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工作细则修订版
广东省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广东省地质灾难防治协会二〇一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基础要求和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基础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评定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范围和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评定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评定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地质灾难危险性评定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通常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州市大坦沙岛地质环境条件及常见地质灾害分析
广州市大坦沙岛地质环境条件及常见地质灾害分析摘要:近些年城镇建设工程活动越来越多,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数量也在不断地上升。
想要减少或避免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的危害,就必须在施工之前,了解工程场地的地质环境条件。
通过分析潜在的地质风险,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综合治理来降低灾难发生的风险以及带来的危害。
本文将对大坦沙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分析,总结该地区的常见地质灾害中的一系列影响因素,介绍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治理的措施,为今后地质灾害治理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不良地质;地质灾害;岩溶。
大坦沙岛片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西北部,东边为罗冲围,西侧为金沙洲,四面临江,为珠江中的江心岛,属冲积平原地貌,全岛总面积约3.55 km2。
历史上发生多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一、大坦沙岛地质环境条件(1)地形地貌:岛区属冲积平原地貌。
(2)地层及工程地质:地层有石炭系下统石磴子组(C1S)、白垩系上统大塱山组(K2d)和第四系(Q)。
石炭系下统石磴子组(C1S)岩性是深灰色中厚层状-厚层状灰岩;下部常与白云质灰岩互层,上部常夹砂岩、页岩。
呈北北东向条带状分布,地层走向北东10°左右,受断裂及褶皱构造影响,总体倾向东南或北西,倾角5~30°不等。
该层岩溶很发育。
白垩系上统大塱山组(K2d),隐伏于第四系之下,与下伏的石磴子组(C1S)呈不整合接触。
分为上、中、下三段。
下段:以砾岩、砂砾岩、灰质砾岩为主,灰白色砂岩、紫红色泥岩为次,岩溶非常发育。
隐伏于本区的东北-东南部,西部零星有出露。
中段:暗紫红色粉砂质泥岩、粉砂岩,深灰色泥灰岩夹泥岩,含石膏团块,岩溶较发育。
上段:暗紫红色含钙质粉砂质泥岩、粉砂岩,钙质泥岩,含石膏,岩溶零星发育。
第四系为灯笼沙组(Q43mc),该组地层在本区平原区广泛分布,为一套海冲积相沉积层。
岩性由灰黑色淤泥、淤泥质粉细砂、粉细砂及中粗砂组成。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79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4、省人民政府粤府[2004]63号《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通知》;
5、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221号《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
6、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年)》;
7、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
1.4 规划期和范围
1.4.1 《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期,2006年—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阶段划分为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规划》资料依据截止2004年底(个别数据截止到2005年底)。
2.1.6 软土地基沉降:主要分布于荔湾区、天河区及萝岗区。由于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引起,已发软土地基沉降5处,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1.7 水土流失: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48.4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3.34%,其中自然侵蚀157.43平方公里,人为侵蚀90.99平方公里。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目录总则 (1)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工作进展 (1)(一)地质灾害现状 (1)(二)工作进展与主要成效 (2)(三)存在主要问题 (4)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6)(一)指导思想 (6)(二)规划原则 (6)(三)目标任务 (7)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划分 (8)(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8)(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0)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15)(一)总体部署 (15)(二)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16)五、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工程 (17)(一)基础调查工程 (17)(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示范工程 (18)(三)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工程 (19)(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 (19)(五)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建设工程 (20)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与效益分析 (22)(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22)(二)效益分析 (22)七、保障措施 (23)附表:1.广东省2010年底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表2.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单位汇总表3.广东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汇总表4.