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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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发表时间:2018-05-22T11:50:46.37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期作者:邵可可[导读] 需要我们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把城市的部分功能从地上转移到地下,并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温州市鹿城区人防建设管理所浙江温州 325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温州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发展空间狭窄、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成为缓解城市发展多重矛盾,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持续发展前言
当前,温州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扩大城市空间容量的需求与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愈发尖锐,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地面的发展空间不足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为有效地解决各种城市问题,需要我们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把城市的部分功能从地上转移到地下,并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必要性
1.1破解用地紧张
偏安东南之隅的温州,素来有“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说法,是人口多、资源少的典型地区。目前,温州市人均耕地仅0.03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另人均建设用地104平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外地人口的大量涌入,更加剧了城市用地的紧张。在温州土地资源相当有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可集约化城市开发建设,节省土地资源,缓解城市发展对土地的占用。
1.2缓解交通压力
交通拥挤、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我国大中型城市普遍存在突出问题。同样,温州市的交通堵塞已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据统计,2016年温州市区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客车(即私家车)总量是558034辆,较上年增加66691辆。同期温州市区共有地面停车泊位约32.03万个。以温州市区私家车总量作为停车需求总量,现有停车泊位满足率为57.39%。一般来说,合理的停车泊位供需比为1.15,可见,温州市区现状的停车泊位缺口仍然很大,特别是在核心城区的老旧住宅区周边、商业街区等区域,停车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利用中心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轨道交通,以及建设停车库,解决停车问题,成为解决温州交通问题的重要手段。
1.3改善生态环境
温州有倚江负山的优越自然环境条件,一千多年来为温州的发展提供了长盛不衰的地理基底。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经济水平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温州城市开始向外不断扩张,破坏了城市与自然原有的和谐,城市内部生活环境也变得恶劣。中心城区的密集开发,已经侵占或破坏了部分山丘,填没了部分河道,对山林生态系统构成威胁。因此,通过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可以将部分城市功能转入地下,有利于改善地面环境品质。
2温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2.1开发规模
目前,温州城市建设用地下的地下空间主要以建筑物地下室的形式出现,包含了商业、停车、步行通道、设备、仓储、人防等功能。具统计,截至2016年底,温州中心城区(鹿城、瓯海、龙湾三区)现有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为813.2万平方米,其中人防总面积约为319.4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有488.6万平方米(不含结建人防工程),地下通道面积约有1.2万平方米。现状商业地下空间(不含结建人防工程)总面积只有4万平方米左右。
2.2现状分布
温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主要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规模开展,地下空间的分布及密度与地面建设强度基本一致,主要集中在旧城片区、站前片和新城片。旧城片主要集中在人民路南北两侧,大南门一带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比较密集;站前片主要沿车站大道两侧南北发展;新城片以新城大道为发展轴线。
2.3功能类型
总体上,现状地下空间主要用于交通、市政以及少量仓储和商业。其中,非商业性质建筑的配套地下空间主要用于交通、市政,即作为车库、机房。商业办公性质的建筑,其配套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交通,即作为商城、娱乐、车库。
3温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存在问题
3.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式简单,功能单一
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和停车库是温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形式和功能,整个地下空间公共服务属性较差,地下商业服务设施较少。较为典型的是温州大道人防地下商业街、白鹿洲公园地下商场、龙湾万达广场地下超市,其余多是作为地面大型百货的一部分且规模较小,如银泰百货地下一层、财富中心地下一层、开泰百货地下一层等。此外,大多非商业性建筑配套的地下空间主要作为设备用房及停车库,与地面停车“一位”难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下停车使用率一般,且经济效益不高。
3.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缺乏综合协调
从整体上看,尽管地下空间分布较为集中,并与城市道路并联性大,但是多以点状分布,相互缺乏连通,更不用说与地下公共服务空间形成有机整体,合理有效的引导城市车流。这也是尽管温州城市中心有大量地下停车位,但仍存在停车难、交通流混杂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3.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无法可依
法律法规是保证地下空间资源有序合理开发利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目前,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还没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只有建设部于2001年出台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修改稿),以规章的形式规定了政府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职权,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标准。温州市政府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温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温政办〔2014〕56号),对我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审批、供地方式、土地登记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对有关地下空间建设标准、土地出让优惠政策等均未作明确。特别是现阶段对结建人防工程的产权关系不明确,并由此产生诸多纠纷。
4温州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对策与建议
4.1地下空间开发形式多样
温州市地下空间开发除了应做到整体化外,在开发形式上还应追求多样化,除了结合地面建筑修建商业、娱乐、等多功能的地下综合体外,还应该在城市中心区繁华地带,结合道路、广场、绿化修建地下综合性商业设施,形成由点状开发到线状、网状开发的全市性的地下空间网络。
4.2落实地下空间开发优惠政策
地下空间开发具有成本高、投入大、回报率低、成本收回时间长、风险性大的特点,如果鼓励政策不到位、优惠措施不具体,难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应大力探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如针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的计收标准问题,可参照杭州等地的先进做法,综合考虑地下空间的建造成本、投资回报、使用年限,对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从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激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工程的顺利实施。
4.3完善地下空间开发政策引导
在开发建设管理上,要按照全省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制定人防工程开发权交易的制度,采取公开竞争、挂牌拍卖等市场行为,推进人防工程开发权市场交易。重点是研究制定《温州人防工程开发权市场交易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的办理程序、权属登记程序等,为促进我市人防工程产权交易提供政策依据。
4.4搭建地下空间开发信息平台
加强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是加强地下空间开发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普遍做法。如天津市、厦门市在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之初,都是先专门组织开发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了地下空间分布现状、运行状态、各类管线间的相关关系等基本信息。北京市政府还批准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着手全面建立上海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基础平台。
温州市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到来,构建地下空间信息管理体系已迫在眉睫。要综合地下各种资源信息,形成地下空间信息开放式统一管理平台,包括有储存、管理、分析、统计、查询、输出、更新等多种功能的智能网络化的地下空间信息系统,使地下空间的信息资源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数字人防”网络系统。
5结语
目前,温州市的交通拥挤情况非常严重,城市土地利用日益紧张,开发地下空间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缓解城市矛盾,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应当保持冷静的头脑,借鉴其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经验,并结合温州实际,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体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量化相关标准,以保证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发展。