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负面清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中央驻津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天津市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打造一流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津职转办发〔2020〕4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各有关部门(单位)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
调整后,“网上办”负面清单81项,“一次办”负面清单49项,清单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可网上办理或“最多跑一次”,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负面清单(81项)
2.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负面清单(49项)
2021年5月10日附件1
附件2。
国务院发布中国四大自贸区负面清单共50项(DOC)
粤津闽自贸区今日挂牌四个自贸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2015年04月21日共计71项改革创新任务,外资开放新增18个领域20日,国务院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改革上海自贸试验区方案,印发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方法。
同一天,国新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上海、福建、天津、广东相关负责人悉数到会,解读自贸区总体方案。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了解到,粤津闽三地将在21日上午统一挂牌,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政策说明会,向各界解读推介相关政策。
上海没有挂牌仪式但会召开动员大会。
《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四大自贸试验区方案共计71项改革创新任务,其中上海25项,天津和福建各16项,广东14项,在此基础上还分解出多项细分任务。
从总体方案来看,相比起原有的上海自贸区,四大自贸试验区将新推出多项机制体制创新举措。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表示,新设的自贸试验区复制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在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金融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等4个领域改革创新,并且进一步提出了行政咨询体系、审管分离、审批归口等一些新的做法。
扩展区域之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也进一步增加试点内容。
例如,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到:天津率先推进租赁业政策制度创新,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环境。
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我们在前一年半试验内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试验内容,比如产业预警、权益保护、信息公开、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体系等。
”上海市委常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说。
与此同时,四大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也将进一步扩大。
据王受文介绍,4个自贸区将实行统一的、更加便利的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配套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制度。
王受文表示,最新发布的负面清单共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
明显少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现有的139项和第一张负面清单中的190项,分别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比2013年版减少了68条。
新负面清单只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
新负面清单只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自贸试验区开放度再提高(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本报北京4月20日电(记者王珂)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介绍,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将有一个“统一”的负面清单。
新的负面清单只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王受文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同时为了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通过试验的多样性验证制度创新措施复制推广的可行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再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
王受文说,总体上看,4个贸易试验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试点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创新措施。
坚持制度创新。
新设的自贸试验区复制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并进一步提出了行政咨询体系、审管分离、审批归口等创新做法。
扩展区域之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也新增推动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的试点内容。
服务国家战略。
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以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
建设开放高地。
4个自贸试验区将适用统一的负面清单。
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一张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有190项,后来减少到139项。
新的负面清单减少到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辐射带动周边。
广东自贸试验区将通过加工贸易转型,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和内陆地区的产业升级,天津自贸试验区旨在通过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来辐射内陆的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创新两岸服务业合作模式,以此来辐射带动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建设长三角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来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津国资法规〔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津国资法规〔2020〕31号各监管企业:市国资委对《天津市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17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17版)》同时废止。
