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原理(PPT 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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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收原理
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 税收原理是税法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 深入学习税法之前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在当代税收学领域, 研究税收的基本原理一般都是从研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开 始的,在此基础上再研究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体系、 原则等问题。在本章之中主要介绍了: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课税的依据与税收的职能、税收的体 系和税收的原则等基本内容。其中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和税 收的体系是学习中应着重理解和掌握的两个问题。
4、税收。和前者不同,它可以弥补上述几种形式的缺陷:
1)因为政府通过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只是一种购买力 的转移,它不会引发无度的通货膨胀;(2)政府取得税收 收入是无偿的,无需像发行国债那样要承担还本付息的压 力,不会增加远期的财政负担;(3)依法强制、无偿征收 的税收收入数额巨大且相对稳定,因而可以为财政支出提 供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从而也使其成为提供公共物品 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2、发行国债。政府可以凭借国家信用作担保,通过向国内外 发行债券来取得相应的财政资金。但举债是有偿的,政府要 向债权人还本付息。发行国债作为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虽然是可行的,但其规模必须适度,不可能在财政收入中占 有较大比重,故而也不能成为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资金来源。
3、收取费用。政府可以依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向 公共物品的使用者和受益者收取费用,以满足财政之需。但 这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许多困难,而且收取的金额也不可能很 大。因此,它同罚没收入等辅助形式一样也不能成为财政收 入的主要形式。
税收之所以在各国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并成 为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因为税收具有其 自身的优点,可以弥补其它财政收入取得形式的缺陷。 以下就将税收以外其它几种财政收入取得形式与税收 做个简单比较:
1、增发货币。政府享有货币发行权,因而在理论上可以通过 增发货币来取得财政收入。但由于无经济根据地凭空增发货 币会导致通货膨胀,往往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甚至会酿 成金融恐慌和社会动乱,因而各国政府一般都不以增发货币 作为现实中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使增发货币难以成为 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途径。
在公共欲望的分类上美国学者马斯格雷夫的学说有重大的影响,他 将公共欲望分为: 社会欲望和价值欲望。
二、公共物品 与私人欲望和公共欲望相对应,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资财也可分为 两类: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凡用以满足人类的私人欲望的资财即 为私人物品;凡是由公共经济部门提供的、用以满足人类公共欲望 的资财即为公共物品,又称公共商品、公共物或公共财。 公共物品要具有以下特征:公共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可分 割性,而私人物品的产权是明确的,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和可转 让性等特点。
依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归属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 税: (六)价内税和价外税 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七)经常税和临时税 依据税收的征收期限和连续性,税收可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八)独立税和附加税 依据课税标准是否具有依附性,税收可分为独立税和附加税: (九)实物税和货币税
税法原理
主讲:பைடு நூலகம்
税法学教案
1 课程说明:《税法学》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 业本科阶段的内蒙统开选修课,共计4学分。 2 通过本课程学习对于中国税法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有比较系统的了解,能初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税法 问题。 3 内容包括:税收 税法 税收征管法 税收实体法 4 教学采用自学和辅导面授相结合的方法及网络信息运用。 乌海电大责任教师:施桂英 电话0473-2047632
二税收的体系
1、税收体系的概念 税收体系,是指一国税收的结构与分 类,它是由各个税种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从理论上说,税收体系应当是由各个税种构成的内在和谐、 统一的整体,其内在结构和税种的分类应是科学、合理的。 因此,研究税种的分类和税制的结构是非常重要的。
二税收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税收可以分为以下种类: 1.(一) 直接税与间接税 依据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二)从量税与从价税 依据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三)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学者在理论上多重视此种分类,在实践中也主要采用此种分类。 (四)对人税和对物税。依据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的不同,税 收可以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三、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是满足公共欲望、提供公共物品的最有效、 最重要的手段,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在公共物品领域存在的市 场失灵问题,对社会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进而可以成为宏观调 控和保障经济与社会稳定的政策工具。
国家享有的课税权同国家的公共职能是直接相关的。 众所周知,国家或政府要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欲 望,以实现其公共职能,就必须有足够的财力。而国 家或政府作为非营利性的组织,其本身是不创造利润 的。因此,为了维持国家或政府的存续及其有效运作, 实现其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国家或政府就必须依据 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来获取财政收入。而在当代各国 的财政收入中,税收始终是最主要的部分。并且,各 国征税的直接目的就是用于提供公共物品。
讲解要点: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税收体系 一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一、公共欲望
人类的欲望永无止境,而用以满足这些欲望的资源却相对 有限,效地配置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欲望,始终是人类不容 回避的经济问题。人类的诸多欲望,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私 人欲望和公共欲望。前者又称私人欲望或称个人欲望,是 指个人能够独自享有的需求,具有排他性;后者则是公共 欲望或称集体欲望,是指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不具 有排他性。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并且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 的。从本质上说,公共欲望是存在于众多私人欲望中的共 同欲望,满足这类共同欲望是公众的共同需求,因而它具 有社会公益性。上述两类欲望的实现途径是各不相同的。
