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技工学校系列教师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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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技工学校系列教师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0.08.26
•【字号】黔人社厅函[2011]495号
•【施行日期】2010.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技工学校系列
教师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函[2011]495号)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全省技工学校系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技工学校系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102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仍按照原省人事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今年在进行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审时,省高级评审委员
会仍将组织现场论文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没有组建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地区、单位可以委托省技工学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技工学校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五、向省技工学校高级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市(州、地)或省直厅、局职改(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及评审对象公示材料各一份。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高、中、初级任职资格分别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电子档案各一份(数据格式为excel表、纸型为A3纸)。
(三)、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
2、现任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和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5、按照推荐条件要求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论文、论著、主编或参编的教辅材料、成果(课题)鉴定材料、专题材料、证明材料等和其它单位和本人认为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的材料。其中,论文、论著、鉴定材料(专题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有一份原件。
6、任现职以来近三年来的课程表复印件或课时证明复印件以及至少一学期的教案材料复印件。
六、以下相关材料在(http://)贵州劳动保障网办事指南“技校教师职务评审”处下载:
1、《关于印发〈贵州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102号);
2、《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
3、《2011年贵州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七、对申报材料的装订等要求:
个人材料第2项至第6项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经推荐单位逐一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装入240mm×340mm并有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页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的任职资格和专业以及联系电话。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以上材料按要求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施倩
联系电话:************(含传真)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厦(喷水池浦发银行楼上2105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