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规章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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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认真钻研档案工作理论和技能,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发扬“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兰台精神,积极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和民族积累档案史料。

四、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机密档案的使用范围,及时做好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五、执行档案登记备案和报送现行文件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文件。

六、积极参加档案学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撰写学术论文。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按照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和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文件进行鉴定,对不需归档的文件和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对是否归档文件材料进行鉴定时,由档案工作人员与承办部门的文书人员一同完成;对已满一定保管期限的档案鉴定时,应由单位领导主持。

三、鉴定档案应严肃认真,严格遵守鉴定原则,坚持逐份鉴定,保证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四、销毁档案前,应编制待销清册,报请单位领导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五、销毁档案时,应指派两名以上监销人员。销毁后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保存。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橱具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橱箱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账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水、防虫、防鼠、防强光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存放有毒和易燃易爆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五、按时做好库内温湿度测试、记录,通过控制与调节,使温度力争达到14-20℃,恒对湿度达45-60%的要求。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均须归档。

二、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整理时做到分类科学,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档号编制规范。

三、单位的文书、业务、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在年度结束后,由承办部门收集、整理,于第二年度上半年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四、单位的会计文件材料年度结束后,由会计部门整理编目,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第三年度上半年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五、承办部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时要编制移交目录,交接人员必须认真清点,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六、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将应当归档的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整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坚持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使整理后的档案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注意区分档案的不同价值,制定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使重要档案得到重点保护。

四、按照“年度—机构”分类法编制单位档案分类大纲。

五、归档文件要及时编目、装盒,认真填写盒脊项目与备考表。

六、档号编制必须做到不重、不缺、不变、不繁。

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使用,不属开放范围。外单位需查(借)阅我单位档案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并报告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二、本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时,须经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同意,并认真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

三、档案室一般不外借档案原件,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从严掌握借出时间。

四、查(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折抽案卷、不得扩大阅读范围,及时办理还档手续。

五、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查。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须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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