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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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尊敬的全体教职工代表: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学校的决策机制和沟通渠道,我们特制定了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便更好地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职责和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决策、监督、评议、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制定和修改学校内部管理、发展规划、工作要求等重要政策;选举和解聘学校领导人员;审查和批准学校的财务经费、项目申报等重要事项。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依法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民主决策,倾听多数代表的声音,尊重少数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组织第七条教职工代表根据学校教职工的总数和组织架构进行选举,代表的产生要综合考虑到年龄、工作年限、专业背景等因素。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选举采取党组织推荐、教职工差额选举、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3,其中党员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1/4。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代表期限为3年,连续担任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领导和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以观察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选举和解聘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等主要领导人员,提出人选并递交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审批。

(二)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方案,审批学校的重大决策和财务支出等事项。

(三)监督学校的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的经营管理、教学质量等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协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小学内部的重要民主管理机构,是由学校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一定的决策权限。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第四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大会的议事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负责大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项事务。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的事务,提出相关议案。

第三章会议与议程第八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提前敲定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教职工代表参加。

第九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由主席团提前制定并公布,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

第十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以全体代表的多数同意为通过,如有重大事项需全票通过。

第四章权责和义务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代表应当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代表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五章审议与决定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在会议上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对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审议。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乃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妥善处理国家、学校与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协调校内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致力于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及重要议案均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

所有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根据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涵盖学校党政工团等各类人员。

代表名额一般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至1/3,分配时应体现教师为主的原则,教师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

代表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产生后,编成小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列席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享有发言权,但不具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通常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若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出要求,可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并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成员一般为____至____人,负责主持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听取并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秘书处、大会工作组组成。

2. 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大会的组织、指导和领导工作。

3. 秘书处负责大会的事务性工作,包括会务处理、资料准备和文件起草等。

4. 大会工作组由教职工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大会的具体运行和协调工作。

二、大会筹备1. 大会工作组负责制定大会筹备计划和时间表,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2. 大会工作组负责收集和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编写大会议程和大会文件。

3. 大会工作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三、大会选举1. 大会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共同负责,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 大会选举包括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重要职位的候选人。

3.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由选举委员会监督整个选举过程。

四、大会议程1. 大会议程由大会工作组编制,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2. 大会议程包括大会开幕式、主题发言、代表发言、陈述和表决等环节。

3. 大会议程根据教职工的关切和需求确定,确保代表们的合理参与和讨论。

五、大会议事规则1. 大会主席团负责维持大会的议事秩序,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2. 大会代表按照规定的发言顺序发言,发言时间根据议事日程安排。

3. 大会代表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讲话内容应与大会议题相关,并遵循事实、客观、真实的原则。

六、大会决议1. 大会决议由代表投票表决通过,原则上以简单多数原则决定。

2. 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教职工都应遵守大会的决定。

3. 大会决议应及时公示,并报请校领导审定和执行。

七、大会后续工作1. 大会工作组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决议文件,并提交相关部门。

2. 大会工作组负责跟进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进展情况。

3. 大会工作组负责收集整理大会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保存。

八、大会评估和改进1. 大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大会工作的评估和总结。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与性质地位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性质与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定义)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规定第五条(权力)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使下列职权: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和通过学校教职工提出的关于学校发展的重大建议和提案;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其他需要教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四章组织领导与分工第六条(组织领导)教代会由学校党组织领导,由工会负责召集和组织。

工会主席担任教代会主席团主席。

第七条(分工)各学院、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教代会代表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收集和提案起草工作。

第五章专门委员会设立第八条(专门委员会)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教学科研委员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等,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流程第九条(会议制度)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条(会议流程)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项进行,确保每位代表都有发言和表决的机会。

第七章提案与审议程序第十一条(提案)教职工可以向教代会提出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提案。

第十二条(审议程序)提案应当经过代表小组讨论,再由教代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八章监督与评估机制第十三条(监督机制)教代会应当对学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教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组织形式和成员1.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3年,代表大会由全体在岗教职工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通过重大决策,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制定和修改有关制度,以及听取和评议学校工作报告。

