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管理办法(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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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物品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物品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杜绝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中铁建总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以安全第一、管理从严为指导思想, 确保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万无一失, 特制定本办法, 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爆炸物品的安全所有负总责, 要建立以项目

经理为组长的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做到安全有保障, 措施要具体。

第三条建立爆炸物品管理和涉爆人员档案。库房看守员和保管员要选择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无烟酒嗜好的人员担任。爆破员、安全员、仓管员要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爆破作业工作。

第四条严格清退库制度, 对每炮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送回库房存储;严禁私自藏匿、买卖或做其他用途, 一旦发现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条库房要按规定建设, 配备防护、消防、防盗报警器材, 安装防雷和避雷设施,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储存爆炸物品;库房严禁超标准存放、严禁闲杂人员逗留玩耍。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六条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杜绝爆炸物品丢失, 消灭一切责任事故,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

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的爆炸物品安全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项目经理职责

1、对本项目的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2、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业主、监理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爆炸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本项目爆炸物品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爆炸物品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

4、对本项目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经常了解本项目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 对不适合此项工作的人员, 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第九条项目副经理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组织爆炸物品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爆炸物品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

3、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_大干部职工懂得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认清合法安全使

用与违法使用的区别。

2、坚持先培训、后使用的原则, 所有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分管领导要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爆炸物品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 做到人人防事故, 个个保安全。

第十_大节日要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施工现场必须坚持每炮一查, 对检查出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 要立即采取措施, 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八条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1、爆破作业时, 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要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并设置警戒人员。

2、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实施, 严禁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监督。

4、爆破作业前要发出警戒信号, 待危险区域内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 方可实施爆破。爆破作业完毕, 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 确认安全后, 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十九条警卫看守制度

1、坚持昼夜值班, 提高警惕,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2、坚持查验证件制度,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区。

3、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 注意发现可疑情况。

4、严禁烟火、火源、火种及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带入库区。

5、不准在库区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他活动。

6、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 按时交接班。

第二十条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验收合格的专有库房内, 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员专门管理。

2、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 手续齐备, 帐物相符。

3、爆炸物品要分类专库存放, 同一库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氧化剂、酸碱和易引起爆炸的其他物品。爆炸爆炸物品堆码应垫高200-300毫米, 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堆码整齐, 不准超过设计容量或露天存放。

4、库内要通风良好, 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范围内, 温度控制在

15-30℃的范围内。

5、库内储存爆炸物品要设置明显的标牌, 不准靠墙堆码, 垛间应留有通道, 硝铵炸药一般不得超过1.8米, 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

第二十一条领取清退制度

1、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领取清退制度。

2、爆炸物品发放有手续, 领取有登记, 清退有记录, 使用有签字。

3、领取、发放、使用、清退要帐目清楚, 数字准确, 帐物相符。

4、现场指挥员、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要严密管理,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十二条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接触爆炸物品人员必须政治可靠, 责任心强, 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 并持证上岗作业, 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监督。

2、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内, 并由保管员专人管理。

3、购买爆破器材, 应填写《购买爆炸物品申请表》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购证》手续, 按指定的供应地点购买, 押运员持《押运员作业证》将爆炸物品运送到仓库。

4、运输爆破器材, 必须专车、专运、专人押运, 不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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