市国资委2020年11月20日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说明一、《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梳理汇总并以清单形式列出了现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等十九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目的旨在督促企业严守行为红线,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未能列出的其他国资监管禁止性规定、以及《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新出台的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禁止性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三、《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导致有关禁止性规定发生变化的, 企业应当遵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四、《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涉及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该等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天津自贸区公布首批122条制度创新清单
龙源期刊网
天津自贸区公布首批122条制度创新清单
作者:
来源:《珠江水运》2015年第10期
21日,迎来满月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布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122条。
据了解,该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即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22条、促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51条、金融创新37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与流动12条。
据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蒋光建介绍,这些制度创新举措由40%是来自于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内容,60%是各相关部门结合天津实际研究提出的创新举措。
5月8日起,天津自贸区开始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外资企业落户程序大大简化。
“虽然从落户数量上看,外资企业仅有100多户,但是其注册资本(金)却超过总额的四分之一,落户的都是大型企业,可见外资对天津自贸区很有信心。
”蒋光建说。
(钟正)。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12.24
•【字号】津财规〔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津财规〔2020〕2号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我市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24日
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15年12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天津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
第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自由贸易园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条自贸试验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环境。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自贸试验区建立权责明确、管理高效、信息公开、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七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贸试验区整体改革工作,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改革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推动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各项改革创新措施;(二)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三)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四)协调研究和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难点和问题;(五)组织推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政策,发布自贸试验区重要信息;(六)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津政务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津政务发〔2019〕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做到清单之外可承诺。
此次公布的《清单》共257项,主要将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及办理结果不可撤销等不能采用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均要允许采用承诺审批方式办理,以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二、实施清单动态管理。
各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在公布《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评估,继续缩减负面清单范围,使更多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够采用承诺制方式办理。
市政务服务办将结合各区、各部门实施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组织培训指导。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清单》内容,以系统为单位,自上而下广泛开展培训,确保每名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工作人员均熟练掌握承诺制办理方式。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对承诺制办理方式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宣贯氛围,指导帮助企业群众知悉、运用承诺制办理方式,努力打造办事便利、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营商环境。
2019年12月6日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处 2019年12月6日印发。
自贸区用统一负面清单
自贸区用统一负面清单作者:暂无来源:《民生周刊》 2015年第7期统一使用负面清单,规则制度规范透明,有利于未来的可复制。
统一的负面清单,让四个自贸区于政策管理方面处于同一起跑线,不易产生恶性竞争。
本刊记者畅婉洁3月2 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方案。
三地自贸区日前正式挂牌,三地自贸区将与上海自贸区进入同台竞速阶段。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之后,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和扩展后的上海自贸区,将在新阶段被赋予新的使命和担当。
三地自贸区各有特色天津:“京津冀一体化”,配合协同发展天津,作为重要的港口城市,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
作为“国家政策高地”,天津的发展一直备受瞩目。
作为北方首个自贸区,天津自贸区的定位将挂钩京津冀协同发展。
根据今年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天津要以自贸区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新突破,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争当领军者、排头兵。