2. 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秘书处、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个机构组成。

三、代表选举1. 代表大会选举事项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

2. 代表选举分为两个环节,先进行班组或年级的代表选举,再进行全校代表选举。

各班组或年级的代表根据人数确定名额,按照不候补人员的原则选举产生。

四、代表资格1.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3)具有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经验。

(4)具有良好的纪律和工作表现。

2. 代表选举产生后,应当受到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榜样作用。

五、代表大会及议题1. 代表大会按照每年召开一次的原则,由主席团制定议程和时间安排。

2. 代表大会的议题包括:(1)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2)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3)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4)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议题。

(5)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

(6)学校的职称评聘、奖励和纪律处分等重要事项。

六、代表权益保障1. 代表大会代表依法享有发表言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

2.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校党委、行政部门反映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决策,参与学校的重要事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七、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执行1. 代表大会的决议以过半数代表的同意为通过。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棣花镇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一.教代会制度建设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一)选举教代会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2.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一般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50---100人,可建立教代会制度,人数不少于25人。

3.当选教代会代表的条件:(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3)遵守《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具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5)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

(6)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教代会的形式和渠道(1)审议建议权的行使情况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审议学校重要改革措施;审议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

对上述项目,听取和审议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2)教代会审议通过权的行使情况审议通过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审议通过校内奖惩制度;审议通过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审议通过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

教代会对上述制度或方案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3)教代会评议监督权的行使情况教代会按照教体局党委的部署每年开展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三)教代会提案制度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教代会提案表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 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4. 提案一般应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是一事一议,每个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龙泉中心小学教师代表大会章程一、教师代表大会成立宗旨为深化学校组织制度变革,加速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进程,提升教师在管理过程中的参与度,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学效率,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教师代表大会的职权与责任教师代表大会享有以下职权:1. 参与决策。

学校重大事项及与教师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需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

①学期工作计划;②教职工晋级、评优办法的制定与修订;③学校奖惩方案的完善与修订;④科学考核评估体系的建立。

2. 民主监督。

对学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师德表现进行民主监督。

3. 民主评价。

对学校年度工作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师代表大会应承担以下责任:(1) 成员应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参与教师代表大会工作。

(2) 教师代表大会应全面实践“尊重每一个人,促进每个人发展”的理念,倡导“真诚合作、公平竞争、勤奋努力、追求卓越、人性化管理”的学校精神。

(3) 成员需关注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向校长及分管副校长反映发现的问题,确保学校安全有序。

(4) 教师代表大会应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全体教师,顾全大局,加强监督,落实评价,促进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教师代表大会的产生(1) 教师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和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

(2) 教师代表大会成员由教师集体投票产生,遵循“注重个体素养、兼顾学科平衡、年龄结构合理,能够代表全体”的原则。

(3) 教师代表大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后进行调整。

四、教师代表大会组织架构教师代表大会设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若干名,其余为成员。

五、教师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原则(1) 教师代表大会表决一律采用民主的票决制。

(2) 学校重大决策需由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后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3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3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和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教代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代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

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代表性的原则,教师代表一般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两年____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支部、校长室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学校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开会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批准,经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____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四项职权: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教职工能够充分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社会主义学校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领域的改革与进步,依据《教师法》及《工会法》之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核心制度与形式,其地位与作用不可或缺。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紧密服务于学校的整体工作布局,妥善处理学校、集体与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教职工在学校重要决策中的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有效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循既定程序,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并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就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关乎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二、审议并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等重大规章制度,经校长签署后正式实施。

三、每年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与监督,必要时可依据评议结果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七条校长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对待并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与提案,充分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与监督方面的职权。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亦应尊重并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具备成为教职工代表的资格,可通过选举程序产生。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代表名额由各单位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提出议案与方案,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三、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需求,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与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督促。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学校或单位进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时,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1. 会议组织和召开: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议程安排等。

2. 代表产生和选举:规定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方式、选举程序和条件等。

3. 代表权益保障:明确代表的权益保障,包括代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的规定,以及代表享有的权益和福利等。

4. 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职责:规定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会议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等。

