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分加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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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化工学院综合素质量化学分考核细则

(2013年9月第十次修订)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社会实践能力,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全面、客观、公平的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为学年鉴定、奖学金评定、助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先进班级评选和党员发展等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北方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北方民族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学校文件,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德育成绩量化考核的实施和程序

1、德育量化考核成绩每周统计公示一次(德育分低于60将随时向学院通报,旷操旷课或德育分低于一定分值将予以警告)年终进行总评,学习部和各班班长各统计一份,每月班长与学习部核对一次,并在全院进行公布。毕业学年学生德育成绩在大四第一学期考试周前完成。

2、步骤:

(一)德育分统计

(1)早晚操考勤部分(早晚操纪检方法请见附表5)

自新学期开始每人德育分按70分进行相应加减

(2)课堂考勤部分

有各班学委在统一时间(每周五下午7:00——7:30交到学院楼411,学习部将有人定点接收,或放入交流箱中)我们将对其进行考勤,迟交或未交都将进行公示,还会影响以后的优干等各类评选,周六、周日算做下周考勤。

(3)活动部分

A:本学院活动

每周由学生会各部门将其各部本周活动情况参与、组织人员做成电子表名单报给学习部(每周五下午7:00——7:30交到学院办公室411,学习部将有人准时接收,或放入交流箱中,但必须通知学习部人)(活动结束半个月后未上报,学习部不予加分)

B:非本学院活动

请在个人德育加分申请表内填好,把申请表和证明交给班长,由班长在每周统一时间(每周五下午7:00——7:30交到学院办公室411,学习部将有人准时接收,或放入交流箱中,但必须通知学习部人员)(活动结束半个月后未上报,学习部不予加分)

注:凡学院要求参加的活动,未到人员按活动时间计算课时,并给予旷课处理。(4)奖罚部分

获得各种奖励的同学同样把加分申请表填好后,把申请表和证明交给班长,由班长在每周统一时间(每周五下午7:00——7:30交到学院办公室411,学习部将有人准时接收)

(二)核对: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由各部上报以及外界证明为准;早晚自习及课堂考勤由学习部统计为准;卫生评比结果由生活部统计为准;参加社团情况有相应的证明给予上报为准;创新实践实验由学院的有关文件上报为准;其他项由个人向班长汇报再由班长上报学习部

(3)分值与积点:个人初始德育分为70分,以后的德育分直接加其上即可。

最终少于60分的算作德育分不及格。积点的换算,个人所得德育分乘以一个数值(0.3%)即为个人所要加积点

3、每次德育成绩的加减学生会学习部均向各班级发放核实单,由各班长负责组织核实。有异议者请在核实期间向学习部反映,落实后进行修改,一旦签名确认后不予改正

4、所有量化奖励和扣罚分,必须经过相关教师核准签名后方可有效。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学生加分或者减分

5、统计时间已下发文件为准

6、未尽事宜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给予解释。

二、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加减分标准

我院从2011年10月《北方民族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第八次修订)》执行以后,所有校对工作、管理公告、汇总工作都将统一数据格式,任何加分或减分的行为都将以EXCEL单条数据进行校对签名、学院公告和个人数据年终汇总。

三、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奖励及优先原则

1、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是我院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以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高者具有优先评选权。

2、参评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高者具有优先权。

3、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学生,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高者具有优先权。

4、选送参加团课、党课培训的学生,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高者具有优先权。

5、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化工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规定,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以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高者具有优先权。

6、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化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以每学年的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7、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化工学院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规定,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是班级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成绩与评选先进班集体挂沟。

8、对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好的学生,学院将优先安排实习单位,优先推荐工作单位。

四、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学年总评不及格处理办法

1、取消该学年内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资格。

2、取消下一学年度一年内党课、团课培训资格。

3、取消下一学年度一年内党员发展资格,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将给

予党内警告。

4、取消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5、在该学年度学生鉴定表学院鉴定中注明“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

及主要原因,并装入学籍档案。

6、连续2学年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其毕业生登记表、毕

业鉴定、工作单位政审材料等相关鉴定中注明“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及主要原因。

7、学生干部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总评不及格者,无条件免去该学生担任的

职务。

五、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的监督与投诉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的各项工作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设立投诉电子信箱:并承诺做到有投诉和来信必查必回的原则来确保我院学生综合素质量化各项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件一、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辩论队德育统计表(09—10年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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