天津自贸区,将建设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以及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广东:立足港澳融合,深化深港合作广东,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南临南海,珠江三角洲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西南部雷州半岛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
广东,一直以来都是改革的前沿阵地。
广东自贸区将主要立足于加强大陆与港澳经济的融合。
广东自贸区拟以“对港澳开放”和“全面合作”为方向,在投资准入政策、货物贸易便利化措施、扩大服务业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实现区内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
福建:贸易对接台湾,承接“一带一路”福建,居于中国东海与南海的交通要冲,是中国距东南亚、西亚、东非和大洋洲最近的省份之一。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实行开放政策的重要平台之一。
为吸引外商投资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特别管理措施。
其中,制定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规范外商投资的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
什么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指的是国家针对土地利用、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家安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限定外商投资的行业和范围,规定外商投资的准入条件和限制。
该清单是指导外商投资行为的重要法规性文件。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从国家层面推行的对外开放的新平台,拥有较高的自主权,因此也针对外商投资制定了相应的负面清单。
该清单的制定不仅具有指导作用,同时也具有监督和管理作用。
负面清单的范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主要适用于以下几个领域:•服务业:金融、教育、医疗等;•制造业: 石油化工、煤炭等高污染行业;•农业: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
负面清单的内容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容主要包含两大部分:1.“禁止类”项目,即政府规定外商投资在该项目中不得参与;2.“限制类”项目,即政府规定外商投资在该项目中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方可参与。
负面清单的管理作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是中国特色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规范了外商投资的行为,确保了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也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为友好的投资环境。
此外,负面清单的制定和执行还能促进中国法制建设和整体经济的发展。
负面清单在实践中的应用负面清单是中国实行开放政策和规范外商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
首先,它为外商投资明确了投资边界,提供了参考依据,避免了因投资者粗心或故意而出现的违法行为,保障了投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其次,负面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国内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核心性。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
引入中国:2013年,中国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次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推广:2015年,中国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的制定和调整
制定依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要求
制定过程:由相关部门进行研 究和制定
国际合作:如何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际影响力
政策协调:如何协调不同政策,确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一致性和稳定 性
调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需 要,适时进行调整
调整方式:通过发布通知、公 告等方式进行公布和实施
“负面清单”的实施效果和影响
提高了市场准入透明度:明 确了禁止和限制的领域,降 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促进 了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提
高了经济发展质量
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减少了 行政审批,提高了贸易便利 化程度
国际合作与竞争压力:在国际贸易中,"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与竞争, 面临一定的压力。
国际上其他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管理 模式
美国:采用“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清单内容较为 全面,涵盖多个领域
欧盟:采用“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清单内容较为 详细,涵盖多个领域
新加坡:采用“负面清 单内容:中国“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其他国家的 “负面清单”内容也有所不同
实施效果:中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 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他国家的实施效果也有所不同
政策环境:中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受到政策环境的影响,其他 国家的政策环境也有所不同
国际经验对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的启示
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发展沿革及启示
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发展沿革及启示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是指在自贸试验区内,对于金融业务活动进行限制或禁止的一份清单。
该清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金融业务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的发展沿革以及对中国金融业的启示。
2013年,中国在上海设立了首个自贸试验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推动了金融业的开放与创新,也对金融负面清单的制定提供了契机。
2014年,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次发布了金融负面清单,对金融业务活动进行了限制或禁止。
清单内容包括外资银行、外资证券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限制,以及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要求。
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的逐步升级。
2015年,中国政府决定在广东、天津和福建设立三个新的自贸试验区。