第一章 税收原理
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 税收原理是税法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 深入学习税法之前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在当代税收学领域, 研究税收的基本原理一般都是从研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开 始的,在此基础上再研究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体系、 原则等问题。在本章之中主要介绍了: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课税的依据与税收的职能、税收的体 系和税收的原则等基本内容。其中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和税 收的体系是学习中应着重理解和掌握的两个问题。
4、税收。和前者不同,它可以弥补上述几种形式的缺陷:
1)因为政府通过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只是一种购买力 的转移,它不会引发无度的通货膨胀;(2)政府取得税收 收入是无偿的,无需像发行国债那样要承担还本付息的压 力,不会增加远期的财政负担;(3)依法强制、无偿征收 的税收收入数额巨大且相对稳定,因而可以为财政支出提 供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从而也使其成为提供公共物品 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2、发行国债。政府可以凭借国家信用作担保,通过向国内外 发行债券来取得相应的财政资金。但举债是有偿的,政府要 向债权人还本付息。发行国债作为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虽然是可行的,但其规模必须适度,不可能在财政收入中占 有较大比重,故而也不能成为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资金来源。
3、收取费用。政府可以依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向 公共物品的使用者和受益者收取费用,以满足财政之需。但 这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许多困难,而且收取的金额也不可能很 大。因此,它同罚没收入等辅助形式一样也不能成为财政收 入的主要形式。
税收之所以在各国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并成 为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因为税收具有其 自身的优点,可以弥补其它财政收入取得形式的缺陷。 以下就将税收以外其它几种财政收入取得形式与税收 做个简单比较:
1、增发货币。政府享有货币发行权,因而在理论上可以通过 增发货币来取得财政收入。但由于无经济根据地凭空增发货 币会导致通货膨胀,往往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甚至会酿 成金融恐慌和社会动乱,因而各国政府一般都不以增发货币 作为现实中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使增发货币难以成为 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途径。
在公共欲望的分类上美国学者马斯格雷夫的学说有重大的影响,他 将公共欲望分为: 社会欲望和价值欲望。
二、公共物品 与私人欲望和公共欲望相对应,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资财也可分为 两类: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凡用以满足人类的私人欲望的资财即 为私人物品;凡是由公共经济部门提供的、用以满足人类公共欲望 的资财即为公共物品,又称公共商品、公共物或公共财。 公共物品要具有以下特征:公共物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可分 割性,而私人物品的产权是明确的,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和可转 让性等特点。
依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归属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 税: (六)价内税和价外税 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七)经常税和临时税 依据税收的征收期限和连续性,税收可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八)独立税和附加税 依据课税标准是否具有依附性,税收可分为独立税和附加税: (九)实物税和货币税
税法原理
主讲:பைடு நூலகம்
税法学教案
1 课程说明:《税法学》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 业本科阶段的内蒙统开选修课,共计4学分。 2 通过本课程学习对于中国税法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有比较系统的了解,能初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税法 问题。 3 内容包括:税收 税法 税收征管法 税收实体法 4 教学采用自学和辅导面授相结合的方法及网络信息运用。 乌海电大责任教师:施桂英 电话0473-2047632
二税收的体系
1、税收体系的概念 税收体系,是指一国税收的结构与分 类,它是由各个税种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从理论上说,税收体系应当是由各个税种构成的内在和谐、 统一的整体,其内在结构和税种的分类应是科学、合理的。 因此,研究税种的分类和税制的结构是非常重要的。
二税收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税收可以分为以下种类: 1.(一) 直接税与间接税 依据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二)从量税与从价税 依据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三)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学者在理论上多重视此种分类,在实践中也主要采用此种分类。 (四)对人税和对物税。依据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的不同,税 收可以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三、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是满足公共欲望、提供公共物品的最有效、 最重要的手段,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在公共物品领域存在的市 场失灵问题,对社会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进而可以成为宏观调 控和保障经济与社会稳定的政策工具。
国家享有的课税权同国家的公共职能是直接相关的。 众所周知,国家或政府要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欲 望,以实现其公共职能,就必须有足够的财力。而国 家或政府作为非营利性的组织,其本身是不创造利润 的。因此,为了维持国家或政府的存续及其有效运作, 实现其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国家或政府就必须依据 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来获取财政收入。而在当代各国 的财政收入中,税收始终是最主要的部分。并且,各 国征税的直接目的就是用于提供公共物品。
讲解要点: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税收体系 一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一、公共欲望
人类的欲望永无止境,而用以满足这些欲望的资源却相对 有限,效地配置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欲望,始终是人类不容 回避的经济问题。人类的诸多欲望,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私 人欲望和公共欲望。前者又称私人欲望或称个人欲望,是 指个人能够独自享有的需求,具有排他性;后者则是公共 欲望或称集体欲望,是指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不具 有排他性。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并且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 的。从本质上说,公共欲望是存在于众多私人欲望中的共 同欲望,满足这类共同欲望是公众的共同需求,因而它具 有社会公益性。上述两类欲望的实现途径是各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