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 外汇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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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外汇业务核算
第一节外汇业务概述
一、外汇业务的意义
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有动态外汇和静态外汇两种含义。本章所指外汇是静态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以用于国际清偿和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国家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负责颁布外汇管理法规,管理外汇的收入与支出,公布外汇市场价格。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家外汇业务。
二、外汇业务的主要内容
三、外汇业务的核算原理
1.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外币核算的核心问题就是不同币种之间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如何保持一致。
2.外汇交易的内容及分类
外汇交易可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货币性项目可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
3.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
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环节:一是在交易发生日对外汇交易进行初始确认,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项目进行折算,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银行对于发生的外汇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或者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货币资金、债券、应付账款等)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股权、长期预付款等)进行不同处理。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四、外汇业务记账方法
外汇分账制和外汇统账制。
(一)外汇分账制。外币分账制又称原币记账法或多种货币制,是经营外汇业务银行对外币与记账本位币实行分账核算的一种记账方法,也就是直接以各种原币为记账单位,而不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进行记账的方法。
1.外汇分账制的内容
在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应将以原币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外汇分账制的处理方法
(1)所有的外汇交易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处理。
如果银行发生的外汇交易仅涉及记账本位币外一种货币的货币性项目,则按照相同币种金额入账,不需要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如果涉及两种以上货币,则按相同币种金额记入相应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科目。
(2)外汇交易的日常核算不通过“货币兑换”科目。
仅在资产负债表日结转汇兑损益时通过“货币兑换”科目直接以发生的币种进行账务处理。
(二)外汇统账制
外汇统账制又称本位币记账法或本位币统账制,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对外汇的买卖、收付等都折合成记账木位币,统一用记账本位币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汇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的期初汇率折算。所有外币账户金额的增减,一律按外汇牌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即采用变动汇率的按业务发生时的外汇牌价(通常采用中间价)作为折算率,采用固定汇率的按业务发生当的期初汇率作为折算率。
在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应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外汇牌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未本位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的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人当期损益。
五、外汇业务核算的特点
(一)账务记载实行外汇分账制
外汇分账制是建立在复式记账原理及借贷记账法基础上的一种特殊记账方法。外汇统账制的记账手续较简单,不能反映各种外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不利于外币资金的调拨运用与管理。因此,目前我国银行对外汇业务的核算基本上都采用外汇分账制记账方法。(二)设置特定会计科目
1.“货币兑换”科目
“货币兑换”科目是为了实现外汇分账制而设立的一个特定科目。依据复式记账原理,为了保持账务的平衡,凡因外汇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相互兑换的,必须通过“货币兑换”科目进行核算与管理。
2.对转科目
用以反映业务潜在权责关系的科目,即对转科目。当然,这类科目不足以反映实际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动情况,但便于银行据以考核应收、应付外币资金。
(三)联行、代理行账务往来关系复杂
联行是指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国内、国外设置的分支机构。
(四)按国际惯例结算
第二节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规定,银行对各单位的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实行结汇、售汇制,即除按规定可以保留的外汇外,各单位的外汇收人应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按规定需要对外支付外汇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
外汇买卖又称外汇兑换,是指在银行日常业务中,由于使用货币种类的不同,需要把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这种按定汇价买人一种货币或卖出一种货币的业务,称为外汇买卖。
(一)外汇买卖业务的内容
银行的外汇买卖业务主要包括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以及临柜业务中的结汇和售汇(简称结售汇)等。自营外汇买卖是指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自身外币资金头寸情况和保值、增值的需要,以自身的外币资金,通过国内外银行进行外币头寸的转换,以期赚取差价利润的业务。该项业务一般集中在总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或通过我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的外币或人民币买卖交易。临柜业务主要表现为结汇、售汇、结售汇项下外汇/人民币平盘交易、外币兑换和套汇等形式。
个人实盘外汇买卖是指个人客户在银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柜面服务人员或其他电子金融服务方式,进行的不可透支的可自由兑换外汇间的交易。传统的储蓄业务是一种存取性业务,以赚取利息为目的。个人实盘外汇买卖是一种买卖性业务,以赚取汇率差额为主要目的,同时客户还可以通过该业务把自己持有的外币转为更有升值潜力或利息较高的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