这些试验区的设立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负面清单的发展,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
202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2020版)。
这个清单进一步放宽了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推动了金融业的开放与创新。
清单还加强了对金融市场乱象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制裁。
金融负面清单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对金融业务活动进行限制或禁止,可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清单的制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市场的需求和金融风险的变化进行调整。
金融负面清单可以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金融业务活动进行限制或禁止,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防止金融乱象的发生。
清单的发布还对金融创新活动进行了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创新业务。
金融负面清单的制定需要与开放政策相结合。
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旨在推动经济的开放和改革,金融业作为经济的重要支柱,也需要在开放的背景下进行发展。
金融负面清单不仅要对金融业务活动进行限制,还要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准入便利,促进金融业的开放与创新。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
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号】津政务办〔2021〕33号
•【施行日期】202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关切,对标国际一流和国内最佳实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2021年12月31日(联系人:朱彤、赵媛;联系电话:24538069、24538189)
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2018年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6.30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9号
•【施行日期】2018.07.3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令
第19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201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8年6月30日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8.05•【字号】津开放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津开放办〔202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8月5日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清单为全面落实《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9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落实工作清单。
一、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一)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发挥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工作专班作用,争取我市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试点。
积极争取医疗机构外资独资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分工落实)(二)积极争取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我市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
深入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
探索建立进口药材拣选试点。
进一步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取得进口生物制品国内生产上市试点资格。
积极争取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先行先试。
(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牵头,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海关等单位配合)(三)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
在保障安全、高效和稳定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
浅析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问题
浅析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法律问题作者:杨磊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8期摘要:天津自贸区自2015年设立以来,取得了极大的成就。
而在其发展过程中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其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
因此,本文以天津自贸区为视角,对负面清单制度进行剖析。
本文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负面清单概念与法理依据;天津自贸区负面清单制度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天津自贸区负面清单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综合分析天津自贸区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法律问题一、负面清单概念与法理依据(1)负面清单的概念。
负面清单制度的理论背景源远流长,其源于“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理论。
负面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对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对于网上投资的优惠待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保留。
这些保留措施一般被称为不符措施。
具体而言,负面清单制度是一种对于外资的监督与管理的办法。
其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负面清单,其一般不会独立存在。
更多的是以附件的形式规定在各类国际间的协定之中。
第二类是针对国内法而言的负面清单。
而这一类通常是本国政府对参与本国投资的外商给予的开放优惠措施所进行的单方面的限制,而这些限制措施又更多的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进行命名,从而上升为本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正式法律文件。
(2)负面清单的法理依据。
负面清单的法理依据,源于“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学理论。
具体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即指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进行禁止,则表明法律允许该行为的存在。
这也就是说,如果一国政府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在某一行业如果做出了给予国民待遇等优惠待遇的承诺而无例外规定的保留,那么该行业将允许外商投资者无条件的进入。
法无禁止即自由也是私法上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即公权力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对涉及私法领域,特别是体现意思自治的领域给予过多的干涉。