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已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统计表5.广东省“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成果统计表6.广东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表7.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附图:1.广东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2.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3.广东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点工作布局图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提升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保障,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广东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快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规划的对象是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州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面临着多种地质灾害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至关重要。
一、广州市地质灾害现状广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北部,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质构造较为活跃。
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给城市的建设和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崩塌和滑坡灾害多发生在山区和丘陵地带,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拓展,如修路、建房等,破坏了山体的稳定性,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容易发生崩塌和滑坡。
泥石流灾害通常与山区的暴雨洪水相关,沟谷地带的松散堆积物在洪水的作用下形成泥石流,具有较强的破坏力。
地面塌陷则主要与地下工程建设、地下水开采等活动有关,导致地下岩土体结构破坏,引发地面下沉或塌陷。
二、地质灾害的成因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自然因素方面,广州地区的气候湿润,降雨充沛,尤其是在暴雨季节,短时间内的强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地形地貌的复杂性也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山区和丘陵地带地势起伏大,岩土体稳定性差。
人为因素的影响日益显著。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活动,如房地产开发、道路修建等,对地质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不合理的开采活动,如过度开采地下水、矿产资源等,也改变了地下应力平衡,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
此外,人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识不足,防范意识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灾害的损失。
三、防治规划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在规划期内,显著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穗府办[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73号)和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一月二日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险情和灾情分级(四)适用范围(五)工作原则(六)防治区划分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体系(二)应急指挥机构职责(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四)地方应急指挥机构(五)应急联动机制三、预测和预警(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二)预防预警行动(三)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机制(二)分级响应(三)新闻报道(四)应急响应结束五、后期处置六、保障措施(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二)通信与信息传递(三)应急技术保障(四)监督检查(五)宣传教育七、预案管理与更新(一)预案管理(二)预案更新(三)预案的解释权八、责任与奖惩(一)奖励(二)责任追究九、附则(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二)预案的实施附件:1.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示意图2.突发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3.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省水利厅关于防治我省山洪灾害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03]76号)、《转发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139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188号)以及《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制定本预案。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6.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
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日。
广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
监测、治理
2
黄茅村允塘社民房后侧斜坡
X:113°20′46″
Y:23°34′31″
3
黄茅村水尾社(东、西)民房后侧斜坡
X:113°20′00″
Y:23°34′31″
4
黄茅村新田社民房后侧斜坡
X:113°21′57″
Y:23°34′53″
5
中塘村
X:113°25′57″
过往车辆及行人。
监测、治理
40
县道X292线高滩段
X:113°47′11″
Y:23°30′32″
41
丽山温泉度假村
X:113°46′55″
Y:23°34′03″
滑坡
该处为一老滑坡,滑坡体长约550m,最大宽约400m,厚约20m,总体积440万m3。滑坡体地貌上呈倾向160°的斜坡,坡度25°,后缘有一坡高约60m的陡坡。在度假村建设期,滑坡体前缘产生多处滑移变形体(滑坡体复活),变形体体积5000~35000m3。
序号
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置
灾害类型
灾害点(段)特征、规模
威胁对象
防治对策
区(市)
镇(街)
村(地点)
中心坐标
21
从化市
良口镇
良口-东明公路文竹村北西侧斜坡
X:113°44′34″
Y:23°45′30″
崩塌
