定实报实销金额或证明住宿包干金额。住宿票据要求项目完整(如住宿起止日期、单位名称、房间号、价格、天数、人数、金额),数字清晰,签章齐全,不得涂改、刮擦、挖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住宿发票一律按无效票据处理。无法提供住宿票据的,不能享受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4.差旅费票据必须用胶水粘贴,单据粘贴要整齐,大小不能超出报销单据粘贴单的大小。差旅费票据需按类别及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粘贴,如公主岭到北京,车票、宿费票据的粘贴顺序为:(1)公主岭到长春车票、长春到北京车票、北京到长春车票、长春到公主岭车票;(2)北京住宿发票。不符合要求的财务部予以退还。
5.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同出差,如分属不同部门,应单独报销差旅费。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出差人与司机的差旅费应分开单独报销。
6.住宿天数的计算以住宿发票为准,并要与车、船、飞机票日期、时刻及出差地相符。
7.出差返回十五日内,应向公司一次报销全程旅费。原则上不允许跨月报销差旅费。多次连续出差无法按时报销差旅费,需跨月报销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总监另行批准方可报销。
8.出差期间因公使用邮电、邮递费、通讯费、传真费用凭单据实报实销(手机费除外)。
9.出差途中顺路探亲、休假等处理私人事务的,不享受出差伙食补助报销,其绕道交通费和住宿费由个人自理。
第二节招待费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是指为生产经营需要,招待客户、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加班工作餐等,主要包括:
工作餐:是指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而产生的员工工作餐。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的餐饮费。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品、赞助费;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际费等。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1.按照公司下达的预算指标,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报销内容应当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
2.分档次接待,按照被接待人员的级别及与公司业务的相关程度,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3.接待用餐时,减少招待陪同人数,原则上只允许主管领导(如需要)和经办人员陪同,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出差期间的交际费不列入差旅费报销单,另行单独报销单,必须与差旅费同时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作退回处理。
6.业务招待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建议使用自助餐形式。
7.不得在机场、码头、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接待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将平时积攒的其他业务费用
并入活动接待费用进行报销。
8.员工外出公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际费,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报备,否则公司对所发生费用不予认定。
第九条经办人对招待餐费票据于七日内按财务审批流程进行报销,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销的,需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1.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标准(每次人均,不超过)
2.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费用标准:
3.员工加班产生的工作餐费,控制在人均不超过15元。
4.各种会议招待客人过程中,取消招待用水果、饮料。
5.业务招待过程中赠送的礼品,原则上应为公司产品,以宣传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影响力。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第五节办公费
第十条办公费是指因日常工作的需要而购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性质的消耗,如购买纸笔、印制名片、邮递费、因工作需要公司统一订购的报纸及书刊、办公室清洁卫生所需的用品等。可分类为:办公用品、印刷费、邮递费、资料费、计算机耗材、其他办公费。
第十一条印刷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第十二条办公用品分类
1.办公用品分为:
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剪刀、裁纸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