5. 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规定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包括会议的主持和秘书工作安排,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

6. 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方式:规定代表大会的决议形式和决策方式,以及决议的效力和执行等。

7. 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估:规定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和方式,以及对代表大会工作的评估和改进等。

8. 其他相关事项:包括代表大会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报告和记录等。

这些细则将有助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序进行,确保代表大会的工作有效性和合法性,促进教职工的参与和民主管理。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细则进行适当的补充和修改。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我国教育法第42条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内部民主、协商、监督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育机构教职工自发组成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决定和监督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当依法进行,注重民主、公开、透明和效率。

第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最少一年一次。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涵盖教育教学、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等方面,充分保障教职工的权益。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组成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方式包括选举、推举和任命。

第八条学校应当制定选举办法,确保选举过程公正、公开、公平。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育红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职权和职责及操作教代会的主要职责: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2.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的权威;3.民主监督学校领导干部;4.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教代会的主要职权及操作(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实施作出决议。

(二)讨论通过教职工奖惩条例、教书育人条例、定编定员方案、工资调整、创收分配、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与教职工密切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通过后由校长颁布,交职能部门实施,教代会应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监督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或工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中层以上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评议,并提出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的建议,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对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校长及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尊重和支持工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教代会检查,评议和监督,认真采纳与实施教代会的建议、决议和决定,认真研究和办理教代会的提案。

(五)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至2次代表大会,每次必须有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的表决应到会代表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

(六)、教代会的议程,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经大会主席团、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七)、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非经大会同意不得修改,对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必须认真执行和落实,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一)、凡按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岗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3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3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民主与权益保障,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良好师德师风,促进学校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学校全体教职工选出的代表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学校教职工大会选举并委托其职权,负责代表全体教职工行使权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学校工作。

第三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1.选举并决定学校中重大问题;2.监督学校学术、管理、财务工作;3.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4.制定和修改学校的各项制度。

第四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届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代表全校教职工进行管理。

第七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置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代表产生与消除第八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依据民主选举原则,代表名额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第九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发展;2.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工作积极主动;3.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与工作实绩;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程序:1.代表产生的提名由全体教职工自由推荐,推荐人数不限;2.推荐名单经过评审并公示后,进行正式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3.代表候选人按得票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代表名额。

第十一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担任代表职务,拒绝担任代表职务的需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连续3次不参加全体教职工代表会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被撤销代表职务。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权力与职责第十三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如下权力与职责:1.选举并决定学校中重大问题,如校长和副校长的产生;2.监督学校学术、管理、财务工作,包括学校财务的审计工作;3.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4.制定和修改学校的各项制度,如工资制度、考核制度等。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教育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第一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1.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到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代表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2.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②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热心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和其它公益事业;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公正公道;⑤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教职工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组室按超出正式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民主协商正式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2篇)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2篇)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增强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育法》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代表大会的职能是决定学校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的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表大会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学院、部门及各级领导要全力支持代表大会的工作,切实保障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代表性,代表大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和遴选相结合的原则,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确保代表的权威性和民主性。

第五条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者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的名额根据学校规模和特殊情况确定。

第六条代表大会议程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协商确定,并提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代表大会应当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单位组织部门指派主席和书记,主持代表大会的会议。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和管理第七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选举和遴选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部分代表可以通过提名和议程审议的方式产生。

第八条代表的选举由各学院、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实施,选举程序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进行。

选举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秘密选举,选民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选举,选举结果由选举工作组负责公布。

第十条代表要服从教职工的监督,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代表大会代表可根据本人的工作实绩和表现,再次进行遴选,代表大会代表要定期向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由原选举单位重新组织选举,原代表连任一次后不得连任,但可以脱产在教育研究机构或者教育管理部门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以下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1.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a. 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一般在学年开始之初或结束之后,具体时间由学校行政部门决定。

b. 召集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学校行政部门,需要提前通知教职工代表和全体教职工。

c. 代表大会的召集通知应包括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等信息,代表大会的参会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2. 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a. 代表大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主席团,由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

b. 代表大会的主席团由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代表大会的会议,保证代表大会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议程进行。

c. 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学校行政部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事务。