坡脚与楼距仅1~2.5m,05年6月,边坡再次局部发生崩塌,塌方量约70m3。
斜坡下8户村民,约40人。
镇(街)
村(地点)
中心坐标
34
增城市
派潭镇
省道S355线K25+350m
X:113°50′25″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总体目标我们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具体来说,就是要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高防治能力,实现防灾减灾救灾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任务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包括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工程、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等五大体系。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3.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加大投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和防治工程实施能力。
4.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三、具体措施1.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建立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采取工程措施,降低灾害风险。
4.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地质灾害防治队伍,为防治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组织保障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市、县财政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考核。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全市2024年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按照国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宣传演练培训及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608宗,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在突发地质灾害数量增加约67%的情况下,因灾死亡和受伤人
数均没有增加,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减少约48%。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级管控”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地质灾害防控纳入全市统筹、市区和各行业部门联合的“三防”综合防控体系,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职责,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与气象、应急、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巩固地质灾害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健全地质灾害防控“三本台账”和群测群防网络,以各区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落实隐患点党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构建以镇(街)负责人担任责任人、村(居)干部担任管理员、群测群防员担任专管员的“三员共管”责任体系。逐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制、修订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巡查工作制度、预警信息发布制度、预警响应工作方案、人员转移工作指引、应急调查工作指引、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7项;《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纳入市立法计划并已启动相关工作,黄埔区出台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广花盆地岩溶地质灾害与防治建议
岩溶 地 质 灾 害 在 区 内 十 分 普 遍 ,它 参 与 地 表 演 化 , 使 土 石 大 量 流 入 地 下 ,破 坏 建 筑 物 及 建 筑 设 施 ,给 生 产 建设 及 人 类 的生 存 带 来 了威
胁 和影 响。同时,随着 经济 的快 速 发 展 ,工 程 建 设 与 地
布 比较局 限 。
中生 代地 层 中 ,三叠 纪地 层一 般遭 风化 剥蚀 ,残缺 不全 ,分 布零 散 , 自下而 上 分 2个 岩 石地 层
单 位 :大冶组 为一 套碳 酸盐 岩 ,以下部 灰岩 发育 、上部 粉砂 岩发 育 为特 征 ;小 坪组 为 一套 含 煤碎 屑 岩 ,以夹多层 砾岩 、砂 砾岩 为特征 。侏 罗纪 地层仅 见 于东南 角 ,由于 断裂 破坏 ,残 缺 不全 。金鸡 组 为一套 碎屑 岩 ,以底部 砾岩 发育 为特 征 。 新 生代 地层 中 ,早 第三 纪地 层仅 见于东 部 和西南 部 ,自下 而上 见 3个 组级 岩 石地 层 单位 :莘庄 村组 为一套 下粗 上细 的碎 屑岩 ,以夹 油页岩 、泥灰岩 、膏 盐层 为 特征 ;布 心组 为 一 套灰 色地 层 ,以 夹泥灰 岩 、油 页岩 和膏盐 层 为 特 征 ;宝 月 组 为 一 套 碎 屑 岩 , 以下 细 上 粗 为特 征 。第 四纪地 层 分 布 广 ,自下 而上 可分 2个群 级岩石 地层 单位 :礼 乐群 为一套 碎 屑堆 积 ,以下 部 砂砾 层 发育 ,上部 花 斑 黏 土发育 为特征 ;桂 洲群 为一套 碎 屑堆积 ,以次一 级旋 回和淤 泥发 育为 特征 。
本 文 21 0 2年 2月 收 到 ,3月 改 回 。
① 广东省地质调查 院 .1: 5 广州幅地质调查报告 .2 0 2万 00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对策_郭宇
摘要: 近年来,随着武广高铁等一大批重点地下工程项目的落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抽排地下水,诱发了广州市白云
区金沙洲一带多次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文章在多年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岩溶
地面塌陷以及地面沉降的分布、规模及成因; 研究结果表明,金沙洲脆弱的地质环境条件是该地区地面塌陷和地面沉
( 4) 工程项目选址应当尽量避开地质环境脆弱 地带,同时在建设过程中严禁过量抽排地下水,政府 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监督到位,从源头上阻止不合 理的施工行为。
参考文献: [1 ] 李国和,荆志东,许再良. 京沪高速铁路沿线地面沉降
与地下水位变化关系探讨[J].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008( 6) : 90 - 94. LI Guohe,JING Zhidong,XU Zailiang. A discussion of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land subsidence and groundwater level variation along the Jinghu high speed railway[J]. Hydrogeology & Engineering Geology,2008 ( 6 ) : 90 - 94.