这也就说明了一国政府若想对外商投资进行管理与监督,限制外商投资者的一些优惠待遇,则需要将限制措施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进行明文规定,做到于法有据。
自贸区负面清单降至百项以内
自贸区负面清单降至百项以内作者:袁诚来源:《新金融观察》2017年第24期时隔两年,自贸区负面清单再现“瘦身”。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对外开放度提升。
上海、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等11个自贸区将在7月10日统一启用这份新版负面清单。
业界分析,在自贸区逐步深化改革创新之际,新版负面清单的发布恰逢其时,一方面继续放宽外商投资门槛,可以吸引更多外商投资“走进来”,引资引智力度加大;另一方面,在“1+3+7”自贸区格局下,自贸区改革渐入深水区,改革新政陆续落地,新版负面清单也将进一步提升新政实施效率,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资金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灵活配置与流动。
三次“瘦身”负面清单,即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或禁止进入的领域、行业、业务等,是国际上较为盛行的投资准入制度。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北美自由贸易区便引入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北美区域产业开放。
随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双边贸易谈判中一直沿用了这种管理模式,目前负面清单制度已在国外70余个国家和地区应用。
不过,我国负面清单制度引入时间不长,市场主体对负面清单的接触是从2013年上海自贸区开始的。
为扩大开放力度,上海自贸区在2013年成立初期引入了负面清单制度,对外商投资实行“非禁即入”的管理方式,当时负面清单有190项。
转年,负面清单缩减至139项。
这一时期,负面清单主要适用于上海自贸区范围。
到了2015年,天津、广东、福建三个自贸区相继获批,同样引入了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但清单内容进一步压缩,减少至122项。
此时,四个自贸区正式统一执行同一份负面清单。
今年3月,国家新增辽宁、浙江、河南、重庆、陕西等7个自贸区,负面清单项目进一步减少,形成了最新的2017版负面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版负面清单首次缩减到百项以内,涉及40个条目,95项措施,比第一份负面清单足足减少了一半;较2015版负面清单,则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
天津自贸区负面清单
东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力争使东疆实现融资租赁业务集聚地,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窗口”、北方离岸金融服务基地等
3
仅对清单 B 保留事前审批程序,这极大地减少了外资准入风险和成本,也
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是,对于医疗、律师、电信等需要专门行业特许经营 许可的领域,仍需获得许可。在外资比例符合清单 A的情况下,行业主管 部门的授权审查仅限于一般条件,对内外资通适,对资本构成无权再加以 限制。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20 分钟车程内设有 4 座 货运站,并全部与国 家铁路干线相连通; 30 分 钟 内 可 覆 盖 途 径 天 津的 所有 高速路 网 ; 地铁 2 号线的开通实现 了与北京的无缝连接
2014 年区域经济指标:
GDP:1392亿元 工 业 总 产 值 : 1841 亿 元 财政收入:179亿元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王中美
概况
很多国家主动或被动地在国内外资法规中采 用了“负面清单”模式。包括哥伦比亚、乌 干达、加纳、亚美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 亚、老挝、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沙 特阿拉伯、尼日利亚等国家。各个国家的具 体规定和做法有所差别:有的表明授予准入 前国民待遇以及有哪些例外,有的直接写明 采纳“负面清单”模式;有的公布“除外清 单”,有的则散见于国内行业法规中;有的 排除某些战略性行业,有的则加诸资本要求 和控股限制;等等。 相对于已经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发达国家, 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对正处于转型期内 的中国具有借鉴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航天航空
总部研发
装备制造
Bystron ic
高端 制造业
生产性 服务业
航空物流
新一代信息技术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依托城市核心区,规划面积46.8平方公里
面积:46.8平方公里 区位优势:
京津滨发展轴和环渤 海沿海发展带的交汇 点,是京津冀产业布 局轴带中最核心的位 置 毗邻天津港,到达天 津机场车程在半小时 以内。于家堡高铁站 2015 年 9 月正式开通运 营后,到达北京南站 只需45分钟
天津港东疆片区依托天津港口,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
面积:30平方公里 区位优势:
是中国陆域距离欧洲和 中西亚最近的港口,是 连接东北亚与中西亚的 纽带 是环渤海与华北、西北 等内陆地区距离最短的 港口 距天津市区 56公里,距 滨海国际机场 52公里, 多条高速公路与港区接 驳
2014 年区域经济指标:
其 他
ITO
高 端 零 部 件
• 航空制造
齿轮 轴承 液压件
上下游 联动
• 装备制造 • IT制造
伺服驱动器
密封件
电气控制 系统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发展的国际比较
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由于“正面清单”的开放始终留权于东道国,使得国际贸易投资谈判费时费力。 随着区域性或双边条约的推行,很多国家主动或被动地在国内外资法规中采用了“负 面清单”模式,但他们的具体规定和做法是有所差别的。借鉴菲律宾、印度等发展中 国家经验,我国自贸区“负面清单”需在确定性、权限协调、行政许可等方面加以改 进与完善,让它对全国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发挥更大的借鉴意义。
2014 年区域经济指标:
GDP : 75 亿 元 , 同 比 增 长31% 财 政 收 入 : 26 亿 元 , 增长26.1% 固定资产投资: 190 亿 元
中心商务区通过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在楼宇建设和在产业发展上,都已经取得一定成就
着力推动建设大量楼宇作为“启动器”
中心商务区拔地而起48座楼宇,其中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有12座,总面积 超过 110万平米,这为集聚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提供了必要的硬 件基础,成为聚集吸附优质项目的“启动器”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王中美
概况
很多国家主动或被动地在国内外资法规中采 用了“负面清单”模式。包括哥伦比亚、乌 干达、加纳、亚美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 亚、老挝、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沙 特阿拉伯、尼日利亚等国家。各个国家的具 体规定和做法有所差别:有的表明授予准入 前国民待遇以及有哪些例外,有的直接写明 采纳“负面清单”模式;有的公布“除外清 单”,有的则散见于国内行业法规中;有的 排除某些战略性行业,有的则加诸资本要求 和控股限制;等等。 相对于已经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发达国家, 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对正处于转型期内 的中国具有借鉴意义。
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创新四方面开展试点进行探索的定位。
用 5至 10年的时间,基本完善国际中转…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建设成 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 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航运融资中心。