3. 代表大会的议程安排:a. 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行政部门和主席团共同确定,其中包括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学校发展计划、议定教职工权益保障措施等。

b. 学校行政部门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供教职工代表在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c. 代表大会的议程安排应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代表大会的公正公开。

4. 代表大会的决策程序:a. 代表大会的决策原则是民主、协商、一人一票,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才能生效。

b. 代表大会的决议可以通过投票或者讨论达成,对于重大事项需要进行投票表决。

c. 代表大会的决议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学校行政部门需要及时执行。

5. 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估:a. 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估,学校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教职工进行代表大会工作的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

b. 代表大会的工作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通过反馈和改进不断提升代表大会的工作效果。

以上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2.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的重要途径。

3. 教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4.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学校管理工作,共谋学校发展。

二、职权1. 审议建议权。

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评议监督权。

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决策参与权。

讨论和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4. 选举权。

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等。

5. 表决权。

对教代会议程事项进行表决。

三、组织制度1. 教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工勤等岗位的教职工。

代表名额分配应合理,体现各类人员的比例。

2.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3. 教代会设立主席团,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

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

4. 教代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5. 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遇有重大事项,经主席团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四、工作程序1. 教代会会议议题由主席团提出,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报学校党委批准。

2. 教代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会议表决事项,获得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教代会闭会期间,主席团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临时动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高代表大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和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指由学校全体教职工依法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会议。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职权、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形式,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和决策功能,学校领导必须予以重视、支持和配合。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权力: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聆听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报告、经济计划和预算,讨论和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选举和罢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代表大会秘书处和各种委员会组成。

第七条代表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最高领导机关,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事务,实现代表大会工作领导权的集中和分工负责;负责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负责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

第九条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代表大会的组织、办理日常事务和传达会议决议等工作,秘书处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组成。

第十条代表大会设立巡视组、提案委员会、计划经济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三章召开会议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决定具体召开日期。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的召开由主席团组织实施。

召开会议的通知应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地点、议程、代表名单等。

第十三条召开会议应保证代表大会的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如代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应及时调整召开时间,并通知全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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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九款、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等有关条款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等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思想政治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

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各项民主权利。

协调学校内部矛盾,加强团结,督促和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而努力。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依据《浙江省中小学教代会工作程序》。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五条遵照党和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民主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文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经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四项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
(一)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
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的发展规划(或校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书)、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和提高教师素质的举措等重大问题。

(二)审议建议权的特点:
一是审议建议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

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经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

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三)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的掌握原则:
1、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三个面向”的指导原则,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如果决策方案不符合有关政策和规定,教职工代表可向校长提出修改建议,或向党组织和上级反映,保证党的政策和教育方针在学校得到全面贯彻。

2、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

教代会必须给代表提供充分的时间理解、消化、酝酿、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和各种决策方案内容,切忌未经充分讨论就作出实施决议的形式主义的作法。

3、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的根本目的在于集中智慧参与决策,完善校长提出的决策方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办学目标。

(四)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
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

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有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馈信息。

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十天发给教职工代表。

4、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5、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作出决策。

6、教代会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其内容主要为:对决策方案进行正确评价;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决策所需措施的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面实现决策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七条教代会行使审议经过权
(一)审议经过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经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
大规章制度等,由校长颁布施行。

(二)审议经过权的特点
审议经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经过,校长不能颁布施行;同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也是须取得校长的同意,否则也不能颁布施行。

因此,这类问题应由校长与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三)正确行使审议经过权应掌握的原则
l、制定经过的制度、办法必须符合党和多家的政策、法规,符合学校和教职工的意愿,克服随意性。

2、规定要明确,条件要求要具体,便于掌握和执行。

对规章制度的实施要规定明确的工作程序
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对奖惩要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科学的考核标准。

(四)行使审议经过权的程序
1、行政领导提出方案、办法和制度的原则、依据和条件,并与工会商量。

工会要积极参与方案的拟订。

2、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方案制度过程中应经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种形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意愿。

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3、将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4、教代会表决经过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5、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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