总体来看,金沙洲脆弱的地质环境条件是该地区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频发的内在因素,而 武广客运专线金沙洲段隧道施工排水,引起地下水位 急剧下降等人类工程活动是直接诱发因素。
4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探讨
4. 1 城市规划应注意的问题 城市的规划工作首先要深入了解城市所处土地
的地下地质结构、地质地貌类型以及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等地质环境条件,只有在深入调查城市地质环境状
广州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与防治对策
广 州 市 地 质 灾 害 发 育 分 布 与 防 治 对 � 广东 广州 5 1 0 4 4 0� 摘 要� 在分析了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的 基础 上 � 根据地 质环 境条件 和地 质灾害 现状 � 对 全市 进行了 地质 灾害易 发区 划
分� 最后提出了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 关键词 � 地质灾害 � 发育特征 � 易发分区 � 防治对策 � 广州市 广州市地势总体上为东 北向西南倾斜 , 东北部是低山 , 丘陵 , 中部为残丘 , 台地 , 南部为珠江三角洲 冲积平原 , 属南亚热带季风 型海洋性气候 � 广州市地质构造分为东 西向佛 岗大岩 基带 , 增城隆 起区 , 珠 江口断陷带和北东向广从 断裂带 及其伴 生的坳陷 带 � 全市 划分 一是北部花都 - 从 化燕 山期花 岗岩 分布 区 , 分布 4 个地质单元 � 大片花岗岩 � 二是中西部广花海 西坳陷 沉积区 , 自古 生代以 来接 受大量的沉积物 � 三是东部增城加里东隆起区 , 分布变质岩 , 混合 岩和花岗岩 � 四是南 部珠 江口 断陷 区 , 分布 第四 系软 土沉 积物 � 这样的地质条件决定了地质 灾害类型区域分布的不同 � � 地质灾害类型与分布 广州市由于地形地质条 件较为 复杂 , 局部 断裂构 造较发育 , 降雨时空分布不 均等自 然环 境条 件影 响 , 特别 是经 济的 高速 发 展, 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 地质灾害时有 发生 �据 1 9 9 2 年以来全市 发生的 1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 � 崩塌 , 滑 9 0 处较大地质灾害分析 , 坡, 泥石流 , 地面塌陷 , 地面沉降和软基沉陷等 � 在 1 9 0 处已发地 质灾害中 , 自然因素诱发的有 3 占2 人为因素 诱发有 9处, 0 . 5 %� 占7 人为因 素是导 致地质 灾害发 生的主 要 1 5 1处, 9. 5 % � 可见 , 诱发因素 � 从地质灾害发 生的 空间 分布 看 , 地貌 和岩 性是 决定 地质 灾 害分布的主导因 素 , 强降雨 和人 类工 程活 动是 导致 地质 灾害 发 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 在地貌上 , 从东北部低山丘陵区到中部的残 丘, 台地区逐渐过渡为南部开阔 的珠江 三角洲冲 积平原 , 分 布地 质灾害的类型不同 � 在北部从化 , 花都 , 增城等 低山丘陵区 , 受地 貌, 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的综 合作用 , 常 常诱发 崩塌 , 滑坡 , 泥 石流等突发性地 质灾害 � 在 南部 城区 和番 禺区 等珠 江三 角洲 冲 积平原区 , 由于大面积软土分布 , 主要 发生软 土地基 沉陷和 基坑 边坡失稳等 � 在中北部的广花盆地 , 从 化市东北部 , 增城市北部等 隐伏岩溶区 , 由于不规范的矿产 资源开 发 , 以 及大量 开采地 下水
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处置我省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10.省卫生厅: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11.省信息产业厅:负责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12.省广电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13.省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有关市、县市气象局为同级党委、政府提供气象服务.14.省广电集团公司和省粤电集团公司:负责组织进行灾区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抢修和抢险情况.15.广铁集团公司: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实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和救助工作,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畅通;其他地区救灾物资的铁路运输,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铁路运输状况.16.南方航空公司:负责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航空运输.17.省军区:负责组织协调驻粤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助工作.18.省武警总队:积极参与抢险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19.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四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省的做法,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三、监测和预警预报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地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应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省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二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四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五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区域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直至乡、镇和村庄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人民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四、应急处置工作一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并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灾害发生地市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工作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市人民政府,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生活保障、安置保障、善后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应及时续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控制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同时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地质灾害情况.省国土资源厅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会同有关部门赶赴现场,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抢险救助等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三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市、县两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市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发生地质灾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救助工作,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省有关部门视具体情况,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四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并视具体情况,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五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五、应急保障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一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和升级换代,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信息畅通.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近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以及生活必需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制度,确保货源供应,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四加强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加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减灾工程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储备和分析能力建设,满足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五加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六、附则一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二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2.2区(市)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
