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一次调频试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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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方案

华润电力涟源电厂2×330MW机组

一次调频功能试验方案

2013-05-18

XDGS/RK·F000-2013

编写:

初审:

复审:

批准: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涟源电厂

2×330MW机组一次调频功能试验方案

1 项目来源

该项目按照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华润电力涟源电厂签定的技术单项合同要求提出。

2 试验目的

通过对华润电力涟源电厂2×330MW机组进行一次调频功能试验,达到完善机组一次调频控制功能,确保机组一次调频功能完好、一次调频性能满足电网指标要求。

3 设备概述、技术指标

3.1 设备概述

华润电力涟源电厂1、2号机组原额定容量为300MW,现经汽轮机通流改造后增加至330MW。该厂2×330MW机组DCS系统采用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MaxDNA分散控制系统,DEH系统采用ABB Symphony分散控制系统。其参与电网一次调频功能分别在DEH和DCS中的协调控制部分实现。根据设计方案,在机组未投协调控制、由DEH本机控制的情况下,如DEH一次调频投入,DEH将根据转速反馈信号与额定转速的差(该差值反映了电网负荷的状况),通过特定运算生成调频功率值,该值与机组负荷设定值相加后,得到机组负荷控制所需要的给定值,形成汽机流量指令,控制调门开度,从而快速响应电网频率对负荷的要求。

当机组处于机炉协调控制方式,DCS中的频差校正回路投入时,DCS将根据电网频率信号(由DEH转速信号变换出来)与额定频率信号(50Hz)

的差值,经函数变换并限幅后,生成机组的调频功率值,该值叠加在机组负荷指令(由操作员或AGC设定)上,进而改变锅炉和汽机主控值,从而满足电网对负荷的要求。

3.2 主要技术指标

3.2.1 转速不等率:火电机组转速不等率应为 4%~5%,该技术指标不计算调频死区影响部分。

3.2.2调频死区:机组一次调频死区应不大于|±0.033|Hz 或|±2|r/min 。

3.2.3 动态指标:

1)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响应时间应小于 3s 。

2)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稳定时间应小于 1min 。

3)机组一次调频的负荷响应速度应满足:燃煤机组达到 75%目标负荷的时间应不大于 15s,达到 90%目标负荷的时间应不大于 30s。

3.2.4 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调频负荷变化幅度规定如下:

额定负荷P0满足350MW≥P0≥250MW的火电机组,一次调频的负荷调整限幅≥机组额定负荷的±8%。

3.2.5 额定负荷运行的机组,应参与一次调频,增负荷方向最大调频负荷增量幅度不小于 5%P0。

4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4.1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电监局,2009.4)4.2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

〔2012〕352号)

4.3 《火力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试验导则》(国家电网公司, Q/GDW669-2011)4.4 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5 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4.6 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5 试验条件

5.1 现场环境条件

5.1.1 DEH、DCS系统正常运行,网络通讯正常。

5.1.2 机组无重大缺陷,具备带满负荷的基本条件。试验由电厂向调度申请负荷变动。

5.1.3 要完成全部试验项目,机组需满足至少三个负荷点。

5.2 试验对象条件

5.2.1 系统具有可靠的两套电源供电,供电品质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要求。

5.2.2 本试验需使用实发功率、主汽压力、调节级压力、DEH调门总指令、调频指令、转速(或频差)、受限AGC指令、ULD指令、汽压设定、调频投入、调频动作、所有GV(CV)的阀位信号等数据,试验前由电厂热工人员对上述信号进行检查,确保准确无误,由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人员对信号质量进行确认。

5.2.3 测量数据采用机组DCS和DEH 系统的数据,试验前由电厂热工人员确认DCS、DEH系统趋势记录和趋势打印功能正常、数据采集保存功能正常。

5.2.4 机组运行时,机、炉热工系统主保护正常投入。

6 试验方法、试验流程

6.1 将本方案交电厂审核,并由电厂确定一名负责人协调、联络试验。

6.2 由电厂负责开具工作票。试验开始前由负责人对参与试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开工前1小时培训和作业前站队三交。

6.3 试验由电厂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电厂热工人员负责试验时的工程师站的管理。湖南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和数据整理。

6.4 一次调频现场试验

6.4.1 根据《火力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试验导则》的要求,一次调频现场试验必须在机组协调模式下进行。

6.4.2 负荷工况的选择:一次调频试验选择的负荷工况点不应少于 3个,宜在 60%Po、75%Po、90%Po工况附近选择。选择的工况点应能较准确反映机组变负荷运行范围内的一次调频特性。试验前,负责人应与电厂进行充分沟通,根据机组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选择安全、可靠的试验负荷点。

6.4.3 扰动量的选择:每个试验负荷工况点,应至少分别进行± 0.067Hz (4r/min频差包含死区2r/min)及±0.1Hz(6r/min频差包含死区2r/min)的频差阶跃扰动试验。

6.4.4 应至少选择一个负荷工况点进行机组调频上限试验和同调频上限具有同等调频负荷绝对值的降负荷调频试验,检验机组的安全性能。

6.4.5 试验频差可采用机组控制系统生成,亦可采用外接信号发生设备生成,但外接设备生成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6.4.6 试验数据宜采用专用信号录波仪收集,如使用 DCS 系统或 DEH 系统本身的数据收集功能,必须保证 DCS 或 DEH 系统的数据收集周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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