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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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十二月
序言
为保障昆山市环境、资源和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满足昆山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01]35号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2)53号文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草稿)》的要求,结合昆山市城市化进程发展的现状,编制《昆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沉降(包括因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因软土分布造成的不均匀沉降)、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建议》以2004年为基准进行三期规划,近期规划(2005中期规划(2011―2015年)、远期规划(2016--2020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现状
昆山市现有地质灾害以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及软土地质灾害为主。
1、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目前,昆山市已形成以新镇、兵希、陆家为中心,形态尚较和缓的地面沉降洼地,漏斗中心区最大沉降量超过400mm,200mm地面沉降等值线已包含陆扬、周市、干灯、石浦、花桥等镇。面积近400K?O。由于目前该区域内第II承压水位埋深仍超过30m,地面沉降仍在继续发展,沉降速率大于l0mm/a。尤以周市镇最为严重,达18.3 mm/a。外围乡镇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200 mm。其中锦溪、淀山湖一带小于l00mm。沉降速率也小于5mm/a。
2、软土地质灾害
区内易引发地质灾害的软土主要是指30m以浅的淤泥质粉质粘土,昆山市内以第四纪全新世冲一湖积、湖沼积沉积为主。具有埋藏浅、沉积时代较新、含水量大、强度低、高压缩性、易触变等特性,在增加地面荷载的情况下易产生地面形变灾害。
昆山市软土分布较广泛,但发育程度变化较大。现自北向南分区叙述如下:
北部地区:吴淞江以北,软土分布不均匀,西侧阳澄湖湖滨段分布稳定,厚度大于3m。东侧与太仓交接部位,软土分布不稳定,常呈暗沟或暗浜状,厚度一般小于3m,与上海接壤地段,软土分布又趋向稳定,厚度大于3m。其间在石牌镇北部、巴城、正仪、城北、昆山开发区、蓬朗及陆家镇一片相当面积内为软土基本不发育地区,软土顶板埋深由南向北、由西向东有逐渐变深趋势,但总体埋藏较浅,埋深在l--3m之间,且垂向上常呈互层状,
中部地区:指吴淞江沿岸地带,是昆山市境内软土相对最发育部位,分布稳定,顶板埋深、厚度变化均不大。顶板埋深在2--3m之间,厚度普遍大于3m,最大可达16m。
南部地区:软土分布又趋向不稳定状态,除淀山湖镇一带基本缺失外,厚度普遍小于3m,软土顶板埋深由北向南逐渐变深,大市一线埋深小于3m,至周庄,埋深增加至l0m左右。
软土地质灾害属于特殊上体类型地质灾害,一般被作为地基土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倘若工程建设中(无论是地面工程建设,还是开挖工程建设),采取工程措施不当,极可能引发不均匀沉陷,侧向滑动、基坑壁滑塌等灾害问题。这是平原地区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昆山市以地面沉降及软土地质灾害为主,软土层的分布是在自然状态下形成的,在没有工程活动的情况下,不易引起形变而产生地质灾害。因此,其与工程活动密切相关,特别是高速公路、高层建筑等极易诱发。其表现形式为不均匀沉降,但又具有可预防性,只要合理设计,按规范施工,往往可避免。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与长期大规模不合理开采第II承压地下水有关,在省政府关于苏锡常地下水禁采令的作用下,昆山市地下水开采量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受外围开采的影响,地下水位的回升幅度相对较小,地下水位埋深由高峰时45m左右回升至40m,另外,由于地面沉降具滞后性,因此区内地面沉降仍将在一定时间内存在,但沉降速率会明显下降,在地面沉降漏斗中心区,如兵希、陆家、新镇,沉降速率小于10mm/a,在5--l0mm 左右,而在其余地区,沉降速率小于5mm/a。
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与存在问题
昆山市是较早认识到地面沉降及软土地质灾害的地区之一,在实际工作及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些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但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因此在防治过程中尚存在较多的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90年代末以前,昆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是在建设项目中针对软土地质灾害而进行,如在修建两层以下房屋时将底部的软土清除,在施工多层、高层建筑、公路、铁路、桥梁等重要工程建设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并采用软土处理或桩基等措施,在长期的建设实践中,取得软土地质灾害防治经验非常丰富。在此阶段,针对地面沉降地质灾害,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及原江苏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也曾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及研究工作,如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在1996年对昆山市地下水资源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评价。对昆山市的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组)的划分、地下水的补、迳、排条件等进行较系统的研究和评价,并为预防地面沉降问题,首次提出了水位控制值,在此基础上,初步核定了
各乡镇地下水的可开采资源量。原江苏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一直致力于地下水动态及地质环境的监测研究工作,也已积累了近二十年监测数据。这些都为了解及进行地面沉降、软土的防治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90年代末以后,随着外围如苏、锡、常三中心城市及无锡西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严重发生,井诱发了地裂缝。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引起了全社会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昆山市也将这一问题正式列入了政府议事课题,在江苏省政府关于苏锡常地区实行地下水禁采计划实施中,在相继开展的“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预警预报工程”中,昆山市各级政府均以积极的姿态响应。在短短的四年时间中,基本建成了以阳澄湖水体为水源的区域供水网工程,如期完成了境内地下水禁采计划。同时在千灯镇成功建立了地面沉降基岩深标,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已初步形成。从而使地面沉降的防治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1999年,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1999)392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又提升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进行各项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的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讦估已成为一种强制性规定。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2、存在的问题
(1)昆山市地质灾害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程度相对较薄弱,没有针对地质灾害进行过系统的研究。
(2)针对地质灾害的监测网络不完善,目前仅在千灯有一座基岩标,包括地下水监测网在内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也有待完善。
(3)对区内地面沉降现状监测资料不多,控制精度很低,原有的水准点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地面沉降监测工作还未能进入正常的执行计划中,研究工作只能处于半定量的研究阶段。
(4)调查中还发现,在昆山市有相当多的部门单位对区内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全面的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使得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3、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