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兴煤业“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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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庆兴煤矿“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4月20日13时26分,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庆兴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33.5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国务委员王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解救被困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做出指示,并委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连夜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传达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对核查事故伤亡人数、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提出要求。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副省长谷春立带领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月22日依法成立了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惠宇雷为组长,由吉林煤矿安监局和吉林省监察厅、安监局、公安厅、总工会、延边州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庆兴煤矿“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及技术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庆兴煤业公司)属于私营企业,现有四对生产矿井,分别是庆兴煤矿、松下坪井、长才二井、长才二井二区(达里洞井),法定代表人为葛强。庆兴煤矿位于和龙市南坪镇庆兴村境内,始建于1995年11月,1998年7月投产,设计能力15万吨/年,2000年矿井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2012年4月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降至12万吨/年。

庆兴煤矿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该矿2012年生产原煤7.7万吨。2013年到事故发生前,生产原煤2.9万吨。全矿共有职工180人,分三班作业。

该矿采用斜井片盘开拓,三段提升,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主井、副井入风,风井回风。总入风量为2350m3/min,总回风量为2390 m3/min,地面风井安装两台4-72-1/№20B型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2011年经省能源局批复,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7.06m3/t,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煤尘具有强爆炸性。

(二)违规违法生产情况。

事故发生前,矿井在+246m标高新三段暗绞布置了2个掘进工作面,分别掘进60米和150米。

该矿隐瞒位于三段暗绞+285m~+74m标高的三处作业地点,其中三段十一路巷道式采煤,三段十二路回撤(回撤前为开两帮出煤)、十五路回撤。三段十一路巷道式采煤工作面开采MC3煤层,煤层平均厚度4.3米,煤层倾角29~37°,从三段十一路车场掘送上下顺槽,在下顺槽掘上山与上顺槽贯通,打眼放炮落煤。采用三台5.5kw局部通风机供风,其中一台给上顺槽供风,二台给下顺槽供风。

该矿采取临时封闭暗绞三段绞车道、提供虚假图纸资料、不上传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和不为隐瞒区域作业人员发放人员定位识别卡等欺骗手段,故意隐瞒违规违法开采区域,逃避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

吉林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29”瓦斯爆炸事故后,省政府于3月30日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全省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会后,庆兴煤业公司虽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公司所属矿井,但庆兴煤矿以防止工人流失为由决定不停产,4月1日后,庆兴煤业公司有关领导到该矿下井检查,对违规生产行为没有制止。

迫于上级有关部门频繁检查,该矿在全省煤矿停产整改期间曾停产3天,其余时间一直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4月10日,和龙市煤炭事业管理局对该矿进行复产复工验收时,该矿同样采取打临时密闭方式,隐瞒了三段暗绞绞车道以下三处违规作业地点,以欺瞒手段,骗取监管部门验收合格。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救援过程

4月20日白班,矿井入井作业人员72人,其中新三段区域两个掘进工作面27人、注浆队8人;三段暗绞十一路巷道式采煤工作面12人、三段十二路回撤作业地点5人、三段十五路回撤作业地点3人,其它管理和辅助人员17人。作业人员在技术矿长黄喜春带领下,于8时入井。13时26分,在井下副二段绞车房检修绞车的机电矿长张玉祥听到一声闷响,几秒钟后,绞车房充满灰尘,张玉祥按电话上的呼叫器问发生什么情况,九路人员说发生爆炸了,张玉祥立即向地面调度室报告了事故。生产矿长李继文和安全矿长王文军接到事故报告后,组织人员入井抢救,并向公司总经理刘志刚汇报,请求救护队救援,董事长葛强在到达井口后向和龙市政府报告了事故。

事故发生后,井下人员第一时间组织自救,先后在九路主副井交岔点、三段十一路车场、三段十二路、三段十五路救出9名受伤人员,运送到安全区域。14时42分,庆兴煤业公司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救援电话,15时10分到达矿井并入井救援。经井下侦察确认在九路变电所门口、九路三段暗绞绞车房、三段十一路车场、三段十一路回风道、三段十二路回撤作业地点共有18人遇难,并在三段十二路交岔点处救出3名受伤人员。

延边州、和龙市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全力组织施救,截止21时10分救援结束,共救出受伤人员12人,遇难人员18人。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政府积极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精心治疗受伤矿工,迅速落实相关政策,妥善做好遇难矿工家属的安抚赔偿工作,矿区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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