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天津北方国 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码头作业区纵深约1000 米,能够新增7公里深水集装 箱码头岸线,可全天候接卸世界上最先进的集装箱船 舶。
五大功能 主 导 产 业 航运物流 国际贸易 头集 装装 卸箱 码 流集 加装 工箱 物 商 务 贸 易 生 活 居 住 休 闲 旅 游
融资租赁
天津港东疆片区通过多项措施,实现创新发展
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明确了可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港口综合配套服务区可为东疆港区工作人员和来港游 客提供办公、生活、商务、休闲等服务。 物流加工区利用临港优势,进行现代化的进出口货物 加工、配送、采购、换装、分拨等业务,可为国内外 物流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全程物流服务。港区西北部 规划有大型现代化海铁换装中心,提供快速、便捷的 集装箱海铁联运作业通道。
制定了4个大项21个小项的重点改革项目: 吸引境外邮轮公司挂靠东疆, 三年内注册航运服务企业翻倍,吸引商业银行开展离岸业务,2013年租 赁资产超百亿美元
天津机场片区依托滨海国际机场,规划面积43.1平方公里
面积:43.1平方公里 区位优势:
位 于天津空港经济区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是 中国最大的航空货运 中心
税收:146亿元
天津机场片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并驾齐驱
• • 天津机场片区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端制造业和研发设计、航 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超过12000家企业在该区注册,其中外资企业6000家,投资总额420亿美金;有80多家世界五 百强企业投资了超过160个项目;成为世界500强企业在天津投资最密集的区域之一
自贸区重点产业
• 研发、设计等高端 业务外包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 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 • 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 •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 信息技术研发外包 • 信息系统运维外包
航 运 物 流
KPO
服 务 外 包
BPO
配套 支持
国 际融 贸资 易租 赁
保 理 总 部
研 发 创 新 金 融
20 分钟车程内设有 4 座 货运站,并全部与国 家铁路干线相连通; 30 分 钟 内 可 覆 盖 途 径 天 津的 所有 高速路 网 ; 地铁 2 号线的开通实现 了与北京的无缝连接
2014 年区域经济指标:
GDP:1392亿元 工 业 总 产 值 : 1841 亿 元 财政收入:179亿元
A
B 清单列出的是依据国家安全、防卫、
健康和道德风险,或者保护中小企业 等原则限制外资投资比例的领域。
B
综合来看,尽管已经制定和实施“负面清单”20多年,其
1
间修订过九轮,菲律宾开放市场的速度其实并不快。
事实上,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依第九轮清单)包括传媒、专业服务、大
2
型零售业、合作社、私人保安机构、小型采矿、海洋勘探、军事武器制造 销售等。第九轮清单与第八轮清单虽然事隔两年,但总体变化不大,主要 是新增借贷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 49% 的一项清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菲律宾对清单 A 和非限制领域采用的都是登记备案制,
有借鉴意义的负面清单国家
《1991 年外商投资法》
菲律宾的外资法是第 7042 号共和国法令,又称 之为《1991 年外商投资法》,之后经数轮修订。 该法令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负面清单”,其内 2000年至今,印度全面实施“负面清单”。
印度的外资进入可以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算, 但直到 1991 年通过新的经济和产业政策,以及一 系列的政策措施,才大规模开放国门。2000年至今, 印度全面实施“负面清单”。除“负面清单”明确 列明的行业外,所有外资都按自动许可程序。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入您的
文本。
2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3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入您的 文本。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入您的
4
文本。
5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入您的 文本。
印度
印度的外资进入可以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起算,
1 2 3 4 5
3
仅对清单 B 保留事前审批程序,这极大地减少了外资准入风险和成本,也
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是,对于医疗、律师、电信等需要专门行业特许经营 许可的领域,仍需获得许可。在外资比例符合清单 A的情况下,行业主管 部门的授权审查仅限于一般条件,对内外资通适,对资本构成无权再加以 限制。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对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给境外承租人的,试行 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对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货物运输、 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东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力争使东疆实现融资租赁业务集聚地,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窗口”、北方离岸金融服务基地等
GDP : 80.7 亿 元 , 同 比 增长53.7% 固 定 资 产投 资 : 340 亿 元,同比增长30% 税收收入: 38.1 亿元, 同比增长88.4%;
天津港东疆片区分为“三大区域”,将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 业
区内注册 企业3200 多家,其 中贸易结 算企业 1039家, 航运企业 96家,租 赁企业 844家; 物流仓库 面积 138.6万 平米。
但直到 1991 年通过新的经济和产业政策,以及一系 列的政策措施,才大规模开放国门。
着力提高政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务效率
强化各类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审批时限规定,推动“审管分 离”,提高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简化办事环节,提高业务 效率,建立社保工作站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举办劳动和社会保障 业务培训,既方便企业用工又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
天津自贸区为服务外包及高端零部件产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容包括 A 清单和 B 清单。
2005 年 11 月,越南颁布了《投 资法》该法采用了“负面清单” 模式,列出了附条件的领域。
1986 年越南宣布进行市场经济改革,次年即发布了《外商投 资法》,此法随后修改了五次,直到被《投资法》取代。 2005 年 11 月,越南颁布了《投资法》,将内外资待遇统一 起来。该法以及之后的《新企业法》都是为了符合 WTO 关于 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要求。尽管《投资法》适用于内外资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入您 的文本。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文本。请在此输入您 的文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