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考核与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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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教学考核与评价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核心工作,教学质量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学院的整体质量与形象,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是学院特别强调的重中之重。为了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推动学院教学改革的顺利开展,这就需要创建一个良好教学环境,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并使所有的教师和全体教学管理人员,都能以教学为中心,全身心地投入自己本职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在全校形成一个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气氛,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建立健全具有一定约束力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学督导室牵头负责,组织落实;各系(部)参与完成。
2、各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组,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检查;教学督导室负责对教学过程、教学环节等进行抽查,搜集、反馈教学信息并进行分析总结。
3、教学督导室教学质量评价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评价工作安排,统计、汇总、反馈评价结果,研究、分析评价结果,提出教学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范围和依据
1、凡承担我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均为评价对象,包括专任、双肩挑及兼职教师。
2、评价依据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中所列内容。
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成与方法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由督导评价、系(部)领导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组成。
2、其中督导评价权重为,系(部)领导同行评价权重为,学生评价权重为。
3、各系(部)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评价组负责对本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每学期评价一次。各系(部)主任担任评价组组长,各系(部)副主任和督导员担任评价组副组长,专业(教研室)主任为评价组成员。每学期末,各系(部)将本系(部)评价结果报至教育研究督导室。
4、学生评价由教学督导室召集院学生会学习宣传部负责学生评价的组织安排、结果统计、反馈和分析等工作。各班学教信息员负责本班学生的评价组织工作。
5、最后结果由教学督导室统计汇总。
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处理及运用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别以教师为单位进行统计。
每学年分别以教师、课程为单位统计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四个教学质量等级,即优秀(考核评价结果≥90分)、良(80≤考核评价结果<90分)、合格(60≤考核评价结果<80分)和不合格(考核评价结果 <60分)。
2、评价结果的运用
⑴.评价结果(以教师为单位)作为年度评选优秀授课教师的主要依据。各系(部)根据教学督导室提供的教学质量等级为优秀的教师名单,按专任教师人数10%的比例进行推荐。
⑵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在教学检查、教学巡视等方面的评价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补充、修正和纠偏。
五、本制度将在具体实施中不断修订和完善,未尽事宜另行研究。本制度从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督导室
二0一0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