2.2.3 建立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及汛期值班制度。
3.2.5 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
3.2.6 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根据灾情等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的原则;
3.2.7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3.3 规划目标
3.3.1 总体目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整合到用地预审业务中,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广州市“十一五”规划及重点建设工程服务;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要地质灾害点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预警,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能力,使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达到固定保护目标(居住区、旅游区和生产单位等)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一般情况下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不发生人员伤亡,特殊情况下减少人员伤亡。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和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重要的贸易口岸,为了实现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编制《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任务书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乙方:编制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2019年4月16日一、项目简介根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从化区实际,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分局组织编制《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以2019年为基准年,适用于从化区内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从化区各级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的重要依据。
现就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按程序组织开展该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目标和范围本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乙方应在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从化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对从化区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分布规律、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研究,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危险性区,提出2019-2025年期间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和任务。
规划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现状与工作进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区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与资金筹措等,汇编广州市从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说明书。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目的及任务(一)目的:在收集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从化区地质灾害隐患,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措施及资金预算,完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有效指导从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及经济建设。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yu)
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内进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是指对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进行治理的工程。
第三条凡突发地质灾害按《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经应急处置解除险情后,需要进一步治理的地质灾害,按如下规定处理:(一)若应急指挥部做出了后续治理方案的,按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决定执行;(二)若应急指挥部没有做出后续治理方案的,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立项文件,经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列入当年的治理项目,申报专项经费进行治理,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达到消除地质灾害的目的。
第五条广东省政府支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平和治理效果,鼓励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等应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以人民为中心,应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当地人居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
第七条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审批和管理第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行分级审批:(一)特大型和大型项目治理工程项目概算超过1000万元的或威胁100人以上的,由省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二)大型和中型项目治理概算费用在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或威胁100人以下30人以上的,由地级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审批;(三)中型和小型项目治理费用在500万元以下或威胁人数在30人以下的,由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审批。
广州发现三大断裂带有26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广州发现三大断裂带有26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去年一年广州发生83宗突发性地质灾害,加上前段时间珠江新城等区域频频地陷,引发不少市民对广州“地底世界”的关注。
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广州城市地质调查项目重要子课题——《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与地下空间资源区划》报告已经出炉,初步摸清了广州城市的“地下迷宫”。
研究发现,东西向瘦狗岭断地质裂带、北东向广从断裂带、北西向广三等三条断裂带区域不适合开发地下空间。
焦点一:番禺地下空间开发条件优于天河此前,有专家认为,广州是地质灾害频发地区,但由于地质调查投入不够、地质调查精度不足,导致如广州地铁、新白云机场等大型项目开工前根本无地质数据可依,结果往往选在地质灾害区,开工后麻烦不断。
广州市地质调查院从2005年开始启动广州城市地质调查,目前已经完成,广州也成为全国首批6个完成城市地质调查的城市之一。
作为此次调查的项目之一,《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地质环境条件调查与地下空间资源区划》报告初步摸清了广州城市的“地下迷宫”。
报告将广州市地下空间划分为:浅层(地面下0~15米)、中层(地面下15~30米)和深层(大于30米)。
通过对广州城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容量估算,浅层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量面积约1022.09平方公里,约占调查区域总面积的86.03%。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提供的“浅层地下空间资源质量综合评价图”显示,天河、越秀等寸土寸金的商业旺地并非浅层地下空间开发的最佳选择,反而是番禺大片区域成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优良地区。
有不少区域浅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则要先打上问号:广州西北部花都区部分地区、金沙洲、大坦沙一带,地处广花盆地岩溶地质结构集中分布的区域;白云山西麓旧白云机场一带,位于广从断裂带分布区域。
而广州重点规划的白云新城位于旧白云机场,周边区域正处于白云山西麓。
在此前规划时,白云新城就数度传出因为地质复杂“控高”的消息,而去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将白云新城被列入地灾防治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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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市区过于集量抽排地下水的建筑场地,沉降围小,仅造成局部房屋开裂、倾斜、地面出现裂缝等。已发地面沉降13处,直接经济损失1700万元。
2.2.1在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
2.2.2区(市)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
2.2.3建立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及汛期值班制度。
2.2.4初步建立区(市)、镇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3项,已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个区(市)(花都区、从化市),开展重质灾害勘察与治理2处(国道105良口段沿线滑坡工程治理、从化良口湖光山庄工程勘察),实施搬迁工程1处(从化市鳌头镇月光埔中堂村)。
市作为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和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重要的贸易口岸,为了实现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编制《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1.3 编制依据
1、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79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4、省人民政府粤府[2004]63号《关于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通知》;
5、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221号《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
2.3 存在问题
2.3.1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不到位。
2.3.2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2.3.3基础调查工作滞后。
2.3.4监测体系尚未健全,监测手段落后。
2.3.5防灾意识仍待提高。
2.3.6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乏。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1 规划指导思想
6、市人民政府《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年)》;
7、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
1.4 规划期和围
1.4.1《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期,2006年—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阶段划分为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规划》资料依据截止2004年底(个别数据截止到2005年底)。
2.1.6软土地基沉降:主要分布于荔湾区、天河区及萝岗区。由于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引起,已发软土地基沉降5处,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1.7水土流失: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48.4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3.34%,其中自然侵蚀157.43平方公里,人为侵蚀90.99平方公里。
2.2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1992~2004年6月全市因地质灾害造成106人死亡,失踪10人,4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亿多元。市有4个区(市)12个镇47个村(段)受地质灾害影响较为严重,存在潜在隐患,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不仅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一定损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附表1)。
2.1.2崩塌、滑坡:崩塌、滑坡主要分布于花都区、从化市及增城市的中低山丘陵区,共有110处,均为小型崩塌、滑坡,人为诱发占74.5%,自然因素诱发占25.5%,因崩塌、滑坡造成2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2.1.3泥石流:主要分布在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市鳌头镇一带丘陵地貌区,共有7处,虽然数量不多,但突发性强,波及围广,危害性极大,仅1995年以来,因泥石流造成78人死亡,失踪10人,4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
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
第一章 前 言
1.1 地质灾害
主要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软土地基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2 编制目的
市简称穗,是省省会,现辖十区二市,分别是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2004年末户籍总人口为737.67万人。
1.4.2《规划》围为市辖行政区围,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
第二章 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2.1 地质灾害现状
2.1.1市由于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局部断裂构造较发育,雨水充沛,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等自然环境条件影响,特别是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市已发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软土地基沉降及水土流失。
2.2.6 2003年底已关闭采石场1103个,复绿面积共500.7万平方米(2005年底实际复绿面积1768.8万平方米)。
2.2.7 2004年12月,市市政府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开展的《城市地质调查项目》正式列入国土资源部2005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项目周期三年,自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总经费预算3204万元。该项目将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城市发展所面临和亟待解决的地质问题,综合运用各种地质方法、技术和手段,查明城市地质、资源和环境基本情况,建立三维可视化城市综合地质数据管理服务糸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全面糸统的基础地质信息和相关数据。项目中设置了“市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研究”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